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 -淮南矿业集团债权投资计划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保监会 ”)发布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平人寿 ”或者 “我公司 ”)认购 “太平 -淮南矿业集团债权投资计划 ”(以下简称 “ 淮南矿业 债权计划”或者 “该计划 ”)为关联交易,需要进行披露,现将该计划的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太平人寿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认购 淮南矿业债权计划 。该 计划由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平
2、资产 ”)发起设立, 太平人寿作为该计划的委托人 本次 认购 11.67 亿 元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计划 的偿债主体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提供给偿债主体。 投资项目为朱集东矿(发改能源2011385 号)和谢家集一矿(发改能源 20042301 号)。投资资 金主要用于上述两个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 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银行贷款。本项目符合保监会对于“免增信”的要求 , 因此没有担保人。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太 平人寿与太平资产为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
3、与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不是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太平人寿为一家全国性的寿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具备投资该计划的资格。截至2014 年末,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 100.3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超过 2,800亿元人民币。 2. 太平资产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太平资产于2010 年 3 月获得中国保监会 “债权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备案 ”(保监资备 201003 号),具有作为 该计划 受托人的资格和条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计划 以 净 投资
4、收益率扣除必要且公允的年服务报酬及费用支出率作为定价政策。 (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行业惯例,综合考虑太平资产发行及管理成本,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 本 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该计划 以 固定 利率定价 。 净 投资收益率扣除必要且公允的年服务报酬及费用支出率 的余额为固定利率。 (二)交易结算方式 该债权计划 付息方式为按季度付息,还本方式为到期一次 性 偿还本金。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 该计划受托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 1) 该计划受托合同 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5、表签署(含加盖签名章等人名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 ( 2) 受托合同向中国保监会或其指定机构备案 /注册,且中国保监会对委托人投资 该计划 无异议。 2. 履行期限: 本次 投资 资金 投资 期限 为 五年 。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该计划属于我公司授权太平资 产决策的范围,由太平资产完成相应的决策流程。 2015 年 4 月 3 日, 经太平资产投资管理委员会 召开会议 审议,认为该 投资计划交易对手可靠、 收益率较高 , 会议形成决议 同意 投资该计划。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该计划通过 现场表决的方式 进行审议,并获得参与委员的一致同意。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 管部反映。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