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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21-2011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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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21-2011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docx

1、UI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721-2011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 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 drainag eof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2011-07-29发布2012-08-01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 drainageof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GB 50721-2011主编

2、部门:中 国 冶 金 建 设 协 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8 月 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721-2011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 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 639063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1168毫米 1/32 3.25印张 80千字2011年11月第1版 2011年11月第1次印刷印数18000册统一书号:1580177 730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3、乡 建 设 部 公 告第 1 1 1 2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7212011,自 2 0 1 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5.3.6、 8.4.3、8.8.4、8.8.6(2)、12.2.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7126 号)的要 求,由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

4、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参考国际组织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取水量及水质 指标、给水排水系统设置、泵站、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直接冷却循 环水系统、废水处理、安全供水系统、污泥浓缩及脱水、检测和控制、给水排水管道。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赛迪工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

5、1 号;邮政编码:4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江开伟刘全金闫国荣万焕堂张福林张晓卫邱利祥吴 为宫 鲁曾昭成刘晓红李庆伟李慎虑刘润海李 良胡利光吴良玉高云鹏罗金华主要审查人: 郭启姣赵钱柱张鹤鸣秦 潇熊家晴习明安于水利回克钢张群力刘 义 2 .目 次

6、1 总 则 (1)2 术 语 (2)3 取 水 量 及 水 质 指 标 (4)3.1 取水量指标 (4)3.2 水质指标 (4)4 给 水 排 水 系 统 设 置 (6)4.1 一般规定 (6)4.2 给水系统 (6)4.3 排水系统 (6)4.4 循环水系统 (7)4.5 回用水系统 (7)4.6 雨水利用系统 (7)5 泵 站 (8)5.1 一般规定 (8)5.2 泵站布置 (8)5.3 水泵选择及配置 (9)5.4 附属设施 (10)6 间 接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冷却 (11)6.3 水质稳定设施 (11)6.4 补充水设施 (12)7

7、 直 接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13)7.1 一般规定 (13) 1 7.2 设备及钢坯喷淋循环冷却水 (13)7.3 高炉煤气清洗水和转炉烟气净化污水 (15)7.4 高炉水渣循环水 (15)7.5 层流冷却循环水 (16)8 废 水 处 理 (17)8.1 一般规定 (17)8.2 含油及乳化液废水处理 (17)8.3 平整液废水处理 (18)8.4 含铬废水处理 (18)8.5 含酸废水处理 (18)8.6 含碱废水处理 (18)8.7 全厂废水处理 (19)8.8 焦化废水处理 (20)9 安 全 供 水 系 统 (25)9.1 一般规定 (25)9.2 安全供水用户、安全供水

8、量及供水时间 (25)9.3 安全供水设施 (26)10 污泥浓缩及脱水 (27)10.1 一般规定 (27)10.2 污泥浓缩 (27)10.3 污泥脱水 (27)10.4 焦化污泥处理和处置 (28)11 检测和控制 (29)11.1 一般规定 (29)11.2 在线检测 (29)11.3 控制 (30)12 给水排水管道 (31)12.1 一般规定 (31)12.2 管道布置 (31) 2 12.3 管廊及管桥布置 (32)12.4 管材及附属构件 (33)12.5 管道绝热 (33)12.6 管道防腐 (34)12.7 管道基础 (34)本规范用词说明 (36)引用标准名录 (37)附

9、:条文说明 (39) 3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and water quality index (4)3.1 Quantity index of water intake (4)3.2 Water quality index (4)4 Water supply & drainage system (6)4.1 General requirement (6)4.2 Water supply system (6)4.3 Water drainage system (6)4.4 Wa

10、ter recirculation system (7)4.5 Water reuse system (7)4.6 Rainwater utilization system (7)5 Pump station (8)5.1 General requirement (8)5.2 Pump station arrangement (8)5.3 Water pump selection and configuration (9)5.4 Auxiliary facilities (10)6 Non-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system (11)6.1 G

