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BOT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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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2018)宁环监(验)字第(001)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 年 4 月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承承 担担 单单 位: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站站 长:长:王 合 生 总总 工工 程程 师:师:杨 丽 莉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报告编写人: 复复 核:核: 审审
2、 核:核: 签签 发:发: 参参 加加 人人 员:员:柏 松、俞黎明、许 磊、欧阳夏骏、徐 晗、 蔡浚丞、张子凡、聂新龙、马媛媛、任 向、刘树阳、吴丽娟、胡晓乐、何延兴、陆喜红、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 (025)83336996 电话: (025)83336996 传真: (025)83336997 传真: (025)83336997 邮编:210013 邮编:21001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 175 号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 175 号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 目
3、 录 1.前言 . 4 2.验收监测依据 . 5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5 3.1 工程基本情况 . 5 3.2 生产工艺简介 . 10 3.3 变动环境分析结论 . 11 4. 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 . 11 4.1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 11 4. 2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 12 4.3 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 12 4.3 固废及其防治措施 . 13 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 13 5.1 废气排放标准 . 13 5.2 厂界噪声标准 . 13 5.3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及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 13 6.验收监测内容 . 14 6.1 废气监测 . 14 6.2 噪声监测 .
4、14 6.3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及浸出液测试 . 15 7.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 . 15 8监测结果与评价 . 16 8.1 监测工况 . 16 8.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 16 8.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 17 8.4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 18 8.5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及浸出液测试结果与评价 . 19 8.6 总量核定 . 20 9监测和调查结论 . 20 10.2 建议 . 21 附件: . 22 附表: . 32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41.前言 1.前言 光大环保能源
5、( 南京 )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 “ 南京市江南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一期工程已于 2014 年 6 月投入运营, 2015 年 3 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区内) ,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2000 吨, 建设 4 台日处理能力为 500 吨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和 2 台 20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光大环保能源 ( 南京 ) 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在一期工程原址扩建,扩建 BOT 项目于2015年11月由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5 年 11 月 26 日获
6、得南京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宁环建2015115号) 。 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2000 吨, 配备 3 台 67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3 台额定蒸发量为 65.94t/h 余热锅炉、2 台 25MW 汽轮机和 2 台 30 MW 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 8000 小时,年处理生活垃圾 67 万吨,年发电量 29537.69 万 KWh。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3 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受南京市环保局委托,已于 2017 年 9 月完成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7)宁环
7、监(验)字第(029)号) 。 光大环保能源 ( 南京 )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开工建设飞灰暂存车间、增加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和新建飞灰稳定化车间及配套输送系统,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光大环保能源 ( 南京 ) 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受光大环保能源 ( 南京 ) 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 2018 年 3 月 22-23 日对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
8、竣工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5电厂扩建 BOT 项目变动部分实施了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本次补充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部) 2.3 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纺织染整(HJ709-2014) ; 2.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原江苏省环保局,苏环控97122 号文) ; 2.5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 (江苏省政府1993第38 号令
9、) ; 2.6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 ; 2.7关于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宁环建2015115 号,2015 年 11 月 26 日,见附件) ; 2.8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宁环监(验)字第(029)号,2017年9月) ; 2.9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BOT项目变动环
10、境影响分析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018年3月) 。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 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基本情况 根据 全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报 (苏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6环函 2016【244 号】 ) ,在对光大环保能源 ( 南京 ) 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期项目存在未建设飞灰暂存库、 飞灰出库未经检测即转运填埋等环境问题,由于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BOT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及其批复中未明确飞灰暂存车间位置及
11、规模,按照该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设计建设过程中, 在二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北侧空地处建设了一座飞灰暂存车间(45m24m10.8m(高) ) ,同时将二期项目环评中的飞灰稳定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气体进行收集处置,通过一根 10.8m 高的排气筒排放。 考虑到已有的飞灰稳定化车间距飞灰暂存车间有一定距离,运送过程中会增加人力和物力的成本, 同时可能会有部分粉尘由车辆带入途中, 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设计建设过程中在飞灰暂存车间旁设置一座飞灰稳定化处理车间,同时配套设置飞灰输送系统,飞灰由气力输送至新建飞灰稳定化处理车间。原有的飞灰稳定化车间作为备用。 飞灰暂存车间和新建飞灰稳定化车间及配套输送系统于
12、2017 年8 月 20 日开工建设,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 3-1、3-2、3-3 所示。项目建设变动内容见表 3-1。 表表 3-1 项目建设变动内容表项目建设变动内容表 类别项目类别项目 原环评批复情况原环评批复情况 调整后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后实际建设情况 飞灰暂存车间及配套废气处理装置 设置飞灰暂存车间,但并未明确相关建设内容 设置一座飞灰暂存车间(长 45m宽24m高 10.5m)及配套水喷淋塔一座 新建飞灰稳定化车间及配套输送系统 一期项目和扩建项目分别设置一套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规模均为 10t/h 在飞
