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责任清单 .doc

  • 资源ID:1245207       资源大小:246.50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责任清单 .doc

1、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1 页 第五章第五章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 正常考试分值 10 分左右,最近几年都有案例分析题。 本章基本内容本章基本内容 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的基础理论票据的基础理论 一、票据的概念和类型一、票据的概念和类型 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允诺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 给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 银行汇票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2 页 商

2、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本票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3 页 支票现金支票 支票转账支票 二、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理解)二、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理解) (一)票据关系 指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4 页 一般汇票当事人 (二)非票据关系 是指与票据有密切联系,但是并非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并且不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 法律关系 (1)民

3、法上的非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又被称为票据基础关系票据基础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票据签发、转让的当事人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5 页 之间的票据原因关系。 (2)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其中比较主要的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 【例】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后交货,甲向乙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 5 万元, 付款人为丙银行的转账支票交付于乙,乙没有在出票日起 10 日内向丙请求付款,也没有在出票日 起 6 个月内向出票人甲请求付款。 (1)票据关系 乙作为持票人拿着票据要求丙付款。 (2)非票

4、据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甲乙签订买卖合同。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未按规定请求付款,拿着支票作为证据要求出票人返还支票上的利益 即 5 万元。 三、票据权利三、票据权利 (一)类型 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主债务人的权利。 追索权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未获满足的情况下,向偿还义务人主张的票据权利。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1.依票据行为而取得 因出票、转让、保证、质押等获得票据权利。 * 注意:“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现金买票现金买票 的,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银行汇票、本票的签发不需要真实交易关系银行汇票、本票的签发不需要真实交易关系。

5、【案例题】A 公司签发汇票用于支付所欠 B 公司货款 ,B 公司因购买材料将汇票转让给 C, C 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D 转让给,持票提示付款被告知汇票系伪造, 问:D 公司是否享有票据权利?(2013 年) 正确答案D 不享有,因为 C 和 D 之间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2.依法律规定而取得 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取得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取得。其中最主要的是,被追索人(含票据保证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 额、利息和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依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依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如:因为法人合并或分立、税收、继承、赠与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 利。 2012018

6、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6 页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张 3 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 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 年)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取得。公司的合并导致合并后的公司获得合并前公司的权利, 因此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B 的说法是正确的

7、。 (三)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 1.以欺诈、偷盗或胁迫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 享有票据权利; 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 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例题多选题】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 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 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08 年) A.甲

8、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因为丁善意取得人,其具有票据权利,所以甲无权请 求丁返还汇票,A、D 不对。 (四)票据权利的消灭 1.票据权利的一般消灭原因(付款)。 2.因为没有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而导致追索权追索权消灭。 票据权利保全: (1)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 (2)依法取证:承兑人或付款人出具的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证明、退票理由书等。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 果是( )。(2005 年) A.持票人丧失全部

9、票据权利 B.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然承担票据责任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7 页 C.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背书人仍然承担票据责任 D.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 其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所以,只有 B 选项正确。 3.因时效而消灭:票据权利时效期限 票据种类行使对象起算日时效 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到期日到期日2 年 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本票出票人出票日出票日2

10、 年 支票出票人出票日6 6 个月个月 追索权前手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6 个月 再追索权前手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3 3 个月个月 注意:利益返还请求权注意:利益返还请求权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仍享有民事权利,可 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例题单选题】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 票,汇票到期日为 2007 年 6 月 5 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 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2009 年) A.2007

11、 年 6 月 15 日 B.2007 年 12 月 5 日 C.2008 年 6 月 5 日 D.2009 年 6 月 5 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时效。根据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 票据到期日起 2 年。本题中,汇票到期日为 2007 年 6 月 5 日,持票人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 的票据权利消灭时间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即 2009 年 6 月 5 日。 第二节第二节 票据行为票据行为 一、票据行为的类型一、票据行为的类型 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这是最为基本的票据行为的类型。 二、票据行为成立与生效二、票据行为成立与生效 1.票据行为的形式

12、要件 (1)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 (2)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无效。 (3)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签章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8 页 自然人签章签名、盖章或者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签章单位签章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章 银行的签章,可以是公章或票据专用章; 其他法人或者单位的签章,可以是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签章不

13、合法的 后果 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无效; 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不影响 票据上其他合法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合法签章的效力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 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 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 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2009 年)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

14、可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不仅财务经理签字不符合规定,而且出票人 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2.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票据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票据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 章的效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以欺诈、胁迫手段取得票据

15、的,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 三、票据行为的代理三、票据行为的代理 有效要件有效要件 须明示本人的名义,并表明代理表明代理的意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有代理权。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的,由签章人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9 页 四、票据抗辩概述四、票据抗辩概述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上记载的票据债务人基于合法事由对持票人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行为。 分类: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 (一)物的抗辩:绝对抗辩物的抗

16、辩:绝对抗辩 是指票据所记载的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所主张的抗辩 如:出票行为因为法定形式要件的欠缺而无效;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等。 (二)人的抗辩:相对抗辩 是指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持票人主张的抗辩事由 1.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与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与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行 使票据抗辩权的有( )。(2004 年) A.背书不连续 B.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

17、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D.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 A: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2)选项 B:属于“对人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 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3)选项 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 行使抗辩权。(4)选项 D: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 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票据债务人不能行使抗辩权。 第三节第三节 各类票据各类票据 一、汇票一、汇票 (一)概念、类型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

18、托付款人在指定的到期日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类型: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出票 1.票据上的记载事项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会计学堂会计学堂 第 10 页 类型法律后果 绝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将导致票据无效票据无效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直接按照票据法规定推定 任意记载事项可以记载出票人可以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也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记载本身无效事项出票人记载的,票据依然有效 记载使票据行为无效事项如出票或承兑附条件 2.汇票的记载事项 (1)汇票绝对必

19、要记载事项汇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表明“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出票地。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3)任意记载事项 出票人可以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4)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 签发票据的原因或者用途,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出票人关于利息,违约金的记载。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

20、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 票无效的是( )。(2007 年)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 50 万元” 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无效的情形。根据规定,确定的金额是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如 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汇票将无效。 3.汇票出票的效力 对出票人的 效力 出票人成为票据债务人,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对付款人的 效力 付款人成为票据上的关系人。付款人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义务人并非票据义务人 对收款人的 效力 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以及以背书等方式处分 其票据权利的权利 (三)背书 1.概念: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 2012018 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预科班预科班 经济法经济法


注意事项

本文(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责任清单 .doc)为本站会员(瓦拉西瓦)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文库网用户QQ群:731843829  微博官方号:文库网官方   知乎号:文库网

Copyright© 2025 文库网 wenkunet.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