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8870头项目环评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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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第一章 前言11.1项目由来11.2项目特点11.3环境影响评价程序21.4主要环境问题3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6报告书主要结论19第二章 总则202.1编制依据202.2评价因子232.3评价标准252.4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312.5环境保护目标35第三章 现有项目工程回顾383.1现有项目概况383.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433.3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483.4现有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及验收情况533.5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治理要求58第四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94.1扩建项目概况594.2污染源分析724.3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及“三本帐”分析834.4清洁生产
2、分析84第五章 区域环境概况885.1自然环境概况885.2区域污染源情况91第六章 环境质量现状926.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26.2水环境水质现状调查与评价966.3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976.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36.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4第七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07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7第八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1138.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138.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278.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298.4声环境影响分析1338.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348.6土地利用功能变更1368.7运输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措施137第九章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及可行性论证1399.1粪污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399.2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应急措施1419.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459.4噪声防治措施1469.5固体废物处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46第十章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4810.1总量控制14810.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48第十一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111.1经济效益分析15111.2社会效益分析15111.3环境效益分析15111.4环境经济效益综合评述152第十二章 环境风险评价15412.1 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15412.2 风险评价范围、等级和类型15412.3 环境风险识别15512.4环境风险分析15512.5 环境风险应对
4、措施15712.6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5812.7大量疫情病死猪应急预案15912.8风险管理16312.9环境风险评价小结163第十三章 环境管理、监测计划与自主验收16413.1环境管理16413.2 环境监测计划17013.3竣工环保验收内容173第十四章 结论与建议17414.1结论17414.2建议与要求17814.3竣工验收17814.4总结论181第一章 前言1.1项目由来养猪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猪肉是居民的主要副食消费品。大力发展生猪生产,对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满足人们消费需求,增强人民体质具有重要的意义。良种猪是现代猪业的物质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5、是带动产业发展、实现猪业技术进步和建设现代猪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条件,猪业的每一次突破和跨越,都是以良种革命为先导。福清市绿达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东瀚镇文关村。该养殖场占地12.72亩,建设有猪舍、粪污处理设施、办公楼及员工宿舍等,现有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生猪3000头。福清市绿达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3000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2月由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福清市环保局于2018年10月12日以融环评201820号文对福清市绿达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3000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9年1月10日,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见附件9)。根据“福清市人
6、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以及“福州市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附件4),福清市绿达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市政府批复存栏量为3000头,调整后批复存栏量为8000头,新增存栏量5000头。现对“福清市绿达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8870头项目”申请环评审批。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A060269 号”文对本次扩建项目予以备案。本次扩建工程新增用地12.91亩,新增用地与原用地一同重新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见附件5),故养殖场整体用地为25.63亩。本次扩建工程拟新建一座4层仓库、一座3层猪舍以及对部分原有建筑进行改建,并购置安装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
7、,年新增存栏生猪5000头,扩建后年存栏生猪8000头,出栏14000头。1.2项目特点主要特点如下: (1) 本项目位于福清市东瀚镇文关村,项目不在禁养区。场区周边无珍稀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2) 本项目实行自繁自养,自行控制生猪繁殖和生长周期,能够更好把握猪只的生长规律和生长特点,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提高产肉率。(3) 本项目猪舍清粪方式为尿泡粪工艺。(4)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舍冲洗废水、猪尿、场内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收集后运往渔溪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进行处置。(5)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猪粪、病死猪及胎衣和医疗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猪
8、粪收集后运往渔溪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该处理站由福清市致青循环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全文以“渔溪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进行表述)进行处置;病死猪及胎衣按畜禽业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由高温一体机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全部被妥善处置、利用,对本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很小。(6) 最近居民点民田下村位于场区东北侧620m,恶臭、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3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9、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有关规定,本次扩建工程新增存栏生猪5000头需办理环保手续。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委托我司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本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现状调查和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准备阶段: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评价技术人员收集扩建工程设计方案及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对现场初步调查,对项目工程进行初步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确定扩建工程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工作等级、
10、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现状调查及评价阶段: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工作,同时对扩建工程进行详细分析,确定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在环境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在各环境要素及专题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结论。环评工作程序图见图1.3-1。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4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畜禽养殖业改扩建项目。本次评价比较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工程施工期以及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现有工程运行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现有工程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产生的
