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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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或国内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学校决定进一步完善“瓯江特聘教授” 岗位聘任管理条例。条 2 条 通 过选聘“瓯江特聘教授”,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政策,力争使部分教师的学术水平进入国内外学术前沿,实现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新的突破。二、申请对象第三条 “瓯江特聘教授”面向校内所有在编在岗的教师公开竞聘(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或已作特殊约定的,按原人才引进协议执行,协议中首聘期履行完毕后可按本办法参与竞聘)。三、
2、岗位设置第四条 “瓯江特聘教授” 分为 A 类、B 类、C 类、D 类,名额不限。四、聘任条件第五条 一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二)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2-(三)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限,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教学科研活动。第六条 具体条件(一)“瓯江特聘教授”(A 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国
3、家千人计划(创新类) 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2、主持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1 项;3、主持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 1 项; 4、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二)“瓯江特聘教授”(B 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ence、 Nature正刊上发表论文 1 篇;2、主持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1 项;3、主持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 1 项;4、主持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科学技术)一等奖 1 项;5、主持一类项目 1 项。(三)申报“瓯江特聘教授”(C 类)必须具
4、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Cell正刊上发表论文 1 篇;2、主持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 1 项;3、主持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科学技术)二等奖 1 项;3、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1 项;4、国家级科技、人文社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基地)负责人;5、国家重点专业、国家级实验室示范中心、省级科技、人文社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省重中之重学科负-3-责人并主持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6、主持二类项目 1 项。(四)申报“瓯江特聘教授”(D 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开放性精品课程负责人; 2、主持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5、一等奖 1 项;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二、三完成人;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的第二、三完成人,二等奖的第二完成人;5、国家教学成果奖的第二完成人;6、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7、主持三类项目 1 项;8、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注:一至四类项目详见附件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 岗位聘任成果分类表,认定依据为温州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2186 号。五、聘任程序与管理第七条 “瓯江特聘教授”聘任工作于每年的 12 月份受理,一年一次。申报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 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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