11、eneral requirement (11)6.2 Cooling (11)6.3 Water stabilizing facilities (11)6.4 Water makeup facilities (12)7 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system (13)7.1 General requirement (13) 4 7.2 Equipment and slab spray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13)7.3 BFG cleaning water and used water from converte

12、r fumecleaning (15)7.4 BF slag granulation water recirculation (15)7.5 Laminar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16)8 Waste water treatment (17)8.1 General requirement (17)8.2 Treatment of waste water containing oil and emulsion (17)8.3 Treatment of waste water from cold rolled strip tempermill (18)8.4 C

13、r-containing waste water treatment (18)8.5 Acid-containing waste water treatment (18)8.6 Alkaline-containing waste water treatment (18)8.7 Plant-wide waste water treatment (19)8.8 Coking waste water treaement (20)9 Emergency water supply (25)9.1 General requirement (25)9.2 Emergency water user, emer

14、gency water supply rateand duration (25)9.3 Emergenc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26)10 Sludge thickening and dehydrating (27)10.1 General requirement (27)10.2 Sludge thickening (27)10.3 Sludge dehydrating (27)10.4 Coking sludge treatment and disposal (28)11 Measuring and control (29)11.1 General requi

15、rement (29)11.2 On-line measuring (29)11.3 Control (30) 5 12 Water supply & drainage piping (31)12.1 General requirement (31)12.2 Pipe arrangement (31)12.3 Pipe gallery and pipe bridge arrangement (32)12.4 Pipe material and fittings (33)12.5 Pipe insulation (33)12.6 Pipe corrosion prevention (34)12.

16、7 Pipe foundation (34)Explanations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7)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9)6 1 总 则1.0.1 为使钢铁企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 规,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减排、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包括特殊钢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1.0.3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应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

17、 钢铁企业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 线、工厂排放口、重复利用率、吨钢取水量等,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1.0.4 钢铁企业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接入设置公共污 水处理系统的排水系统或水体时,排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1.0.5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2.0.1 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取自钢铁企业自建或合建的取水设施、地区或城镇供水工程、 发电厂尾水,以及钢铁企业外购的水量。不包括取用的海水、苦咸水、雨水和企业的废水回用水量。2.0.2 吨钢

18、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per ton of steel钢铁企业年取水量与年钢产量的比值(m/t)。2.0.3 吨 钢 耗 新 水 量 fresh water consumption per ton ofsteel钢铁企业年工业新水耗量与年钢产量的比值(m/t)。2.0.4 原 水 raw water由水源取得后未经过处理的水。2.0.5 工业新水 industrial fresh water由原水制成的成品水的总称,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纯水等。2.0.6 生产新水 process fresh water工业新水的一种,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或作为制软

19、水、除盐水的原水。2.0.7 软水 soft water将水中硬度(主要指水中钙、镁离子)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2.0.8 除盐水 demineralized water将水中盐类(主要是溶于水的强电解质)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2.0.9 纯水 pure water 2 将水中的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去除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2.0.10 串级水 water for serial reuse被用户使用后,未经水质处理即供次级用户再利用的水。2.0.11 回用水 reuse water废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利用的水。2.0.12 气象条件 meteorological data特指用于冷却塔

20、设计计算的湿球温度、干球温度、大气压力、相对湿度等气象参数。2.0.13 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 non-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system循环冷却水与被冷却介质间接传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2.0.14 系统容积 system capacity循环冷却水系统内全部有效存水容积的总和。2.0.15 酸再生 acid regeneration将废酸进行再生回收的工艺流程。2.0.16 中 水 reclaimed water生活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2.0.17 单元工程 unit projec

21、t钢铁联合企业中负责某单一生产工艺的工程。2.0.18 全厂性废水 plant-wide wastewater通过合流制或分流制系统收集的各生产车间的排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2.0.19 污水深度处理 sewage depth processing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经一级、二级处理后,为了达到一定的回 用水标准使污水作为水资源回用于生产或生活的进一步水处理过程。 3 3 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 取水量指标3.1.1 新建钢铁联合企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6m/t。3.1.2 改建或扩建钢铁联合企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7m/t。3.1.3 新建特殊钢厂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8m

