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经营分析报告(项目总结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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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颗 粒 物、 非甲 烷总 烃的 排放 执行 大气 污 染物 综合 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VOCs 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 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值见表 4-5、4-6。 - 16 - 表表 4-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3.5 1.0 非甲烷 总烃 120 15 1
2、0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4.0 表表 4-6 厂区内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NMHC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4.2.3 噪声噪声 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的 3 类区标准,即厂界昼间 65dB(A)、夜间 55dB(A),西北侧民居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即厂界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4.2.4 固体废物
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的排放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及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 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修正)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4.3 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 4.3.1 总量控制原则总量控制原则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九五”以来重点推行的环境管理政策,实践证明
4、它 是目前我国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十二五”期间我国已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了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 加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将主要污染物扩大至四项,即 CODCr、NH3-N、 SO2、NOx。 2013 年 9 月 10 日实施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17 - (国发201337 号)将烟粉尘和 VOCs 也纳入了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上述总量控制要求及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中,纳入总 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Cr、NH3-N、烟粉尘和 VOCs。 4.3.2 总量控制建议值总量控制建议值 1、CODCr与与 NH3-N。本
5、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总产生量 8.1m3/d(2430m3/a) 该 污 水 经 嘉 兴 市 联 合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处 理 后 的 排 海 标 准 为 CODCr50mg/L、NH3-N5mg/L,则 CODCr达标排放量为 0.122t/a,NH3-N 达标 排放量为 0.012t/a,故 CODCr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122t/a、NH3-N 总量控制建议 值为 0.012t/a。 2、烟粉尘。、烟粉尘。本项目实施后烟粉尘排放量为 0.002t/a,故烟粉尘总量控制建 议值为 0.002t/a。 3、VOCs。本项目实施后 VOCs 排放量为 0.043t/a,故
6、 VOCs 总量控制建 议值为 0.043t/a。 4.3.3 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 办法(试行) (201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 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 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 2014197 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新增污染物 VOCS、烟粉尘按照建设项目 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则相应的区域
7、平衡 替代削减量 VOCS为 0.086t/a,烟粉尘为 0.004t/a、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来 自秀洲区排污权交易中心储备库。 - 18 -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 生产工艺分析生产工艺分析 5.1.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 5-1。 图图 5-1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生产工艺说明:外购的电线按产品规格需求进行裁线,剥去线头部分塑料皮并 穿上防水塞后整束排齐待用。 通过锡炉给剥去塑料皮部分裸露的电线铜丝和配套的端子上锡并将电线和端 子连接压制在一起。 将端压后成型的电线和胶管、塑壳等外购配件组装
8、即得成品。 成品经检测导通后包装入库。 5.1.2 主要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工序 表表 5-1 主要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工序 工序 污染物类别 压端子 焊锡废气 G1 生产过程 噪声 N 检查过程 废次品 S2 设备维护 废机油 S3 材料使用 废电线 S1、废包装物 S4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W1、生活垃圾 S5 5.2 污染源强分析污染源强分析 5.2.1 废水废水 5.2.1.1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W1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180 人,生活用水量按 50L/(人.d)计,年生产天数为 300d, 则用水量为 9m3/d(2700m3/a) ,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 90%计,其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8.1
9、m3/d (2430m3/a) 。 该污水 CODCr的浓度为 320mg/L, SS 的浓度为 180mg/L, NH3-N 的浓度为 35mg/L,则 CODCr、SS 和 NH3-N 的产生量分别为 0.778t/a、0.437t/a 和 - 19 - 0.085t/a。 5.2.1.2 污染治理措施污染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 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则 CODCr的排放量为 0.122t/a, SS 的排放量为 0.024t/a,NH3-N 的排放量为 0.012t/a。 5.2.2 废气废气 5.2.2.1
10、焊锡废气焊锡废气 G1 根据相关材料可知,锡的熔点为 231.9,沸点为 2260,在焊接过程中锡及 其化合物的产生量极少,故本环评对锡及其化合物不作分析。 本项目锡炉采用无铅锡条, 手工焊接采用无铅焊锡丝。 锡炉作业中采用助焊剂, 使用量为 140kg/a,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该助焊剂中主要溶剂为混合醇 (以 非甲烷总烃计)95%,另含松香约 5%;无铅焊锡丝使用量为 20kg/a,其中含有助 焊剂,主要成分为松香(约占锡丝总量的 2.5%) ;溶剂在焊锡过程中以浩浩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
11、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缺乏位的补零,各区域编码按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二、打算内工程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打算单列市、地、市(县)级打算,不属于上述打算的工程此栏划()表示。三、专利技术内容是指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四、技术机密的范围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的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机密应承担的责任。五、其它:合同假设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假设双方当事人商定
12、入门费、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但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六、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书。七、本合同书中,但凡当事人商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八、填写时请参照专利施行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的对应条款。(“签订指南”由中国专利局编制)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目目录录 1 验收项目概况验收项目概况.1 2 验收依据验收依据.3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 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建设情况.4 3.1 地址位置及平面布置.4 3.2 建设内容.6 3.3 主要原辅材料.11 3.4 水平衡图.11 3.
