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形式: 包工,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决算。三、工程造价、及付款办法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约计含税价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议商,本工程由乙方全部垫付资金施工,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半年后再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剩余20%款项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到期,经甲乙双方二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如属乙方原因造成死树和苗木,乙方不能及时补栽,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施工补齐,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绿化主景树及部分贵重苗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其照片,取苗前甲、乙双方应对主景树及部分贵重苗木,进行苗圃现场确认,所选取绿化材料的品种、规格要求严格按照苗木清单中的规定,质量应达到国家或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苗木胸径、冠径、苗高、定干高度及质量要求应与定额和施工图纸、苗木清单表中的要求相符,种植前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种。五、双方的责任:1、甲方的责任(1)处理各种“设计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指导;进场前 五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负责
3、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场施工。因政策原因、自然灾害、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的损失,通过双方协商后追加给乙方相应的补偿款。 (3)协助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点,其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提供材料堆放场地。2、乙方的责任(1)乙方须在工程开始施工进场前 五 天,将施工组织计划书送甲方审核确认(含各阶段人力及机械设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调整设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负责其工作人员人身、
4、财产安全,受到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六、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或停止施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自开工日期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乙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千分之 五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问题或其他非乙方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延误工期,施工期顺延。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七、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都应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礼物、回扣、现金;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纠纷,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订日期:2017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