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洛阳师范学院文件 校发2015295号 关于印发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1日 2 洛阳师范学院 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熟练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更好地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原则上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适合认定双师型教师的专业。适合认定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分为:必须认定专业和建议认定
2、专业两个类型,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为必须认定专业,以培养综合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为建议认定专业。 第二条 必须认定专业的专任教师需在学校认定的专业目录发布后,五年内取得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资格。年满50周岁的专任教师可以不设取得时限,但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不享受豁免权。 第三条 建议认定专业的专任教师不设置取得时限,但各教学单位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激励担任应用性较强课程的专任教师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 3 第二章 培养途径与措施 第四条 认真落实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的相关政策,鼓励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文化产业的技术服务、技术改造和策划创意,主持或参加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邀请行业企业专家、技术能手到
3、校培训教师。 第五条 充分发挥学校已有资源进行双师型教师培养,通过以老带新从事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实践实训和科技研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及科技研发水平。 第六条 对一些实验、实训课教师,在不断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理论培训,努力提高其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使他们逐步成为双师型教师。 第七条 在招聘专业教师的过程中,注重从行业企业引进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八条 教学单位结合实际,鼓励教师参加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章 资格认定 第九条 学校设置A、B两档双师型教师资格。 第十条 属于适合认定
4、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认定为B档双师型教师: (一)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二)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4 或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有关执业资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三)近五年中有连续一年以上或累计两年以上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四)近五年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限前三名),成果已被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采用,效益良好,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
5、五)近五年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限前三名),成果已被学校使用,达到同类院校先进水平,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六)能有效促进教学单位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经学校研究的其它条件。 对于到校工作满一年,未取得中级教师职称的青年教师,教学效果优秀,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且具备本条中第一项至第六项中的两项者,可认定为B档双师型教师。 第十一条 具备第十条中的第一项、第二项中的一项,并同时具备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中任一项的教师,可认定为A档双师型教师。 第十二条 对于拥有相关领域不少于三年的实践工作经历(
6、其中至少有二年是非学术性机构的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验实训等实践活动,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可直接认定 5 为A档双师型教师。 第十三条 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本单位教职工评议、教学单位初审后,报学校评定。 第十四条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原则每年进行一次;通过认定的双师型教师由学校颁发证书和聘书,聘期一般为五年;申请续聘的须重新认定资格。 第四章 待遇与激励措施 第十五条 对学校认定的A档双师型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B档双师型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六条 教师受学校委派在外参加
7、资格培训或者在行业企业工作期间视为完成相应时段的教学工作量,享受在校工作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并按洛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205号)的规定报销交通费;期间所需的培训费、住宿费等费用由学校承担;脱产学习工作的教师按外地每天30元、本市每天20元补贴伙食费。 第十七条 对做出较大贡献取得应用性成果的双师型教师,学校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应用性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14202号)实施奖励。 第十八条 在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 第十九条 在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中提高双师型教师教学课时系数。 第五章 管理规定 第二
8、十条 聘期内双师型教师的岗位职责: (一)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实习实训或实验课程。 (二)聘期内至少参加下列一项专业实践活动:1.以洛阳师范学院名义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应用技术研究(工程应用或开发研究)项目;2.根据学校安排到企业或相关对口单位从事实践工作2-6个月;3.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性课程开发或教学改革,并有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4.主持(或主要参与)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建设,效果良好。 第二十一条 双师型教师创造的经济收益或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洛阳师范学院,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对教师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按比例退回培养费用、奖励等所得:
9、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不能完成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的教学任务或不具备专业指导能力的。 (三)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 第六章 附 则 7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洛阳师范学院“应用型”专业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492号)即行废止。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8 附 件 洛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来校时间 学历学位专业 职称及取得时间 教学单位 归属专业 承担主要课程 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B档
10、双师型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2、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或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有关执业资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近五年中有连续一年以上或累计两年以上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4、近五年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限前三名),成果已被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采用,效益良好,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5、近五年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限前三名),成果已被学校使用
11、,达到同类院校先进水平,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6、能有效促进教学单位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经学校研究的其它条件; 7、对于到校工作满一年,未取得中级教师职称的青年教师,教学效果优秀,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且具备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中的两项者,可认定为B档双师型教师。 具备上述条件中的第一项、第二项中的一项,并同时具备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中任一项的教师,可认定为A档双师型教师。 本单位审核意见: 该同志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第 条,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可认定为 档双师型教师。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归属专业”指教学单位开设的专业。 9 洛阳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