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 资源ID:1314961       资源大小:197.25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1、 1 云 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云环罚字20192 号 云南湾田集团戛达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50752748664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九河村委会书桌村 云南湾田集团戛达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违 法一案,经我厅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15 日,我厅根据群众投诉对你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将矿井废 水处理站清水池中的矿井废水泵入高位水池回用过程中, 该废水 通过溢流管道进入厂区地下排洪沟排入外环境, 未经法

2、定废水排 放口排放;二是水污染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监测数据 不全、工控机上无法调阅日均值数据等问题。 以上事实,有我厅 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15 日云南省环境 监察总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 份、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调查询问笔录3 份、现场照片、录像说明1 份以及你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提供的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为证。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三十九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原环境 保护部第 19 号令)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 我厅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和 拟作出的处理决

3、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 求听证。期限内你公司未要求听证,亦未提交陈述申辩。 以上事实, 有我厅 2019 年 4 月 22 日 行政处罚事先 (听证) 告知书(云环听告字20192 号)、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 项的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 造监测数据, 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 排放水污染物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令停业、

4、 关闭。我厅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未经法定排污口排 放废水及不正常运行水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 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我厅出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 至指定银行。缴款时,请将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 四联一起交给银行工作人员。缴款完毕后将银行返还的第一联 “回单”交至云南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结案,同时换取“收据”联。 你公司如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厅将依据中华人

5、民共和国行 3 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 7 号 户名: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专户 账号:24019801040004350 电话:0871-63106163 (银行柜台缴纳、汇款、转账或者网上银行支付,请在备注 栏注明“省生态环境厅环保罚没收入”。)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生态环境部或云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 定的,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 年 4 月 30 日 4 抄送: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19 年 5 月 5 日印发


注意事项

本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为本站会员(WXLW)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文库网用户QQ群:731843829  微博官方号:文库网官方   知乎号:文库网

Copyright© 2025 文库网 wenkunet.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