物流保安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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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本项目主线全长约 52.792km,设计 等级为高速公路;2 条连接线总长 15.273km,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版) ,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 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新建 30 公里以上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故 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在中标后,在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 心、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及设计等单位的协助下,对项目沿线进行了 现场踏勘、监
2、测和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根据技术咨 询会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项目主要特点 1、本项目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线是可研和初步设计期的重点。工程不 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经过柯桥区曹娥江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 红 线 ( 330621-11-008 ) 和 上 虞 区 曹 娥 江 水 源 涵 养 类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330682-11-013)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了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经过曹娥江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 ,并根据 2019 年 9 月 24 日召开
3、的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对论证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用地预 审的复函(自然资版函2020303 号) ,并取得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30000202000001 号) 。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 程中,应注重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保护,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上述 敏感区的影响。 2、本工程主线主要以高架桥梁形式设计,主线长度为 52.792km,主线桥梁 长度共约 48654.094m/25 座,其中特大桥 46626.794m/22 座,大桥 2
4、027.3m/3 座,沿线跨越的主要大型河流有曹娥江等。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应 注重对沿线水体的保护,特别是跨河桥梁施工过程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降低沿线水体环境的影响。 3、本工程位于萧绍平原,沿线地形平坦,受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规划影响, 杭绍甬高速公路机场规划段设下穿隧道 1 处,隧道全长 2675 米,其中 U 槽敞开 段 520 米,暗埋段 2155 米,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隧道洞口敏感保护目标环 境空气、声环境的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小对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为线性工程,路线较长,主线长度为 52.792km,连接线长度为 15.273km,工程线路经过杭州
5、市萧山区南阳街道、靖江街道、党湾镇、瓜沥镇、 益农镇,钱塘新区义蓬街道、临江街道、柯桥区马鞍街道、绍兴市滨海新城、杭 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上虞区盖北镇(连接线)等,工程沿线及各服务设 施周边涉及村庄、学校等大气及噪声敏感区较多,其中主要集中在杭州段。工程 施工期、营运期需要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上述敏 感区的影响。 5、工程路线较长,沿线与规划的杭州中环(104 国道) 、钱江通道高速高速 公路、嘉绍高速以及新东线、越东线等主干道路相交,全线共设置交通枢纽 4 处,一般式互通 6 处,设置 2 处互通连接线;工程主线基本沿现状红十五线、新 东线中分带布设,设计、施
6、工过程中应做好沿线现有道路车流的分流、疏导,避 免对区域现有交通造成拥堵。 三、评价工作程序 1、接受项目环评委托后,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 2、踏勘现场,查阅沿线相关资料,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 案、水土保持方案等资料,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明确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等,并 收集项目区块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并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 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4、根据工程概况进行工程分析,核算项目的污染源强
7、及排放情况,采用相 应的模型预测废气、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 5、汇总、分析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的环 保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 四、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 项目列入鼓励类中第二十四类“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第 1 款“国家 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此外,经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项目。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2、
8、相关规划符合性判定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是国家公路网 规划 (2013 年2030 年)和浙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重 大基础设施工程,与杭州市、绍兴市总体规划以及沿线乡镇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用地符合杭州市、 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综合交通运输、 沿线的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 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本工程杭州段不涉 及生态保护红线, 绍兴段主线曹娥江大桥段经过柯桥区曹娥江水源涵养类生态保 护 红 线 ( 330621-11-008 ) 和 上 虞 区 曹 娥 江
9、水 源 涵 养 类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330682-11-013) 。本工程线位在选线时已进行了充分的方案比选, 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中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区,经过的 曹娥江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段已编制了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并经过专家组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 评估。 根据论证, 认为本工程线位方案无法避让曹娥江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 采用桥梁方式穿越, 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能有效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曹 娥江水源涵养功能影响相对较小。目前,本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已通过自然 资源部审查, 并取得浙江省自
10、然资源厅核发的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30000202000001 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 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加油站废气和沿线服务设施食堂油烟等,在采取油气回收装置、食堂油烟净化装 置后等措施,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废水主要为沿线各服务设施产生的废水(除服 务区产生少量的油污水外,其余大部分为生活污水)以及路、桥面径流废水,各 服务设施废水经配套的处理装置预处理达标后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不直接排 放;土壤环境风险主要为服务区加油站油类泄露、 油污水泄露等导致的土壤环境 污染风险,在采取防渗、
11、加油站地下储罐安装液位仪及泄露报警装置等措施后, 土壤环境风险可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沿线区域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底 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土地资源的利用。本 项目已取得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用字 第 330000202000001 号) 。 本项目拟用地 542.88 公顷,其中农用地 256.64 公顷, 耕地 202.41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126.18 公顷。根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应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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