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太阳能塑料配件__1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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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太阳能塑料配件 100 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9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仅供生态环境部门公开使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太阳能塑料配件 100 吨项目项目代码2208-350598-04-03-36138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益街 22 号 B 幢 1 楼地理坐标(东经 118 度 32 分 38.772 秒,北纬 24 度 41 分 52.88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 塑
2、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2C120024号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 (%)2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用泉州正鑫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15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 ,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
3、照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具体见表 1-1。2表表 1-1项目项目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设置表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大气专项设置原则中提及的因子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属于地表水专项设置原则中提及的情况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
4、设项目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其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
5、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 C。根据上表分析可知,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工作。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泉政函【2015】1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号:泉环保1997134号3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益街22号B幢1楼,根据土
6、地证(泉国用2003第100002号)(详见附件5),项目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详见附图5),项目所在厂房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与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与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表 1-2 与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符合性分析与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符合性分析分析分析内容内容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产业定位规划形成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生物医药、机电一体化
7、、轻纺化纤、体育用品、工艺礼品七大主导产业集群项目主要生产太阳能塑料配件,主要为太阳能户外灯饰,属于工艺礼品行业。符合废水处置污水全部纳入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投建过渡污水处理厂处理。中、远污水处理量为 4.3 万吨/日。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运行冷却水,此部分水循环使用,无生产用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濛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总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尚未下达前大气污染控制总量为: SO2637.3t/a、 TSP2354.3t/a。供热:工业区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使用燃油锅炉。在集中供热锅炉未建成前引进的企业需供热的应使用燃油锅炉。项目不使用锅炉,无 SO2、NOx产
8、生。符合固废处置固体废弃物应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经预处理后统一送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塑料边角料与金属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符合噪声应合理规划,项目的布局应符合规划要求, 防止工业小区之间及项目之间影响,特别是对居住小区的影响。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 65dB(A),夜间55dB(A)以内。项目周边邻近无居住区,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符合4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控制要求的相符性
9、分析根据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益街 22 号 B 幢 1 楼,不位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2、环境
10、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和电, 均为清洁能源。本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 设备选择、 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 废物综合处置、污染治理等多方
11、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 以“节能、 降耗、 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从事太阳能塑料配件生产,所采用设备、工艺和生产规模均不在淘汰类、限制类之列,5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之列,符合政策要求。(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符合性分析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3)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准
12、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查阅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597 号),本项目不在禁止投资和限制投资类别中,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1.5、与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分析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提出要求,具体分析见表1-3。表表 1-3 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分
13、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一览表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
14、排放量本项目为太阳能塑料配件的生产项目,项目建设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不相冲突。符合6的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 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
15、 “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准。项目涉及 VOCs 排放,项目位于泉州,应实施倍量消减替代。符合全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3.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新增铅、 汞、镉、铬和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化工(单纯混合或者分装除外)、蓄电池企业应限制规模,有条件时逐步退出;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制浆造纸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
16、物的工业项目;福建永春工业园区严禁引入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狮园)禁止引入新增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引进电镀、涉剧毒物质、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等的环境风险项目。5.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益街 22 号 B 幢 1 楼,项目为太阳能塑料配件的生产,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运行冷却水,此部分水循环使用,无生产用水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外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不属于耗水量大、重污染的企业,项目建设与
17、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不相冲突。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排放 1.2 倍削减替代。项目涉 VOCs 排放,应实施 1.2 倍消减替代。符合泉州经济重点管控空间布局约束1.医药工业禁止引入原料合成工艺。2.机械工业禁止引入电镀工序。3.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4.禁止新建、扩建增加相应重金属排放量的项目。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益街 22 号 B 幢 1 楼,项目为太阳能塑料配件的生产,不含有原料合符合7技术开发区单元成工艺,不属于耗水量大企业,无增加相应重金属排放量。污染物排放管控1.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 实施区域内 VOCs排
18、放 1.2 倍削减替代。2.鼓励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油墨、胶粘剂、涂料等,并根据废气成分、浓度、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治理技术。3.各类表面涂装和烘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应尽可能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集中排风并导入 VOCs 污染控制设备进行处理。项目涉 VOCs 排放,应实施 1.2 倍消减替代。项目为太阳能塑料配件的生产,不使用油墨、胶粘剂、涂料等物质,表面涂装和烘干,项目涉 VOCs 排放工艺均密闭作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防止泄漏物和事故废水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19、环境。2.单元内现有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污染地块列入修复地块名单,应当进行修复的,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污染土壤的修复。项目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项目使用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
20、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2、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2.1、与与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委函制的通知(泉环委函20183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委函20183号):“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必须入园,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消减替代。新改扩建项目要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
21、装高效治理设施后,减少污染排放”。8本项目废气排放涉及有机废气排放, 项目所在地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为工业园区;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不含VOCs,涉及VOCs的为PS塑料米、ABS塑料米、PP塑料米注塑成型工艺(塑料米注塑成型过程中挥发的游离废气以VOCs计)。项目的选址及原辅材料选用、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要求等均符合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函【2018】3号)的相关要求。2.2、与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泉环保大气的通知(泉环保大气202
22、05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泉州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泉环保大气20205号)的重点任务要求:“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不含VOCs, 涉及VOCs的为PS塑料米、 ABS塑料米、PP塑料米注塑成型工艺(塑料米注塑成型过程中挥发的游离废气以VOCs计)。项目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采用密
23、闭容器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封包装运输等。生产和使用环节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包装应密闭。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避免废气收集措施漏风以及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废气非正常排放。 项目所采取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措施为国家鼓励推进的治理技术,要求治理设施与生产“同启同停”。项目采用的原辅材料、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等均符合泉州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泉环保大气20205号)的相关要求。2.3、与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环大气2
24、01953号号)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9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控制要求:“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加强引导使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原辅材料;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气收集率;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不含VOCs, 涉及VOCs的为PS塑料米、 ABS塑料米、PP塑料米注塑成工艺(塑料米注塑成型过程中挥发的游离废气以VOCs计)。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避免废气收集措施漏风以及废气治
25、理设施故障引发的废气非正常排放。项目采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均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控制要求。3、与周边环境相容性、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益街22号B幢1楼,项目西侧楼上为为泉州森地客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北侧为泉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南侧至东侧为泉州市迷途服饰有限公司等出租方外租其他企业; 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227m的江南御景。项目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均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经分析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及得到妥善处置,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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