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汝南县梁祝镇人民政府采购梁祝镇总体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单位 项目采购需求 一、 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其他特定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2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副本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策划规划编制能力; (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原件),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 同(原件)及三个月社保证明( 2018 年 6-11 月份任意连续 3 个月);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 2017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者附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18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电子缴纳凭证或税局开具的凭据,社保证明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或电子缴纳凭证或其他专用凭证为准)。 (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 )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三个月
4、社保证明( 2018 年 6-11 月份任意连续 3 个月);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1、项目内容:编制梁祝镇总体规划及 10 个村庄建设规划( 10 个村庄分别为:雷庄村、任庄村、王庄村、吴营村、冯庄村、赖屯村、杨庄村、周庄村、赵庄村和马北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 资金来源及资金预 算: 财政资金,总预算为 117.3 万元(包括评审费等各种费用)。 四、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付款方式:提交专家评审时,拨付 60%,剩余 40%经专家评审合格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3、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划编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后续服务要求 ( 1)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对成果质量免费维护不少于 2 年。 ( 2)在成果质量免费维护期间内,中标人应积极解决甲方在使用成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5%,待提交最终成果后退还,如评审不合格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汝南县梁祝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