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文库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中山市体育局文件 .doc

  • 资源ID:1403995       资源大小:55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山市体育局文件 .doc

1、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 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 参考。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 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 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第十四条 组织(人事)

2、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 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研判和动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如确有必要,也可 以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 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 部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 格条件人数较多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公开 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组织

3、把关,突出政治素质、 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 (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四章第四章 民主推荐民主推荐 第十六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 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 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 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 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 第十八条

4、地方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进行谈话调研推荐,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换届政策说明、 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 (二)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 经与本级党委沟通协商后,由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 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三)召开推荐会议,由本级党委主持,考察组说明换届有关政策,介绍 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四)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五)向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第十九条 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谈话调研推荐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

5、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纪委监委领导成员; (四)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 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民主推 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 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

6、,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 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 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 行会议推荐。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 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地区或者单位领导班子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二十一条 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参加 民主推荐人员一般按照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 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谈话调研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 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

7、务的人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 的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 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也 可以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 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第五章 考察考察 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 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 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

8、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五)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 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 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第二十五条 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 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 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

9、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 内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或者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时意 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严格考察。 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协 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 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 行关

10、、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 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 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 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 员,应当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11、建设和党的 建设等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 动改革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 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 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 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 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 作人员等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

12、差异化考察,对 党政正职人选,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突出把握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 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第二十八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 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 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 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 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 延伸考察等,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五)同考察对象面

13、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 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 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六)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 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七)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 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八)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 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 报告。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九条 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

14、别谈话和征求意见 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 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成员或者内设机构担任主 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 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主 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

15、列规 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 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 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 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 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事先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 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 字。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

16、,也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和纪检 监察机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第三十二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 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考察材料必须 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 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 (四)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 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第三十三条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 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两

17、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 质好、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 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第六章 讨论决定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 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 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 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双重管理干

18、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征求 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 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 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 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 (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 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六条 市(地、州、盟)

19、、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 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会无记 名投票表决;全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党委委 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一)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的; (二)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廉洁自律情况没有作出结论性意 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有不同意见的; (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查核或者经查核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五)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 查清的;

20、(六)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 (八)其他原因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 员对任免事项,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 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 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 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

21、九条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 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 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 中涉及破格提拔等需要按照要求事先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选拔任用 有关工作事项,应当说明具体事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四十条 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 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 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

22、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上级组织(人事) 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第七章 任职任职 第四十一条 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 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 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 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 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 任职手续。 第四十三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第四十四条 实行任职谈话制度。


注意事项

本文(中山市体育局文件 .doc)为本站会员(WXLW)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文库网用户QQ群:731843829  微博官方号:文库网官方   知乎号:文库网

Copyright© 2025 文库网 wenkunet.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