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生产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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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烟台海涵塑业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海涵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海涵塑业有限公司塑料袋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0-370687-04-05-9201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碧城工业园 191 号地理坐标(东经:121 度 13 分 13.720 秒,北纬:36 度 46 分 23.44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 塑料丝、 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
2、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70687-04-05-920107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海阳碧城工业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碧城工业区产业定位以轻纺、机电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未规
3、定限制和禁止入驻产业,碧城工业区未进行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明了解,项目工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不违背碧城工业园规划要求。 2 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2、选址符合性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3),因此本项
4、目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选址合理。二、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二、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主要指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海阳市碧城工业园,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 号),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SD-06-B2-015 烟台海阳东南部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位于项目东侧,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 1.0 公里,不在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厂址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5、本项目区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 4。(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目标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地表水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3 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
6、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用电为海阳市供电管网统一供给,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烟政发20217 号)文件中的附件3, 本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综上,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2、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
7、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 5。表 1 本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符合性一、主要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78.59 平方公里,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3551.57 平方公里; 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 1983.02 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 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本项目不涉
8、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符合管控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 63.6%;入海河流消除劣 V 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7.6%。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 4 达到 95%以上。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
9、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 17.01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基本农田。运营过程中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用电为海阳市供电管网统一供给,供水
10、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陆域环境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为工业用地,符合管控要求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省级、区域
11、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 据 根 据 烟 政 发20217 号文件中附件 3,本项目符合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要求,满足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3、与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110 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方圆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7068720001。表 2 本项目与方圆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清单内容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管理。2.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5 3.为保护下游东村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水污染较重项目审批。污染物排放管控1.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正常运行,保证工业园区的外排废水稳定达标;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园区不得建
13、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2.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建设,减少生活污水直排;科学实施河道清淤,减少施工对河流水质的影响。3.配套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前,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废水项目; 间接排放生产废水应满足行业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4.对东村河方圆街道段,实施沿河垃圾污染清理、沿河畜禽养殖业排查整治、渗漏污水管网修复等工程。5.工业集聚区内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须实行区域减量替代。6.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
14、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鼓励新、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行区域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7.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 新建、 改建、 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 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按要求落实相关环保制度,VOCs须实行区域等量替代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化工行业重点企业风险防控。2.化工企业、涉重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
15、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地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定期监测。3.工业集聚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4.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 按照“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海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加快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金属
16、冶炼、酿酒和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本项目无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满足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4、与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6 201277 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7、 (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附录 B, 本项目不涉及其中危险物质, 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Q1,环境风险潜势为 I,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本环评拟对项目的风险、废气、废水和固废防治措施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5、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 3 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
18、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类型符合第十六条 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有组织 VOCs 排放量为 0.376t/a,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19、;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第十七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 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符合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 7 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20、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21、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6、本项目与“水、气、土十条”符合性分析表 4 本项目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二、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本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表 5 本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
22、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设备,不属于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符合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表 6 本项目与“土十条”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符合二、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严控工况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 8 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23、综上,项目符合“水、气、土十条”的相关规定。7、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符合性分析表 7 本项目与环大气20195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环大气201953 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 辐射固化、 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 无溶剂、 辐射固化、 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 VOCs含量的胶粘剂, 以及低 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 替代溶剂型涂料、 油墨、 胶粘剂、 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项目使塑料颗粒进行生产,从源头减
24、少 VOCs产生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 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 工艺改进、 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 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将有机废气的可能产生环节均控制在密闭车间内完成,尽量削减 VOCs 的无组织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 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
25、及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低浓度、 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 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 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 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 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 应定期更换活性炭, 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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