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txt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tx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txt(19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总 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八章 其他规定分 则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附 则总 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
2、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 法 第二条 法 合同 主 的 人、法人、其他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的议 、 、 护 的 议, 用其他法 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 ,一 的一 第四条 当事人法currency1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和人 法fifl 第五条 当事人 当 则 定 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权利、履行义务 当”用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当法 、行法规, 社会, 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共利益 第八条 法立的合同,当事人 法 约力 当事人 当 约定履行 的义务, 变更 合同 法立的合同,法 保护 第二章
3、合同的订立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 当 的民事权利 力和民事行为 力 当事人法 委托代 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 、 和其他 法 、行法规规定 用 的, 当 用 当事人约定 用 的, 当 用 第十一条 合同 、” 和 电 ( 电、电 、 、电 和电 )表现 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 当事人约定,一般 条款 (一)当事人的 和 (二) 的 (三) (四) (五) 款 (六)履行、 和 (七)违约责任 (八) 议的 法 当事人 合同的示范 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 取要约、承诺 第十四条 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思表示,该思表示 当符合 列规定 (一) 定 (二)表明经要约人
4、承诺,要约人即该思表示约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 发出要约的思表示 寄送的 目表、拍卖告、招 告、招股说明 、商业广告 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 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用 电 订立合同, 人 定特定 统接 电 的,该 电 进入该特定 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 定特定 统的,该 电 进入 人的任“ 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 要约 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 当在要约到达要约人 前 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 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 当在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前到达要约人 第十九条 列情 一的,要约 撤销 (一)要约人 定了承诺 其他 明示要
5、约 撤销 (二)要约人 认为要约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列情 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届满,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要约人要约的 作出 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 承诺 要约人同要约的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 当 通知的 作出,但根 易习惯 要约表明 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 当在要约 定的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 定承诺的,承诺 当 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 话 作出的, 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 约定的外 (二)要约 话 作出的,承诺 当在合 到达 第二十四条 要约 ” 电作出的,承诺 ” 明的日 电 发 日
6、开始计算 ” 未明日的, 投寄该” 的戳日开始计算 要约 电话、 快速通讯 作出的,承诺 要约到达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 需要通知的,根 易习惯 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用 电 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 用 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 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 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前 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要约人超过承诺发出承诺的,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该承诺 效的 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要约人在承诺发出承诺, 通常情 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的,要约人及时
7、通知要约人因承诺超过 接该承诺的 外,该承诺 效 第三十条 承诺的 当与要约的 一致 要约人要约的 作出 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合同 的、 、 、 款 、履行、履行 和 、违约责任和 议 法 的变更,要约 的 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要约的 作出 性变更的,要约人及时表示反 要约表明承诺 要约的 作出任“变更的 外,该承诺 效,合同的 承诺的 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 用合同 订立合同的, 双 当事人签字 盖章时合同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 用” 、 电 订立合同的, 在合同立 前要求签订 认 签订认 时合同立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 为合同立的 用 电 订立合同的, 人的主营业 为合同立的 没
8、主营业 的,其经常居 为合同立的 当事人 约定的, 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 用合同 订立合同的,双 当事人签字 盖章的 为合同立的 第三十六条 法 、行法规规定 当事人约定 用 订立合同,当事人未 用 但一 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接的,该合同立 第三十七条 用合同 订立合同,在签字 盖章 前,当事人一 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接的,该合同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 需要 达 令性任务 国家订货任务的, 法人、其他 间 当 法 、行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格 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 条款的一 当 则 定当事人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取合 的 提请 注免 制其责任的条款, 的要求,该条
9、款予 说明 格条款 当事人为了 复用而fl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 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 条款 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 的, 提供格 条款一 免其责任、 责任、排 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格 条款的 发生 议的, 当 通常 予 释 格 条款 两种 上释的,当作出 利于提供格 条款一 的释 格 条款和格 条款 一致的, 当 用格 条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列情 一, 造失的, 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进行磋商 (二)故隐瞒与订立合同 的 要事 提供虚假情况 (三) 其他违背”用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
