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关于上海市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doc

  • 资源ID:648912       资源大小:35.50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上海市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doc

1、 - 1 - 关于上海市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解读工作规范共三十六条,包括总则、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抽样检验工作程序、复检程序、检验结果处理、食品快速检测以及附则七个章节。主要内容为:(一)关于工作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市局和各分局对本市流通环节食品进行的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之所以把快速检测纳入工作规范的适用范围,一是考虑到快速检测也是采取抽样的方式对食品进行检测分析,可以视为抽样检验的一种特殊类型;二是总局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也涵盖了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两个方面的内容。(二)关于食品检验机构的选择检验机构的执业水平直接关系到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工作规范规定,由市局统一对食

2、品检验机构的资质、检验范围和执业水平进行审查,确定承检机构名录。市局和各分局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选择名录中的一家或数家检验机构作为合作方,签订食品抽样检验委托合同。由市局统一审定承检机构名录,可以确保承检机构具有相对较高的业务水平,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率。(三)关于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制定制定食品抽检计划,有助于落实抽检经费,有序开展抽检工作,也有助于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作规范对抽检计划的制定依据、制定主体、内容要素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市局和各分局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 2 - 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以专供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节日性、季节性食品

3、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食品为重点,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要检测项目,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四)关于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明确了实施食品抽检的五个环节:一是制定抽检方案;二是确定承检机构;三是现场抽样;四是实施检验;五是告知结果。其中,现场抽样环节,明确由工商执法人员负责检查被抽检人的进货查验情况,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封存。工商执法人员与检验机构抽样人员分工合作,有利于日常监管与抽检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告知结果环节,由检验机构负责通知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和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工商机关负责通知

4、被抽检人。(五)关于复检程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规定和本市实际, 工作规范对复检程序进行了明确,主要有:一是规定了提出复检申请和办理备份样品确认和移交的期限,防止久拖不决;二是规定了复检机构的选择方式。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复检机构名录前,暂由市工商局提供本市范围内的检验机构名录供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备份样品容易腐败变质或者储存、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复检申请人应向本市的复检机构申请复检,便于复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 规定了不予复检的情形。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对微生物超标、备份样品过保质期以及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等情- 3 - 形,复检机构应当不予复检。(六)关于检验结果的处理检

5、验结果的处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后续处置。主要有五项措施:第一,责令被抽检人停售该批次食品;第二,监督辖区内其他食品经营者对该批次食品下架退市;第三,对可能 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就地封存,依法查处;第四,报告上级机关并抄告相关部门;第五,加强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抽检频次和监管力度。二是抽检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发布。规定各工商分局应当向市局上报抽检结果的汇总分析情况,由市局统一汇总,对外发布。各分局未经市局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关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的制定依据序号 名 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 年 2 月28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9 年 7 月20 日3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9 年 7 月30 日4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 管八项制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9 年 8 月28 日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上海市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doc)为本站会员(瓦拉西瓦)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文库网用户QQ群:731843829  微博官方号:文库网官方   知乎号:文库网

Copyright© 2025 文库网 wenkunet.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