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汾河湾白酒厂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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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新建白酒生产线 建设单位: 祁县汾河湾白酒厂 编制日期: 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白酒生产线 项目代码 2207-140727-89-05-287941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康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康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城赵镇苗家堡村南 650m 处 地理坐标 (112 度 17 分 10.62 秒,37 度 25 分 0.1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512 白酒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二、
2、酒、饮料制造业15:25、酒的制造 15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207-140727-89-05-287941 总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7.5 施工工期 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29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3、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三线一清单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清单就是规划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生态红线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晋政发202026 号) ,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2116号)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
4、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重点管控单元针对性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属于白酒制造项目,不属于区域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祁县 2021 年例行监测数据可知, 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PM10年平均浓度、PM2.5年平均浓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 说明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次评价监测点位苗家堡村 TSP 浓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用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标准,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空
5、气质量影响较小。 3 地表水环境质量: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体为项目西侧 110m处的昌源河, 根据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 ,昌源河无对应地表水功能区划, 执行汇入河流汾河杨乐堡村-王庄桥段地表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为农业与一般景观用水保护,水质要求为 V 类。根据“晋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晋中市 2021 年 1-12 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昌源河入汾河口断面 2021 年 1-12 月水质类别为类,达到考核要求。项目运行无废水外排,不会改变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实施不会明显增加对区域环境的压力,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 声环境质
6、量现状: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周边无工业企业,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做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水源由厂内地下水水井提供,水资源利用率较高。项目选址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在原有废弃场地内建设,不超出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白酒制造项目,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21】25号)附件三“晋中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重点流域普适
7、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符合准入要求 2、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1)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4 根据晋政发202026 号文,将山西省划分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如下: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吕梁山等生态屏障带,以及沿黄水土流失生态脆弱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 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以及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等
8、。主要分布在“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等城镇化以及工业化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 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等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能源结构,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 铸造、 水泥、 平板玻璃等产能,要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两高”企业搬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
9、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太原及周边“1+30”汾河谷地区域在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区域管控要求基础上,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全面推进现有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建成区,推动焦化产能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区域转移。鼓励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实施“飞地经济”。汾河流域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污染统筹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 5 实施汾河入河排污总量控制, 积极推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城镇
10、生活再生水资源化分质利用。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条件,可做到达标排放,运营期无废水排放,符合文件要求。 (2)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21】25 号)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 表表 1 关于晋中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关于晋中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别 总体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1、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理,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
11、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2、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不涉及 3、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 本项目不属于按要求应布设在园区的项目 不涉及 4、全市严格管控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本项目不涉及产能置换 不涉及 6 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5、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
12、疗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后,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苗家堡村 650m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应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不涉及 2、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不涉及 3、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
13、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不涉及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粉尘:10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行业平均要求 符合 5、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 符合 7 环境风险防控 1、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 本项目设立应急管理
