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8.3 高支模工程安全管理措施(1)搭拆支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支架操作。(2)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搭拆支顶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
2、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4)施工期间不得拆除剪刀撑、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等加固杆件。(5)在支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6)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7)模板支架应自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进行连接。施工人员上下施工面时,必须走施工梯,严禁攀援模板支架上下。(8)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预留洞时,应在交装后将洞盖设。 (9)临边搭设的支架外侧
3、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施工作业场地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物件,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和雨天应停止支架的搭设与拆除及支架上的施工作业。雨天后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11)进行高处拆模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支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12)拆除支顶架前,应清除支顶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13)拆除楼板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拆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待拆范围以外安全地区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14)卸荷、回顶方法:支撑立杆顶部采用可
4、以上下调节的顶托,待顶板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要求时,对顶托逐根卸荷并随即把后浇带两侧的模板、龙骨进行拆除(后浇带底模不拆),然后再旋紧撑牢顶板,这样可以避免原支撑层层满负荷往下传力。(15)模板及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以及砼浇筑期间,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模板下方警戒区域。(16)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模板拆除后,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距离不得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17)环保措施模板拆除时应注意降低噪音。模板拆除后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
5、处理程序处理,避免污染环境。8.4 支撑体系安全技术措施(1) 立杆顶部作业层作业时,必须铺设跳板并固定在脚手架上,同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直接站在脚手架钢管上操作。上部工人作业时,下部严禁有人交叉作业。(2) 现场搭设模板支架时,必须按要求在立杆底部设置垫板。每搭完一步架后,应立即检查并调整支架的垂直度,确保立杆的垂直度符合要求,防止因支架立杆过大造成支架系统的不稳。(3) 立杆底部必须基地平整,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设置垫板,严禁悬空,顶部U托与楞梁两侧如有间隙,必须楔紧。(4) 剪刀撑用扣件与立杆扣接,剪刀撑接长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为1000mm,并采用三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
6、不小于100mm处及中间进行固定。(5) 要求梁底立杆纵横向均应与板底布置的盘扣立杆用钢管连续拉结,形成整体。(6)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至混凝土浇筑终凝前,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位移监测和看管。(7) 在支架上拆模时应搭设脚手板,拆模间歇时,应将拆下的部件和模板运走;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直接从上往下直接抛掷拆下钢管料具。(8) 拆下的支撑、木方,要随即拔掉上面的钉子,并堆放整齐,防止“朝天钉”伤人;五级以上大风天,不得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拆除承重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塌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9) 模板拆除前必须先向项目部申请,在拆模同条件试块强度达到要求值,并经监理批准后方可
7、拆除模板,拆除过程中必须专职安全员负责看护。(10) 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安装入工具袋或系挂在身上,并应检查拆模部位安全措施,检查水平拉杆等是否牢固可靠,小心踏空等。(11) 高处拆模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12) 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13) 拆除大跨梁底立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对称的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9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9.1 监理工作方法9.1.1 旁站监督在关键
8、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9.1.2 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9.1.3 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委外检查或检验的活动。9.1.4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9.1.5 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9.1.6 支付控制手段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9.1.7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承包商严格
9、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9.1.7.1 口头通知: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预以确认。9.1.7.2 监理工作联系单: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承包商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9.1.7.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9.1.7.4 工程暂停令:对承包商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9.2监理工作措施9.2.1事前控制措施在各工程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9.2.1.1 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审查承包单位承担该项任务的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