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七号.pdf

  • 资源ID:1340990       资源大小:326.07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七号.pdf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11月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过 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 7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 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 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 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 源。 第三条 本法所称节约能

2、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 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 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 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 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 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 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

3、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 履行情况。 第七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 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 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 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 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 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

4、,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 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 式。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 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 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 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 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节

5、能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 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 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 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 体系。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国务 院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 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过程中 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6、标准。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 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本法另 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 门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 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 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 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

7、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 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 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实行淘汰制度。 淘汰的用能产品、 设备、 生产工艺的目录和实施办法, 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 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管理节能 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

8、 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 备、生产工艺。 第十八条 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办 法, 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 并公布。 第十九条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 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 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 中予以说明, 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 确性负责。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

9、品。 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 传。 第二十条 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 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定, 向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 经认证合格 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以在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使用节 能产品认证标志。 禁止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 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 范能源统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国务院统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10、,定期向社会公 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 信息。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 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 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 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 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 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五条

11、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 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 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 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 完整。 第二十八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 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节 工业节能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能源资 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 用能结构

12、和企业布局。 第三十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 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煤炭等主要耗能 行业的节能技术政策,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 节能的电动机、 锅炉、 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 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发 电调度管理的规定,安排清洁、高效和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利用余 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以及其他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规定的发电机组与电 网并网运行,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

13、、燃油发 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 第三节 建筑节能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 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 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 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 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包括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 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 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 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

14、能标准情况 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 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 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 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 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 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 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 市节约用电管理, 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 能耗。 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 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 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 能源利用系统。 第四节 交通运输节能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全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分别制定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指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 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 体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 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 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 组织管理,引导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 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 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行老旧交通运输工 具的报废、更新制度。 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 代燃料。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 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

17、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 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 公共机构节能 第四十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 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 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节能 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四十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 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 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国务院和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 额,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五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用能系统管理,保证用能系 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 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 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五十二条

19、 国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 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 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 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

20、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 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 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 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 专业知识、 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 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组 织编写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 组织实施。 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科技主

21、管 部门发布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指导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 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 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应 用研究,制定节能标准,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 新与成果转化。 第五十八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制定并公布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使 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 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 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

22、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 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农业、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在农业生产、农产品 加工储运等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 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的 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 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 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小 型水力发电,推广节能型的农村住宅和炉灶等,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 能源植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条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 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 施、节能宣传培训、

23、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第六十一条 国家对生产、使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广 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和使用。 第六十二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税收政策,健全能 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及其开采利用水平的 提高。 第六十三条 国家运用税收等政策,鼓励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 进口,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第六十四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产 品、 设备政府采购名录, 应当优先列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设备。 第六十五条 国家引导金融机

24、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 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 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 目提供优惠贷款。 国家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 技术改造。 第六十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引导用能单位和 个人节能。 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 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 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 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 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 政策。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 推广应

25、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给 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 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 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 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 生产性项目,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 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六十九条 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的,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26、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 产品、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没 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 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

27、能,情节严 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 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 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 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 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泓域咨询MACRO/ 机壳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机壳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机壳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概述项目概述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28、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一)公司名称 xxx科技公司 (二)公司简介(二)公司简介 在本着“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经营宗旨,高瞻远瞩的经营方针, 不断创新,全面提升产品品牌特色及服务内涵,强化公司形象,立志成为 全国知名的产品供应商。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较高的员工素质,在职员工约600人,80% 以上为技术及管理人员,85%以上人员有大专以上学历。 公司自设立以来,组建了一批经验丰富、能力优秀的管理团队。管理 团队人员对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能够敏锐地把握行业内的发展趋势,抓 住业务拓展机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科学的规划。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自 己在行业内深耕积累的经验优势,

29、为公司未来业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泓域咨询MACRO/ 机壳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上一年度,xxx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516.44万元,同比增长15.96%(26 86.31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机壳生产及销售收入为16292.29万元,占 营业总收入的83.48%。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114.41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 增长931.96万元,增长率29.28%;实现净利润3085.81万元,较去年同期相 比增长418.31万元,增长率15.68%。 二、项目概况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一)项目名称 机壳项目 (二)项目选址(二)项目选址 某经开区 (三)项目用地规模(三

30、)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6763.37平方米(折合约70.11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79.14%,建筑容积率1.23,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7 .2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98.01万元/亩。 (五)土建工程指标(五)土建工程指标 泓域咨询MACRO/ 机壳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净用地面积46763.37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37008.53平方 米,总建筑面积57518.9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43189.44平方 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4180.55平方米。 (六)设备选型方案(六)设备选型方案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113台

31、(套),设备购置费3575.38万元。 (七)节能分析(七)节能分析 “机壳项目建设项目”,年用电量700642.63千瓦时,年总用水量1113 1.59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87.06吨标准煤/年。达产年 综合节能量29.02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23.12%,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 (八)环境保护(八)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某经开区发展规划,符合某经开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 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 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1766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32、资13882.48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78.61%;流动资金3778.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39%。 (十)资金筹措(十)资金筹措 自筹。 (十一)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十一)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泓域咨询MACRO/ 机壳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预期达产年营业收入25945.00万元,总成本费用20741.32万元,税金 及附加273.18万元,利润总额5203.68万元,利税总额6194.61万元,税后 净利润3902.76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2291.85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9. 46%,投资利税率35.08%,投资回报率22.10%,全部投资回收期6.03年,提 供就业职位428个。 (十二)进度规划(十二)进度规划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 科学组织施工平行流水作业,交叉施工,使施工机械等资源发挥最大 的使用效率,做到现场施工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三、报告说明三、报告说明 作为投资决策前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前一阶段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审批通过的基础上,主要对项目市场、技术、财务 、工程、经济和环境等方面进行精.确系统、完备无遗的分析,完成包括市 场和销售、规模和产品、厂址、原辅料供


注意事项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七号.pdf)为本站会员(WXLW)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文库网用户QQ群:731843829  微博官方号:文库网官方   知乎号:文库网

Copyright© 2025 文库网 wenkunet.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