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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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始履行托管人基金财产保管职 责。 (三) 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应配 合基金托管人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提供相关资料。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 存款。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 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应符
2、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人民币 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办法 、 现金管理条例 、 中国银监会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 、 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 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有 关规定。 (四) 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 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
3、活动。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 管人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 2、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结算备付金账户, 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15 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 最低结算备付金、 结算互保基金、 权证保证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五) 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
4、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 2、基金托管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债券交割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 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备。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 购主协议等相关协议。 (六) 定期存款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具体开户手续。 (七) 基金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 应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 证券分
5、开保管; 也可存入登记结算机构的代保管库, 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由基金管理人移 交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实物证券,基金管理人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八)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托管协议另有规定外, 基金管理人在代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
6、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如上述合同只有一份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 同原件不得转移。合同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16 六、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 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业务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书面授权通知,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指令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并在授权通知上载明基金管理人有权发送指 令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应的权限。基金管理人应指定至少两名以上的有权 发送指令人员。 3
7、、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授权通知原件后以回函确认。授权通知在基金托管人回函确认的当日生效。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 得向有权发送指令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 (二) 指令的内容 1、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 证券交割等书面文书,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 、银行间债券成 交通知单、回购到期付款指令、实物证券出入库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或证券交 割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到账时间、金额、 账户等,并应加盖在基金
8、托管人处的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如果基金管理 人下达的指令要素不全或语意模糊的,基金托管人有权不执行。 (三)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1)指令需有授权通知确定的预留印鉴和签字,并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 发送指令人员在指令上签字后, 代表基金管理人用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 (2)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约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 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 (3)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17 (4)基金管理人在业务
9、指令已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但该指令被执行之前,可 以更改或撤销原指令。 但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撤销或更改原指令所必 需的合理时间,否则由此导致业务指令无法执行或延误执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责任。 (5)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交单及时传真给基金 托管人。 2、指令的确认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书面要素是否齐全、指令印鉴 与签字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审慎验证、确认。如发现问题,应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经确认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 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有权签署、发送指令人员的授权,并且按照托管协议约定 的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
10、序通知基金托管人, 则对于此后该类相关人员无权发送的 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基金托管人可以要求基金管理人传真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合同或其他 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啕啕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管理人未持 有本基金。 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12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
1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核准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2、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8.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 昱大厦 16 层-19 层。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
12、院 1 号楼。 8.3 查阅方式 8.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 (021)31089000 公司网址: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 8- -1010 年指数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LOF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2018 年第年第 1 1 号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
13、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一八年三月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11 月 7 日证监许可 20162547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8 月 9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14、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
15、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2 月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 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一一、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16、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
17、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18、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建设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银行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83 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 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 任,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 经理,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 总经理,2006 年 5 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2011 年 3 月出任 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19、。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1985 年获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 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 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 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 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总裁。19
20、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 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 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 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 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 官。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 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 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
21、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毕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 村工作部记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 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 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 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
22、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 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 银保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 员,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 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 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 金融法专业委员会
23、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 士研究生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 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 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 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 (亚洲) 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 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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