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 市 通 州 区 财 政 局 通财采购文201856号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通州区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区属各委办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各单位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费用支出管理,经研究决定,共享我市2017-2019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协议执行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采购流程(一)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进行采购预算单位登录通州区政
2、府采购网定点采购采购立项制作定点服务立项选择“会计审计服务”或“资产评估服务”完成会计、审计或资产评估项目的采购立项申请、审批、合同备案、结算等相关采购流程。(二)单项或批量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单位登录通州区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采购立项制作项目采购立项单完成会计、审计或资产评估项目的采购立项申请、审批、合同备案、结算等相关采购流程。招标活动必须委托区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二、定点服务商的确定与查询通过共享市级招标结果方式确定我区会计、审计或资产评估定点服务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具体共享事宜由区采购中心执行,预算单位可登录通州区政府采购网或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对定点服务商信息进行查询。三、监督检查根据北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6号),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将组织对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供应商的监督检查考核。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对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联系人:王剑魁 王 剑 电话:61535860 61536116)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8年3月12日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