13、5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12 3.6 主要生产设备.12 3.7 主体工程工艺路线及产污环节. 14 3.8 变动情况说明.18 4 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19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9 4.2 环境风险防范及环保设施.22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22 5 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3 5.2 环评批复文件及执行情况.32 6验收执行标准验收执行标准.34 6.1 废气验收执行标准.34 6.2 废水验收监测评价标准.34 6.3 厂界噪声验收执行标准.35 7 验收监测内容验收
14、监测内容.36 7.1 验收项目、监测点位布设和监测项目、频次.36 7.2 验收项目监测点位布设图.38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39 8.1 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39 8.2 监测分析方法.40 8.3 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2 8.4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2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2 8.6 其他.42 9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43 9.1 监测期间工况.43 9.2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43 9.3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48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49 9.4 土壤监
15、测结果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9.5 固体废弃物监测结果与评价. 50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9.6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50 10 环境管理检查环境管理检查.52 10.1 环境管理检查情况.52 11 综合结论及建议综合结论及建议.54 11.1 验收监测结论.54 11.2 建议.55 附件附件 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三同时”验收登记表验收登记表.57 附件附件 2:关于对:关于对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环境影环境影 响报
16、告书的批复响报告书的批复.58 附件附件 3:企业承诺书:企业承诺书.63 附件附件 4:原辅材料:原辅材料.64 附件附件 5:工况核实表:工况核实表.65 附件附件 6:设备核实表:设备核实表.66 附件附件 7:工艺流程核实表:工艺流程核实表.67 附件附件 8:水平衡图:水平衡图.68 附件附件 9:一期项目验收批复一期项目验收批复.68 附件附件 10:应急预案备案表:应急预案备案表.69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1 页 共 57 页 1 验收项目概况验收项目概况 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由于纯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好, 锂离子动力电池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的研发
17、、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锂电 池电解液产业的形成。为了抢占市场,抓住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关于发 展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低能耗和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的战略机 遇,奥克化学拟充分利用自身在环氧乙烷精深加工方面的经验与优势, 在扬州化工园新厂区内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 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奥克化学整合厂内资源,继续优化和深化环 氧乙烷精深加工产业主导方向,拓展新的产品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环保产 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于 2017 年 2 月编制完成了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 溶剂项目环境
18、影响报告书。2017 年 2 月 28 日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扬 环审批201722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7 年 1 月 10 日奥克化学 扬州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7 月竣工,2018 年 7 月投 入试生产。2018 年 6 月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江苏奥克化 学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变动环境影响分 析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公告 2018 年 第 9 号)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
19、文件的要求,受 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该项目进 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2 页 共 57 页 经现场勘察,该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生产工况稳 定并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已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 复意见中相关环保措施要求。 本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 液溶剂。 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21 日对该项目进 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根据查验结果、监测结果和收集的资料,泰科环保科技扬州有限公 司在此基础上编制了
20、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3 页 共 57 页 2 验收依据验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 环境部 2018 年 5 月 15 日)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 环评20174 号 2017 年 11 月 20 日); 2.3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 28 号令,2005 年 9 月); 2.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
21、令,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 2.5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 256 号,2015 年 10 月 16 日); 2.6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 38 号令,1992 年 1 月) 2.7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环保产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 2.8 关于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 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扬州市环境保护局,扬环审批 201722 号,2018 年 4 月 4 日); 2.9 江苏奥克化学有
22、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4 页 共 57 页 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址位置及平面布置地址位置及平面布置 项目地点为扬州化学工业园青山镇奥克路 1 号奥克化学新厂区(园 区 F2 地块内),项目中心点位置为北纬 N321638.68 ,东经 E1190523.72。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东侧是 园区预留用地,南侧隔创 业路为普莱克斯(扬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江苏艾萨斯新型肥料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扬州艾格手性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西侧隔奥克路为安美 特(扬 州)化学有限公司拟建项目地,项目西侧隔华电路为园区的公共管 廊, 具体地理位置见图
23、3.1-1,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及四周概况见图3.1-2。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5 页 共 57 页 图图 3.1-1项目所在地理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位置图 北北 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地理位置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6 页 共 57 页 图图 3.1-2项目建成后新厂区平面布置图项目建成后新厂区平面布置图 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第 7 页 共 57 页 3.2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扬州
24、化学工业园青山镇奥克路 1 号奥克化学新厂区 (园区 F2 地块内) 总投资:总投资:1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470 万元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6040m2 员工人数:员工人数: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 27 人 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年工作日 333 天, 四班两倒24 小时工作制, 全年操作 7992 小时。 3.2.1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技改项目为连续操作过程,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见表 3.2-1。 表表 3.2-1 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主体工程主体工程产品产品/副产品名称副产品名称 产品规模产品规模 (t/a) 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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