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乌 鲁 木 齐 市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乌人社办 2018355 号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 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书面审查范围(一)在市、区(县)两级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二)各类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2 -关系的市、区(县)两级行政事业单位;
2、(四)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二、书面审查方式书面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网上审查方式进行。三、书面审查时间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四、书面审查内容书面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期间,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带薪休假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五、书面审查程序(一)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前,应先到单位所在社区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二)用人单位如存在 2 个或 2 个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编号的,在网上审查前须填写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3、关联表(见附件 1)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编号关联手续。(三)用人单位登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客户端应用系统,在就业模块书面审查项目中填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网上审查表。(四)用人单位在系统就业模块书面审查项目中,按类别以图片文件形式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完整。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登记备案- 3 -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用工单位应根据单位用工情况,报送不同工作岗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数量要求:10 人以下报送 1 份;10 至 50 人报送 2份以上;50 至 100 人
4、报送 4 份以上;100 至 500 人报送 15 份以上;500 至 1000 人以上,报送 20 份以上。3.2018 年 5 月单位职工考勤表及 5 月参加考勤职工工资表。4.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在书面审查项目其他材料中上传)。5.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 2,本单位需留存原件备查)。(五)不具备网上审查条件的用人单位,用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携带以上资料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帮助完成网上审查工作;用工人数在 100 人(含 100 人)以下的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帮助完成网上审查工
5、作。(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机制要求开展书面审查工作,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相关资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六、书面审查要求(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情况纳入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未按规定进行书面审查、- 4 -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评定为 B 类,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实行跟踪监督,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参加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将不予启用 2019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七、 联系方式(一)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6、地址:沙依巴克区北艺公园街 355 号电话:4605652(二)天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龙泉街南巷 4 号二道桥管委会 电话:8557589(三)沙依巴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宝山路半山湾畔 电话:4567152(四)水磨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华光街 200 号 8 楼电话:4684400(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北京南路 86 号新市区政府原办公楼 4 楼 401 室电话:6642062(六)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开发区北大科技园校园路 107 号- 5 -电话:3751930(七)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米东区老柒路口老
7、自来水公司三楼电话:3301310(八)达坂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达坂城镇派出所对面电话:5919107(九)乌鲁木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南旅基地南旅东路 765 号电话:5923173、10、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暴马丁香街 1117 号甘泉堡管委会 837 室电话:6970500附件:1.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关联表2. 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承诺书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 12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6 -附件1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关联表 单位名称(公章):
8、 制表时间: 单位主社保 编号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备注被关联单位信息序号单位辅社保编号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被关联原因1234备注: 为保证用工单位正常报备,以上信息用工单位须如实填报,如造成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已关 联单位,无需再次关 联。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及联系电话:- 7 -附件2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承诺书:(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本单位就 2018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诚信提供资料,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2、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网上审查表等表格,并按照要求据实报送书面材料。3、本次填写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按规定提供真实的劳动用工资料,愿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用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8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12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