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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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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doc

1、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2021年7月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二卷41第五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41第六章 图 纸42第三卷4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3第四卷5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浙江

2、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内(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村金竹路48号);工程预算771118元;工期:2021年8月25日前完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

3、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7 月21日至2021年 07 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至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楼605室),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领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4.3本项目技术资信标分值40分,商务标分值60分。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08 月10日下午

4、14时00分,地点: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上发布招标信息。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沈老师 联 系 人:苏先生/叶先生电 话:0577-86561078 电 话:13626506308/13958779970监督部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联系方式:0577-8653853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5、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07月2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6107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苏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 13626506308/13958779970 传真: 0577-882701221.1.4项目名称金竹校区网络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2.1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2.2出资比例10

6、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要求(2)财务要求:不要求;(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 不要求。(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前往现场勘察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须满足招标文件要

7、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021年 7月27日 17时 00 分前将word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43759625,并通知代理公司。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本项细化为:2.2.3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并察看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本项细化为: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并察看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关注上述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均有可能发布澄清文件,公开发布的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下载查看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要求本项第(6)目内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要求编制:详见技术评分要求、资格审查要求:(1) 封面;(2) 技术资信标评分索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根据评分内容编制);(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 资格审查资料;(7) 投标人智能化工程业绩;(8)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参数符合性;(9) 项目负责人职称;(10) 对系统设计的理解、整体概述及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11) 施工组织方案;(12) 技术支持情况与售后服务能力;(13) 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注:以

9、上要求或评标办法中要求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加盖制造商公章,评委在评审时有权不予采信,将做出对其不利的评审。本项第(7)目内容:资信标部分不要求其他评审因素部分不要求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提交。账户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33504140018800009390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龙湾支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

10、供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技术标、商务标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均1式4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3.7.5装订要求分册装订,分别为技术标、商务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贴上封条。在封条及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技术标、商务标单独密封。标函上应分别写明“技术标”、“商务标”等字样及投标人、项目名称等信息。4.1.2封套上写明不作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

11、点详见招标公告要求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签收凭证本项细化为: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即视为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要求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要求5.2开标程序一般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顺序或随机开标;在开标室同时开启所有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7.3.1履约担保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或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 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受理投诉的部门投诉受理:浙江东方职业

12、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电话:0577-86538533。10.2解释权与说明(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

13、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3工程造价10.3.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1、招标控制价 771118元2、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式:(1)工程招标控制价(1-K%)后的造价为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

14、五入)。(2)K=610.3.2文明标化工地文明标化工地目标:本工程对创标化工地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若施工期间对路面造成污染,需当天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0.3.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适用于总承包招标)无10.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或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15、(3)要求项目经理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4)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10.5项目经理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约定(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更换手续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要求);(2)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按投标人须知1

16、0.4款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准。(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或施工单位提供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的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10.6电子招投标:否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总价6000元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参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

17、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

18、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

19、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业的;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在

20、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各级人民法院(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备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中第(11)(17)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

21、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22、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23、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24、.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

25、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只须提供以下内容:投标报价封面;投标报价扉页;编制

26、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投标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6)技术标; (7)资信标;(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

27、修改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28、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

29、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等材料;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附投标人营业执照。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30、。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项目管理机构,附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项目经理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要求为职称的,则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

31、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

32、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

33、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34、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

35、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

36、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37、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38、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9、;(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存在竟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继续评标。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40、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41、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

42、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的报价与分项报价表上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4)商务标中未提供投标函或提供的投标函无有效投标总报价。其他投标人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计价加密器号、投标文件加密狗“CA证书”等一致);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从一个投标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也

43、属于该情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除外)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

44、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以投标函附录为准)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7项要求提供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以投标函上的工期为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以投标函附录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文件制作和评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 40 分资信标: / 分商务标(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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