11、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粪尿、猪舍冲洗废水、场内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猪舍恶臭、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等;项目营运期的噪声包括水泵噪声、猪配种和分娩发出的叫声、进出车辆噪声;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猪的粪便、猪尸体及胎衣、医疗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等;(三)对已投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对现有污水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最终去向等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整改措施。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9)划分,本项目属于“A0313
12、猪的饲养”分类,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中“一、农林业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同时,对照国家国土资源部、发改委2012年5月23日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其发布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政策。 1.5.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不在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
13、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项目用地及周边无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需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保护区,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电由当地配电供给,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来自项目村庄地下水,通过建有的蓄水池分别供给各用水环节。猪舍采用尿泡粪工艺,节约了清水用量。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3
14、)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项目周边为人工水产养殖场,无明显地表江河湖泊,溪流等地表水体,周边海域海水环境质量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海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废
15、水经收集后运往渔溪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程度,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 (4)福清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选址于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区。项目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5-1。 表1.5-1 项目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相符性分析 序号文件
16、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根据福州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福清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ZH35018130001 福清市一般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要求2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本项目不涉及防风固沙林以及农田保护林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1.5.3项目合理性分析1.5.3.1与相关规范、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与国家、省等相关政策规划进行分析项目建
17、设的合理性,主要涉及的政策规划包括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4 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89表1.5-1 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政策和规划名称具体规定和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分析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第十一条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
18、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位于福清市东瀚镇文关村,所在地不存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项目位于可养区,且现有工程已完成升
19、级改造,现有工程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了环保治理,做到“零排放”,符合可养区的要求。现有区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底化,按功能分为清道和污道,清道输送饲料和饮水,污道出粪,清污分道减少了畜病交叉感染的机会。扩建工程拟进行雨污分流,且新增废水、猪粪将收集后运往渔溪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进行处置,病死猪及胎衣等依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符合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4号) 全面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江两溪”流域(干流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
20、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下同),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 大力推广生猪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加快推进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改、扩建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应大力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 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业主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积极推广深埋法、焚烧法、化制法、发酵法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动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配套设施,严禁非法丢弃、转运、出售、加工病死猪。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21、 积极推进可养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大力支持可养区生猪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确保粪污得到有效治理,经改造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一律关闭、拆除。存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要2016年底前完成,存栏2505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要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优先安排厂房建设用地指标,配套建设的非硬化原料堆放场和发酵场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免收企业建安费。年产3万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应享受化肥生产优惠电量政策。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环保部门负责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
22、统一监督管理,督促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和可养区内无法做到达标排放养猪场的关闭、拆除,依法对新、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做到治污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项目位于福清市东瀚镇文关村,属于畜禽养殖可养区。扩建后工程存栏生猪8000头,养殖工艺为“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项目均采用高温一体机进行病死猪处置。项目位于可养区范围内,扩建工程新增存栏5000头,现有工程已完成标准化改造。扩建工程产生的废水、猪粪收集后送往渔溪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进行处置。项目位于可养区,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扩建工程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同时现有工程污染治施设施已升
23、级改造完毕。符合3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环保然200212号) “第四条 禁止以下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市区、县城城关镇的建成区、建制镇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国家、省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对无相应土地消纳畜禽消纳畜禽养殖废渣、废液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凡没有配套土地消纳畜禽粪便或不具备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件的畜禽养殖项目,不得予以审批建设。”本项目位于福清市东瀚镇文关村,属于畜禽养殖可养区。本项目现有工程已对猪粪,废水,病死猪及胎衣等进行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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