22、/t; 改 建 或扩建特殊钢厂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10m/t。3.2 水 质 指 标3.2.1 当原水需要进行处理时,应集中处理;用水水质有特殊要 求的单元工程,在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单独处理。3.2.2 工业新水水质和回用水水质指标应根据当地水源情况、各 循环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及循环水浓缩倍数等确定,宜符合 表3.2.2的规定。表3.2.2 工业新水水质和回用水水质指标指 标单 位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回用水pH值79796.5969悬浮物mg/L105120全硬度mg/L(以CaCO计)150102450Ca硬度mg/L(以CaCO计)10021300M-碱度mg/L(以CaCO计)

23、1101330氯离子mg/L(以CL-计)2202001660硫酸根离子mg/L(以SO -计)8080未检出240全铁mg/L(以Fe计)110.13可溶性SiOmg/L(以SiO计)660.118 4 续表3 .2 .2指 标单 位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回用水含油mg/L21未检出5电导率s/cm500500103000蒸发残渣(溶解)mg/L30030051000氨氮mg/L1010110CODcrmg/L100注:1 各项供水指标的保证率应在90%以上。2 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时,其全硬度不可超过200mg/L。3 中央水厂生产的除盐水宜按一级除盐水水质确定,有更高水质要求的用 户,且用户较

24、单一、集中处理时,则应增加一条外部管线,可由中央水厂提 供一级除盐水,用户自行深度处理。 5 4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4.1 一 般 规 定4.1.1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遵循节能减排,循环利用,集中和 分散、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4.1.2 给水系统应根据供水水质分类设置,新建钢铁企业应设置 全厂性的回用水管网系统。4.1.3 新建钢铁企业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完全分流制,并应设置 全厂性的废水处理站。4.1.4 改建、扩建钢铁企业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并应建立 全厂性的废水处理站和回用水管网系统。4.1.5 连续用水量不小于2m/h 的设备冷却水或设备冲洗水, 应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

25、。4.1.6 钢铁企业经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接入公共污水 的排水系统或水体时,应减少排出口数量,并应在排水出口前设置 水质在线监测和计量设施。4.2 给 水 系 统4.2.1 设置有回用水管网的工厂,场地洒水、道路洒水及施工冲洗用水 等水质要求不高的用户,应使用回用水。绿化用水、冲厕水宜使用中水。4.2.2 全厂给水干管引入单元工程时应计量。4.2.3 全厂给水供水泵宜采取调速措施。4.2.4 泥浆管道的冲洗水不宜使用工业新水。4.3 排 水 系 统4.3.1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应采用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最新计算 6 公式,重现期不宜低于2年,并应以5年进行校核。4.3.2 由高密度聚乙烯双

26、壁波纹管、高密度聚乙烯大口径中空壁 缠绕管等轻质材料制成的排水管道,应根据地下水位进行浮力计 算 。4.3.3 无坡度敷设的雨水排水管道,应采用管顶平接方式。4.4 循环水系统4.4.1 循环水系统应根据水质及水温情况和用户要求设置,单元 工程中循环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97%。4.4.2 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宜串级使用。4.4.3 循环水系统应采用强制排污,排污水应计量,系统排污宜 与循环水电导率连锁。4.4.4 循环水量超过1000m/h 的系统,水质稳定应采用化学处 理方式。4.4.5 循环水系统的提升泵站应设置水量调节设施。4.4.6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供水能力应按系统最大小时供水量设

