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环评字2019 142号关于南昌县新联液化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昌县新联液化气站:你单位报送的南昌县新联液化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属液化气供应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塘南镇红星村,中心坐标E116.22865、N28.72373。项目用地规模为3126.7m2,占地面积2000m2,建设规模为年充装液化石油气(LPG)7500瓶约100吨,设置25m3、25m3液化石油气储罐各1个、5m3液化气残液罐1个,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50m3。(二)项目批复意见在认真落实
2、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应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及性质,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应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
3、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液化气废液交由液化气供应商回收,报废钢瓶交由有资质的气瓶检测机构回收。并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5、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应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域及一般防渗区域制定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防范。按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事故应急池和消
4、防水池,储罐区设置防火堤及围堰和导液设施,按事故风险评价全面加强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加强液化石油气运输、装卸、储存等环节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加强日常演练,加强日常性的监督管理、监测、维护等。7、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其他环保要求1、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5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