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办函〔2018〕49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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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教办函2018 49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根据 2018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为做好我市 2018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工作,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项目主要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 ”()。(一)由市教委受理的项目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 -5.西
2、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7.各类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二)由项目签约院校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1.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二、申报对象及条件具体申报对象和条件请在国家留学网相关项目专栏查阅。除特殊说明外,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均应在申请时获得国外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年龄符合要求,且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赴美留学人员需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对外语水平的额外要求)。三、申报方式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3、(http:/ )进行网上报名。为便于我委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请各推荐单位提前掌握申报意向、指导申请人尽早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推荐单位项目专办员在规定日期内(见附件)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教委。四、申报注意事项(一)2018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 3 -格保留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即当年选拔当年派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4、2019 年 5 月 31 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除外)。请计划申请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重庆市教委” ,重 庆 大学和西南大学的申 请人点 选各自学校(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除外),项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的,按相关要求执行。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并由相应部门填写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上传到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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