27、计 。4.4.7 循环水系统的管道上应设置水质动态监控的接口。4.5 回用水系统4.5.1 回用水供水系统,应将生产新水作为备用水源,生产新水 应计量。4.5.2 回用水供水泵宜采取调速措施。4.6 雨水利用系统4.6.1 雨水宜回收利用。4.6.2 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宜单独收集处理。 7 5 泵 站5.1 一 般 规 定5.1.1 泵站可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工程建设需要,采用室内布置 或露天布置。5.1.2 全厂供水泵站宜统一规划、集中设置,可一次建成,也可分 期实施。5.1.3 全厂生产新水供水泵站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宜贮存4h 8h 最高日平均小时用水量。5.1.4 雨水排水泵站的设置,应根据

28、汇水面积、雨水管道的流量, 以及其管径和标高、排出口的位置和标高计算确定。泵站运行宜 采用液位连锁。5.1.5 水泵出水管道上的阀门和配件等的压力等级,应满足水泵 闭阀启动时的压力要求。5.2 泵 站 布 置5.2.1 泵站的布置应根据分期建设或扩建的需要预留泵组位置 或泵站扩建用地。5.2.2 泵站的管道和阀门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泵的吸水管宜单独设置。2 当自灌式水泵共用一根吸水总管时,在吸水支管上应安装检修阀。3 水泵吸水管与水泵水平连接处的异径管,应采用偏心异径管 。4 水泵出水管上的蝶阀,其两侧直管段的长度应能满足蝶阀的正常开闭。水泵出水母管上的连通阀,应选用双向密封蝶阀。8 5

29、 泵站内的操作室应设置具有隔声设施的观察窗,操作室与泵房连接的门应设置隔声设施。5.2.3 泵站内应设置排水沟,水泵基础四周宜设置排水沟。不能 自流排水的泵站,应设置集水坑和自动排污泵。5.2.4 加药间药剂泵、药剂槽(库)的地坪和地沟,应采取防腐措施 。5.2.5 室内泵站的水泵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周围地坪不小于100mm, 露天泵站的水泵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周围地坪不小于200mm。5.2.6 就地操作箱的设置位置应便于通行和操作。5.2.7 每台水泵出水口应设置就地指示压力表;供水泵组总出水 管道上应设置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检测信号应传至控制室,并 宜设置就地显示。5.2.8 带背压水泵的

30、吸水总管应设置压力检测装置并就地显示,其检测信号应传至控制室。5.2.9 室内泵站应设置起重设备及其检修平台,起重设备宜地面操作。5.3 水泵选择及配置5.3.1 水泵的配置应满足用户近期及远期供水、排水的要求。5.3.2 水泵的工作压力应满足最不利点用户的压力要求。5.3.3 循环水系统供水泵的选型和数量,应与用户的设备运行方 式相匹配。5.3.4 连续工作的泵组应设置备用泵。工作泵不超过4台时,其 备用泵不应少于1台;工作泵超过4台时,其备用泵不应少于2 台。多台水泵联合工作的雨水泵站,可不设置备用泵。5.3.5 露天泵站的电气设备应选择户外型,并应采取防潮、防冻措施。5.3.6 卧式水泵

31、与驱动设备连接的联轴器、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 9 带轮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5.3.7 水泵的充水方式,应根据水泵的特性、被输送液体的特性、 运行环境等选择。真空引水启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 自 灌 式 水泵吸水管上应安装检修阀。5.3.8 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或多功能水力控制阀 止回阀或控制阀后应设置检修阀。5.3.9 卧式水泵及其配套电机应配置底座。5.3.10 循环水系统供水和回水的泵组应匹配。5.3.11 泵组不能通过自调节满足用户用水要求时,供水系统应 采取流量调节措施。5.3.12 水泵配套电机的电压等级宜符合下列要求1 电机功率不大于200kW 时,宜配置低压。2

