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司通2017103号关于调整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各行业协会: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调整变化,经研究决定对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通知如下:组 长: 艾尼瓦尔斯依提(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成 员: 张伟萍(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刘复生(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李润山(司法厅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郭海彬(司法厅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 牛江华(司法厅政治部警务督察处副处长)刘俊国(司法厅政治部党建处副处长)余晓风(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庄淑君(司法厅
2、法制处处长、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谢向红(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 周 卫(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处长)张 健(司法厅计财警务装备处长)王明森(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协尔利沙吾提(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处长)李先明(监所(戒毒)工作处副处长)李大鹏(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李玉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处长)朱晓龙(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谭 磊(新疆律师协会秘书长)任国慎(新疆公证协会秘书长)陈荣刚(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荣刚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樊琴、俞雁青、左占磊、张宁,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1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发-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