10、同 否立, 泄 当 用 泄 当 用该商业秘密 造失的,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四十四条 法立的合同, 立时生效 法 、行法规规定 当 准、 生效的, 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合同的效力 约定附条 附生效条 的合同, 条 时生效 附条 的合同, 条 时失效 当事人为 的利益 当 止条 的,视为条 已 当 促条 的,视为条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合同的效力 约定附 附生效的合同, 届 时生效 附终止的合同, 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制民事行为 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 人 认 ,该合同 效,但 利益的合同与其年 、 力、 况 而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 人 认 人 告法定代 人在一月予
11、认 法定代 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认 合同 认 前, 人 撤销的权利 撤销 当 通知的 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 代 权、超 代 权 代 权终止 代 人 义订立的合同,未经 代 人 认, 代 人 发生效力, 行为人承担责任 人 告 代 人在一月予 认 代 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认 合同 认 前, 人 撤销的权利 撤销 当 通知的 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 代 权、超 代 权 代 权终止 代 人 义订立合同,人 ”行为人 代 权的,该代 行为 效 第五十条 法人 其他 的法定代表人、 责人超 权订立的合同,人知 当知 其超 权的 外,该代表行为 效 第五十一条 无 分权的人 分他人 ,经
12、权利人 认 无 分权的人订立合同 取 分权的,该合同 效 第五十二条 列情 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 、的 订立合同,国家利益 (二)恶通,国家、 第三人利益 (三) 合法 盖法目的 (四)社会共利益 (五)违反法 、行法规的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 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 人 currency1的 (二)因故 大过失造 失的 第五十四条 列合同,当事人一 权请求人民法 “变更 撤销 (一)因 大fi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fl失 的 一 、的 人 , 在违背 思的情况 订立的合同, 权请求人民法 “变更 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 “ 撤销 第五十五条 列情 一的,撤销权 (一
13、) 撤销权的当事人 知 当知 撤销事 日一年没 行撤销权 (二) 撤销权的当事人知 撤销事 明 表示 的行为 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 撤销的合同 始没 法 约力 合同分无效, 其他分效力的,其他分” 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 撤销 终止的, 合同中立在的 议 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 撤销 ,因该合同取 的 , 当予 没 要 的, 当 偿 过的一 当赔偿 因 到的失,双 过的, 当 承担 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通,国家、 第三人利益的,因取 的 国家 、第三人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六十条 当事人 当 约定全 履行 的义务 当事人 当”用则,根 合同的性 、目的和 易
14、习惯履行通知、 、保密 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 ,当事人 、 款 、履行 没 约定 约定 明 的,议 达 议的, 合同 条款 易习惯 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 合同 约定 明 , 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定的, 用 列规定 (一) 要求 明 的, 国家 准、行业 准履行 没 国家 准、行业 准的, 通常 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 准履行 (二) 款 明 的, 订立合同时履行 的 格履行 法 当 行定 的, 规定履行 (三)履行 明 , 货的,在接货一 在 履行 的,在 在 履行 其他 的,在履行义务一 在 履行 (四)履行 明 的,务人 时履行,权人 时要求履行,但 当 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
15、明 的, 利于现合同目的的 履行 (六)履行 用的 担 明 的, 履行义务一 担 第六十三条 行定 的,在合同约定的 格 时, 时的格计 的 的, 格上 时, 格 行 格 时, 新 格 行 提取 的 款的, 格上 时, 新 格 行 格 时, 格 行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 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务的,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务 履行务 符合约定, 当向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 第三人向权人履行务的,第三人 履行务 履行务 符合约定,务人 当向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 务,没 先 履行 序的, 当同时履行 一 在 履行 前 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 在 履行务 符合约定时, 权拒绝其
16、 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 务, 先 履行 序,先履行一 未履行的, 履行一 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 履行务 符合约定的, 履行一 权拒绝其 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 当先履行务的当事人, 明 列情 一的, 中止履行 (一)经营 况 恶化 (二)转 、 资 , 务 (三) 失商业” (四) 失 失履行务 力的其他情 当事人没 中止履行的, 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 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 当及时通知 提供 当担保时,当 复履行 中止履行 , 在合 未 复履行 力并 未提供 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 合同 第七十条 权人分立、合并 变更 没 通知务人,致履行务发生的,务人
17、 中止履行 的 提 第七十一条 权人 拒绝务人提前履行务,但提前履行 权人利益的外 务人提前履行务权人的 用, 务人 担 第七十二条 权人 拒绝务人分履行务,但分履行 权人利益的外 务人分履行务权人的 用, 务人 担 第七十三条 因务人于行其到权,权人造的,权人 向人民法请求 的义代 行务人的权,但该权 于务人 的外 代 权的行范 权人的权为 权人行代 权的 要 用, 务人 担 第七十四条 因务人 其到权 无偿转让 ,权人造的,权人 请求人民法撤销务人的行为 务人 明fl 合 的 转让 ,权人造,并 让人知 该情 的,权人 请求人民法撤销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范 权人的权为 权人行撤销权的要
18、用, 务人 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 权人知 当知 撤销事 日一年行 务人的行为发生 日五年没 行撤销权的,该撤销权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 ,当事人 因 、 的变更 法定代表人、 责人、承 人的变而 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 商一致, 变更合同 法 、行法规规定变更合同 当 准、 的, 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合同变更的 约定 明 的, 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权人 合同的权利全 分转让第三人,但 列情 一的外 (一)根 合同性 转让 (二) 当事人约定 转让 (三) 法 规定 转让 第八十条 权人转让权利的, 当通知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务人 发生效力 权人转
19、让权利的通知 撤销,但经让人同的外 第八十一条 权人转让权利的,让人取 与权 的权利,但该权利 于权人 的外 第八十二条 务人接到权转让通知 ,务人让与人的 , 向让人主 第八十三条 务人接到权转让通知时,务人让与人currency1 权,并 务人的权先于转让的权到 同时到的,务人 向让人主 销 第八十四条 务人 合同的义务全 分转 第三人的, 当经权人同 第八十五条 务人转 义务的,新务人 主 务人权人的 第八十六条 务人转 义务的,新务人 当承担与主务 的务,但该务 于务人的外 第八十七条 法 、行法规规定转让权利 转 义务 当 准、 的, 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 经 同, 在合同中
20、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 用 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 合并的, 合并 的法人 其他 行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 分立的,权人和务人 约定的 外, 分立的法人 其他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currency1权,承担 务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九十一条 列情 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务已经 约定履行 (二)合同 (三)务 销 (四)务人法 的 提 (五)权人免务 (六)权务同于一人 (七)法 规定 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当事人 当”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