13、灰暂存车间南侧, 新建一套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规模为 20t/h,原有一期和扩建项目设置的两套飞灰稳定化车间作为备用,在应急情况下使用。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7 图图 3-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8 图例:厂界噪声监测点;:有组织废气监测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点 图图 3-2 项目平面位置及监测点位示意图项目平面位置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
14、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 图图 3-3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0 3.2 生产工艺简介生产工艺简介 本项目飞灰和稳定化飞灰检测单位为建设单位, 考虑到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稳定化飞灰产生量较大, 为确保每个批次稳定化飞灰样品均能做到检测,同时考虑稳定化飞灰不能及时运送至江南灰渣填埋场,需在厂内暂存。为方便管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设计建设过程中,在二期渗滤液处理站北侧空地处设置一座飞灰暂存车间, 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图图 3-4 飞灰暂存车间外
15、观图飞灰暂存车间外观图 飞灰稳定化处理及暂存工艺简介: 在原飞灰仓下新增法兰接口,通过输送机、破碎机破碎输送至仓泵,经过仓泵计量称重利用压缩空气做为动力,将飞灰输送至一座100m飞灰仓,收集的飞灰经自由下落至称重仓进行称重后,与配比的稀释液通过混炼机进行螯合,螯合后的飞灰放入暂存间暂存,待样品化验合格后运输至填埋场。 飞灰稳定化车间内螯合剂与水的比例为300:3000,稀释液与飞灰的比例为 170:500(参照飞灰指标调整) 。 螯合剂中含有极少量氨,此部分氨最终会转移至稳定化飞灰中。 该飞灰暂存车间建设规模为 1008m2,暂存能力为 4 天(按照120t/d)飞灰产量,可保证飞灰的短期暂存
16、具有可行性。 根据原环评,项目未考虑收集和处置稳定化飞灰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由于氨具有刺鼻性气味,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在飞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1 灰稳定化车间增设抽风系统, 将稳定化飞灰车间产生的废气抽送至暂存车间外东侧配套设置的水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0.8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飞灰暂存车间外水喷淋塔的现场照片见下图。 图图 3-5 飞灰暂存车间外水喷淋塔外观图飞灰暂存车间外水喷淋塔外观图 3.3 变动环境分析结论变动环境分析结论 调整前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持不变,根据分析,
17、项目各项变动内容对环境影响较小,均具有可行性。 变动后环境影响可接受,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因此,在切实采取原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次变动具备环境可行性。 4. 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 4. 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 4.1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项目变动后,除水喷淋系统产生少量废水外,为 1m3/d,其余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与原环评一致。 水喷淋系统产生少量废水进入飞灰稳定化系统回用。项目变动不新增职工。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2
18、 具体废水排放及处理措施情况见表 4-1。 表表 4-1 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情况表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情况表 废水来源废水来源 排排放放规规律律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处理设施处理设施 去向去向 设计设计 实际治理措施实际治理措施 水喷淋塔 间断 pH 回用 按环评要求建设 飞灰稳定化系统 4. 2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项目变动后,废气来自于螯合稳定化后的飞灰挥发出的无组织氨,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在飞灰稳定车间设置了抽风系统,将稳定化飞灰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抽送至暂存车间外东侧配套设置的水喷淋塔进行处理,通过一根 10.8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由于未达到 15米,根据标准要求属于
19、无组织排放。 具体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见表 4-2。 表表 4- 2 废气排放及处理措施废气排放及处理措施 序号 生产设施/排放源 污染物 烟气排放规律 处理设施 去向 设计 实际建设 1 飞灰稳定化、飞灰暂存 氨 间断 水喷淋塔+10.8 米排放 水喷淋塔+10.8 米排放 大气 2 氨 间断 / 无组织挥发 大气 4.3 噪声及其防治措施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项目变动后,主要噪声源是水喷淋塔风机。通过厂界距离衰减。该项目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情况见表 4-3。 表表 4-3 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 噪声源噪声源 数量数量 运行情况运行情况 运行规律 运行规律 降噪措施 降噪措施
20、风机 1 台 1 台 昼夜连续运行 厂界距离衰减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3 4.4 固废及其防治措施固废及其防治措施 项目变动后,固废种类及产生量和原环评无变化。仅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的位置变动,改在新建飞灰暂存车间南侧。新建一套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规模为 20t/h,原有一期和二期项目设置的两套飞灰稳定化车间作为备用,在应急情况下使用。 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见表 5-1。 表表 5-1 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源/ 污染源/ 处理设施处
21、理设施 排气筒 排气筒 高度(米)高度(米) 污染物 污染物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依据标准 依据标准 飞灰暂存车间水喷淋塔 10.8 氨 4.9kg/h(15 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标准 无组织废气 / 氨 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5.2 厂界噪声标准厂界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见表 5-2。 表表 5-2 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LeqdB(A) 时段 时段 标准值 标准值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昼间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22、标准 夜间 50 5.3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及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焚烧飞灰固化样品及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见表 5-3。 表表 5-3 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类别 类别 控制项目 控制项目 最高允许浓度(最高允许浓度(mg/L) 标准依据 标准依据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浸出液 汞 0.05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表 1 标准铜 40 锌 100 铅 0.25 镉 0.15 铍 0.02 镍 0.5 钡 25 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竣工 变动影响分析补充监测报告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
23、心站 14 类别 类别 控制项目 控制项目 最高允许浓度(最高允许浓度(mg/L) 标准依据 标准依据 砷 0.3 总铬 4.5 六价铬 1.5 硒 0.1 焚烧飞灰固化样品 含水率 30%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6.3 二噁英含量 3gTEQ /Kg 6.验收监测内容验收监测内容 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南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BOT 项目变动部分的补充监测。监测期间飞灰稳定车间生产正常,水喷淋塔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6.1 废气监测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 6-1。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见图3-
24、2。 表表 6-1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污染源名称污染源名称 点位编号点位编号 排气筒排气筒高度高度(m)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监测频次 水喷淋塔 进口Q1、出口Q2 10.8 废气参数、氨 3次/天, 2天(间隔4小时一次) 无组织排放 厂界设3个监控点(Q3- Q5) / 气象参数、氨 连续2天, 每天4次(间隔2小时一次) 注:该项目厂区较大,水喷淋塔紧靠东侧厂界,不按风向布点,定点监测。 6.2 噪声监测噪声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 6-2,监测点位见图 3-2。 表表 6-2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污染种类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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