14、部,主要负责对各储罐的日常监控 符合 2、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1、水资源利用上限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水资源利用率较高,不违背水资源利用上限 符合 2、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回用。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全部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符合 3、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形成水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本项目为白酒制造项目,项目取水量符合取水定额 第 15 部分:白酒制造表 3 先进企业取水定额48m3/kL,符合水资源集约节约
15、利用原则 符合 4、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以及“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项目设备主要采用电能和甲醇,环评要求本项目采用相应节能措施,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以及“十四五”相关目标 指标。 符合 5、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本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符合土地利用上线 符合 6、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矿山 不涉及 3、产业政策 本项目使用的设备局均为目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生产装置,不属于淘汰、 落后生产装置,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
16、目,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4、厂址可行性分析 8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产品为白酒,厂区周边均为农田,无影响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可行。 5、两区规划 (1)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 祁县生态功能区划 , 项目位于祁县生态功能区中部盆地农业生态区B 汾河流域农业生态亚区B-2 晋中盆地农业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B-2-2 盆地中部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功能亚区B-2-2-5 城赵镇、贾令镇、东观镇及峪口乡北部地区生态农业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小区,具体位置见附图 6。 B-2-2-5 城赵镇、 贾令镇、 东观镇及峪口乡北部地区生态农业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小区位于祁
17、县北部,包括城赵镇、贾令镇、东观镇以及峪口乡西北部地区,总面积 278.37km2,包括68 个行政村。该生态功能小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该区内汾河及其主要支流流域为生境高度敏感区,其余为一般地区。生态系统的主要服务功能是农业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比较重要,汾河及昌源河流域水源涵养中等重要,营养物质保持中等重要,西部伏西河流域营养物质保持比较重要。 该生态功能小区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是: 1、 营造水土保持林,提高植被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2、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产量。3、用材林和经济林相结合,加快农田防护林网建设。 本项目位于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且在原有废
18、金属、塑料、纸板收购暂存场地上进行建设,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违背该功能小区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 (2)生态经济区划 9 根据 祁县生态经济区划 , 项目位于祁县生态经济区重点开发区A 北部生态农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经济区,具体位置见附图 7。 A 北部生态农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经济区位于祁县北部,包括城赵镇北部、贾令镇、东观镇北部地区,总面积127.2km2。 该区的保护要求是: 1.减少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与化肥及塑料薄膜的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2.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 生活管理区的隔离, 建设粪便污水处理
19、设施;3.大力发展经济林建设,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该区的发展方向是: 禁止: 1.禁止使用高 P、 高 N 化肥, 尽可能少使用化学农药,减少农业发展带来的土壤板结问题;2.严格控制养殖场随意堆积畜禽粪便和排放污水。 限制: 1.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 严格控制废水、 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前提下, 适当发展轻工业和食品加工业, 促进经济发展; 2.在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前提下,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促进经济发展。 鼓励:1.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推广应用低残留、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2.建设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集群,拓宽销售渠道,加快该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步伐;3.将该区的城
20、赵、贾令建设成为肉牛、奶牛、瘦猪肉和蛋鸡为主的养殖基地;4.合理布局规模养殖场,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和废水,通过转化为有机肥料和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5.发展特色种植项目,建设蔬菜粮食加工工业园区,如以贾令为主的优质玉米、以东观为主的优质蔬菜,形成区域集中化生产,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10 本项目为白酒制造项目,主要利用区域内种植的小麦、豌豆等生产白酒,可以有效利用区域内产生的农作物,符合生态经济区划。 6、城市总体规划 山西省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以晋政函【2017】139号文下发关于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 的批复 ,中心城区总用
21、地面积为 176.7km2 ,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区(昭馀区)和东观区,其中,主城区(昭馀区)规划范围包括昭馀镇和西六支乡全域及城赵镇(8 个村)和古县镇(4 个村)部分村庄等,城市建成区及其外围控制区总用地面积为 83.4km2 ;东观区规划范围包括东观镇大部分地区(29 个村) 、贾令镇部分村庄(1 个村)和祁县经济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及其外围控制区总用地面积为93.3km2,规划结构为“一心(东观区主中心) 、两轴(原 108 国道主轴线和原 208 国道主轴线) 、三片区(东观镇片区、乔家堡片区和祁县经济开发区) ” 。 本项目不在祁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距离祁县县城规划范围 5km,不违背
22、祁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 7、水源地 祁县共有三处水源地,分别为: a、河湾水源地 河湾水源地位于县城东部,河湾村以南,下谷县村以北的昌源河古河道上。水源地现有开采井4眼,井深180.0-213.5m,开采第四系全新统(Q4)、上更新统(Q3)、中更新统(Q2)和下更新统(Q1)的孔隙潜水和中深层孔隙承压水。现状开采量为1000-1500m3/d,属中小型水源地。 b、西洛阳水源地 西洛阳水源地位于县城东南部,西洛阳村西,属昌源河洪积扇顶部。西洛阳水源地现有开采井一眼,孔深102.0m,开采第四 11 系上更新统(Q3)、中更新统(Q2)的孔隙潜水和中深层孔隙承压水。现状开采量为500m3/d,
23、属中小型水源地。 c、子洪水库 子洪水库位于县城东南,昌源河中游子洪口,控制流域面积576km2,占昌源河流域面积的56.9%。总库容2442万m3,大于0.1亿m3小于1亿m3,属中型水库型水源地。现状城市生活供水量为4500-5000万m3/a。 上述水源地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河湾水源地,在本项目西侧约12km处。本项目不在祁县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祁县水源地保护区分布见附图5。 12 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废弃厂区空地上建设粉碎(制曲)车间、晾曲车间和发酵车间,并购置粉碎机、曲料成型机、甄桶、发酵缸等设备形成年产
24、 624 吨白酒生产线一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1。 表 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类别 设施名称 主体工程 原辅料粉碎车间 1 座,1F,34m27m;建筑面积 918m2,主要设置原辅料破碎等工序,内设粉碎机 1 台、螺旋输送机等若干辅助设备。 新建 制曲车间 1 座,1F,34m27m;建筑面积 918m2,主要设置曲料粉碎、曲块成型、曲块破碎等工序,内设曲块粉碎机 1 台,曲料粉碎机 3 台、曲料成型机 1 台、螺旋输送机等若干辅助设备。 新建 晾曲棚 1 座,1F,54m28m;占地面积 1512m2,主要用于晾曲等工序。 新建 蒸料车间 1
25、 座,1F,16m35m,占地面积 560m2,内设 1 套蒸酒甄,用于蒸粮及蒸馏工序 新建 发酵车间 4 座,1F,57m16m4;占地面积 3648m2,布置发酵地缸2640 个。 新建 辅助 工程 办公区 1 座,1F:建筑面积 215m2,用于厂区职工办公生活。 新建 锅炉房 1 座,1F,:建筑面积 80m2。锅炉房内设 1 台 2t 甲醇锅炉,用于生产用蒸汽; 新建 储运工程 原辅料仓库 高粱、谷糠、麦壳等原辅料均于原辅料粉碎车间内存放,袋装 新建 曲料仓库 大麦、豌豆等原辅料均于制曲车间内存放,袋装 新建 原酒罐区 罐区设有设 6 个 300m3不锈钢储酒罐,位于办公区南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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