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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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2402-320161-89-02-955163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扬子石化炼油厂厂区内 地理坐标(东经 118 度 46 分 37.7248 秒,北纬 32 度 15 分 52.2883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7722大气污染治理 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2、业-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149 危险品仓储-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宁新区管审备202461号 总投资(万元)3145.22 环保投资(万元)3145.22 环保投资占比(%)100 施工工期 10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400(占地面积)专项
3、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2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园区规划面积:31.7平方公里,分为长芦、玉带两个片区。其中长芦片区29.3平方公里,北至化工园铁路专用线、潘姚路、长
4、丰河路、北环路,东至东环路、黄巷南路、外环西路,南至岳子河、长江,西至沿河路、企业边界。玉带片区 2.4 平方公里,北至北五路,东至东三路、北四路、东四路、化工大道、东三路,南至疏港大道,西至金江公路。规划产业发展方向:规划以创新、低碳、绿色、安全和高端发展为导向,构建以材料科学、医工医材为核心,以科技服务、港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为配套支撑的园区产业体系,打造“世界级”新材料产业高地和生命健康高端智造产业高地。规划形成“一轴三片区”的产业空间结构,一轴为长芦-玉带一体化发展主轴,三片区为炼化一体及循环经济片区、材料及生命科学产业片区、临港物流及绿色制造片区。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
5、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芦片区扬子石化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的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为水污染治理设施改建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及总体发展规划。2、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3 年 4 月 4 日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苏环审202321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照表见表 1-1。表表 1-1 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文件相关要求文件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二)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
6、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结构调整与工程减排措施,2025年底前,落实扬子、扬巴等50余家企业减排措施。扬子石化100万吨乙烯项目建成前,应关停全部乙烯辅锅、PTA 装置二线及甲苯甲醇甲基化装置(5500#装置),并压减10万吨焦化装置重油处理负荷。有序推进不符合产业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退出,2025年、2030年、2035年底前分别关停3家、8家、3家企业。禁止开发利用园区内绿地及水域等生态空间,严格执行园区边界500米隔离管控要求,禁止规划居住、医疗、教育等用地,确保产业
7、布局与生态环本项目在扬子石化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项目用于污水处 理,不 属 于 新建、扩 建 化 工 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本企业不在规划环评要求的减排、关停企业名单内。厂区周边500m范围无符合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2023年7月底前,完成50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拆迁安置。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
8、系,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严格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扬子石化、扬子-巴斯夫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企业内部平衡,区内其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在企业内部平衡,不足部分仅在项目所在长芦或玉带片区内平衡。2025年,园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应达到31微克/立方米以下,马汊河、岳子河稳定达到类水质标准,区内其他水体应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水质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改建后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各项固体废物均落实合理处置去向。符合(四)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打造“世界级”新材料产业和生命健康
9、高端智造产业高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严格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有毒有害物质、优先控制化学品管控,提出限制或禁止性管理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和恶臭因子的排放控制、高效治理以及精细化管控。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清洁生产改造计划,提高原材料转化和利用效率,全面提升现有企业清洁化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推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0、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位于长芦片区,属于扬子石化石油化工装置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生 态 环 境 准 入 要求;项目的设备及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能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符合(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推动企业节约用水,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和排放。完善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加强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快园区雨水排口远程闸控建设。加快推进扬子石化污水厂、胜科水务、博瑞德水务中水回用工程,2025年园区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30%,2035年不低于45%。加快建设园区人工
11、湿地,减轻对长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园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排放,项目所在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污水排口均设置了闸控;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六)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园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结合区域跟踪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园区开发建设规模和时序进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建立并完善土壤及地下水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根据园区地
12、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发现的特征污染物超标情况,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排查污染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严格落实园区环境质量监测要求,企业已制定环境自行监测计划,并按自行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例行监测工作,同时定期开展厂区土壤、地下水监测工作;企业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符合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建立园区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并纳入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完善“一园一档”生态环境管理系统,提高特征污染物、化学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信息报
13、送完整率,提高产业园生态环境管控信息化水平。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七)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园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加快事故废水截污回流系统和应急闸坝建设,按规定配备大流量转输泵等设备,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配置,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园区环境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三级风险防控验证性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
14、立隐患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现有厂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开 展 应 急 演 练 工作。并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机制,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符合 因此,本项目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污水预处理改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2032 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亦不在其他相关法律
15、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之列,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目前已取得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2461 号,项目代码:2402-320161-89-02-955163),详见附件 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扬子石化公司厂区内。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 号),本项目不在“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京市六合区 2023 年度生态空
16、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1175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3 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81.9%,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除 O3超标外,其余五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 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类;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本项目为污水预处理装置改建项目
17、,处理后废水排入扬子石化水厂净一车间进一步处理,不新增废水外排量;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对园区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合理性进行了详细评述,评价结果表明,园区的建设与区域资源的承载力相容性较好,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处理园区建设、运行、运行期满全过程污染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明显污染影响。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扬子石化公司内,利用园区已经建成的水、电、汽等资源供应系统,设计中采取
18、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2。表表 1-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 序号序号 文件文件及相关内容及相关内容 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 相符相符性性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符合 2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扬子石化公司
19、现有厂区内,属于水污染治理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 11.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在合规园区内实施,且不属于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不涉及落后产能、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20、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限制、禁止引入类。符合 对照江苏省 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2024.6.13),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属于长江流域。项目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如下:表表 1-3 项目与长江流域项目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管控类别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情况本项目相关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空间布局约束 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属
21、于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不属于大开发项目。符合 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 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不涉及新建危化品码头。符合 4强化港口布
22、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为污水预处理装置改建项目,处理后废水排入扬子石化水厂净一车间进一步处理,不新增废水外排量 符合 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符合 环境
23、风险防控 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重点企业。符合 水厂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 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 年更新版),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 1-4 项目与项目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不涉及
24、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类类型型 文件内容文件内容 本项目相关情况本项目相关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2)优先引入:有利于促进扬子石化公司“减油增化”、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的项目;高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工艺设备、污染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符合产业定位且属于
25、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相关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和重点发展行业中的产品、工艺和技术。本项目位于长芦片区,是属于优先引入项目的配套污水预处理设施改建项目。符合(3)禁止引入:新增炼油产能;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含甲醛、环氧氯丙烷排放的苯酚/丙酮项目;排放大量含盐高浓度有机废水的环氧树脂项目;含甲硫醇排放的双酚 A 项目;使用和排放苯乙烯的甲基丙烯酸一丁二烯一苯乙烯共聚物(MBS)项目;含氟的氟硅树脂和橡胶项目;聚氯乙烯项目;涂料、颜料项目(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除外);涉重的化工项目;排放“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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