32、电机功率不小于315kW 时,宜配置高压。3 电机功率大于200kW 且小于315kW 时,可配置低压或高压 。4 变频电机的电压等级,应根据电气专业的计算确定。5.3.13 地下式、半地下式泵站集水坑的排水泵,应设置备用泵。5.4 附 属 设 施5.4.1 贮水池、吸水井应设置液位检测和报警装置。5.4.2 软水、除盐水的贮存设施内壁,应采取防腐措施。5.4.3 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宜设置补水管和充水管,补水管应设 置计量装置。不同水质的补充水应分别接入水池并计量。5.4.4 不允许全站停水的泵站,吸水井宜设置有效隔断。5.4.5 吸水井应设置溢流管、放空管,吸水井上宜设置盖板。 10 6 间

33、接冷却循环水系统6.1 一 般 规 定6.1.1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的水量、水压、水温、水质应满足用户 要求,水温还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确定。6.1.2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悬浮物含量不应大于20mg/L, 粒径 不应大于0 . 2mm。6.1.3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应小于97%,浓 缩倍数不应小于3.0。6.1.4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的供水管道上宜设置管道过滤 器;过滤器应设置超越管及检修阀门。6.2 冷 却6.2.1 冷却设施应根据地区气象条件和使用环境采取防冻、防冰 挂、防尘、防风沙等措施。6.2.2 冷却设施应设置超越管。6.2.3 冷却塔风机应采取节能措施。冷却塔超过

34、4台的机械通 风冷却塔组,风机转速及运转台数应与水温自动连锁控制。6.3 水质稳定设施6.3.1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宜设置旁通过滤系统。6.3.2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的旁滤水量,应根据厂区空气污 染情况计算确定,无实测值时可按供水量的5%10%设计。6.3.3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宜设置水质稳定药剂投加装置,药剂 宜自动投加。6.3.4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加药点宜设置在吸水井处;间接 11 冷却闭式循环水系统加药点宜设置在水泵吸水总管上。6.3.5 加药管道应采取防堵塞、防冻、防结晶措施。6.4 补充水设施6.4.1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量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循环

35、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 的有关规定。6.4.2 间接冷却闭式循环水系统充水时间宜小于6h, 开式循环 水系统充水时间宜小于8h。6.4.3 间接冷却全闭式系统补水应设置补水水箱(池),并应采取 防腐及防污染措施,补水水箱(池)的容积不应小于2.0m。 12 7 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7.1 一 般 规 定7.1.1 水量、水压、水温、水质应满足用户要求,水温还应根据当 地气象条件确定。7.1.2 冷却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 规范GB/T 50102 的有关规定。冷却塔应采用不易堵塞的填料。7.1.3 一 次提升泵的过流部件宜采用耐磨材料。7.1.4 直接冷却循环水

36、系统应采取水量平衡的调节措施。7.1.5 清除氧化铁皮应采用带齿重型抓斗,抓斗工作范围内的坑 壁、坑底应设置钢轨或钢板防护。7.1.6 氧化铁皮的清理应设置沉渣脱水坑及运输道路。7.2 设备及钢坯喷淋循环冷却水7.2.1 铁皮沟的人行通道应设置出入口和栏杆,通道净宽度不得 小于0 . 7m。 敞开式铁皮沟的人行通道上部宜设置挡渣板。7.2.2 有人行通道的铁皮沟应采用不大于36V 的安全电压照明 。7.2.3 铁皮沟流槽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流槽宽度的3倍。7.2.4 铁皮沟进入旋流沉淀池前宜设置格栅,栅条间隙宜为 100mm150mm。7.2.5 一 次铁皮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表面负荷宜为10m/(m h)20m/(m h)。2 沉淀时间宜为8min12min。3 最小池宽应满足抓斗工作需要。4 缓冲层高度宜为0 . 5m。 13 5 沉渣高度宜按2d3d 的氧化铁皮量设计。6 抓渣设备的选型应根据渣量计算确定。7.2.6 旋流沉淀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表 面 负 荷 , 处 理 连 铸 废 水 可 为 1 5m/(m h)25m/(m h), 处理热轧废水可为20m/(m h)30m/(m h)。2 沉淀时间,处理连铸废水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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