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pdf

  • 资源ID:943924       资源大小:196.71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pdf

1、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江大校 2015 306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学业导师制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卓越人才、精英人才、国际化人才”培养,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本科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能力培养负有指导责任的教师。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学业导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校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

2、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第四条 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得兼任学业导师。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有: (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增强专业自信心,培 养专业学习兴趣。 (二)指导学生制定和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

3、导和督促学生实施学业规划,落实学习计划。 (三)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四)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五)指导学习困难学生。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其不断改进;做好受到学业警告学生的转化工作,帮助其制定课程重修计划,提供必要的学业帮扶。 (六)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4、(七)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积极与辅导员沟通交流,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六条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 1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 1次。学业导师指导后须在学生学业规划书中作相应记载。平时要通过面谈及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 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 第七条 学业导师采用个人自荐和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聘任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八条 学业导师可以从本学院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其他学院、科研机构、机关等相关人员中选聘。跨单位选聘者,须经其所

5、在单位同意。 第九条 学生学业导师的配 备采取学生选择或组织委派的方式进行。学校鼓励实行学业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 第十条 学校实施全程导师制。学业导师负责学生大学期间的全程学习指导,聘任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审定,学院须将调整后的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一条 学业导师可跨年级指导学生,指导的每一年级学生不超过 10人。学院也可以自然班级为单位选聘学业导师。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学业导师按学年考核,每年 9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学业导师考核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

6、比例不高于 15%,不合格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 学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授予“优秀学业导师”称号。“优秀学业导师”由学生工作处从学院考核为优秀的名单中复评产生。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当学年不能参评“优秀学业导师”: (一)学年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足 5人; (二)指导的学生受到学业警告; (三)指导的学生由于违反学习和考试相关规定受记过及以 上处分。 第十四条 学校将担任学业导师经历作为专任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符合导师资格的教师都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受学院指派后不履行学业导师义务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被评为“优秀学业导师”的

7、教师,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学业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人事考核不得为优秀,并取消学业导师资格,职称评审延迟一年,二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或校外进修。 第十五条 学校每年 9月份按照每生每学年 100元的标准下拨专项经费至学院,纳入学院学生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由学院根据考核 结果进行分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每生每学年 120元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每生每学年 90元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予以停放。分配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费结余部分用于学业导师日常管理工作和相关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业导师的选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均由各学院学工条线负责。各学院要从本单位的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学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抓好具体落实。 第十七条 京江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条例(江大校 2012 184号)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本文(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pdf)为本站会员(瓦拉西瓦)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文库网用户QQ群:731843829  微博官方号:文库网官方   知乎号:文库网

Copyright© 2025 文库网 wenkunet.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