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布日期】2014-05-20【实施日期】2014-05-20【有效性】现行有效【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第29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风景名胜区监管,提高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我部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现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和形象宣传等,详见附件。二、检查时间2014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检查
2、对象抽查近3年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疑似新增建设图斑较多、有待现场核查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涉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及其他随机抽取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我部关于2013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建城2013135号,以下简称通报)中责令限期整改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对不达标的进行复查。四、检查人员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及专家。五、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4个等级。对未按通报要求进行整改或复查验收结论仍为不达标的风景名胜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情节严重、问
3、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风景名胜区,依照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六、有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通报要求,跟踪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和结果报我部城市建设司。(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评分表(见附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有关工作。被通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公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联 系人:王开电话:010-58934062传真:010-58933014电子邮
4、箱:wangkai附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评分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附件: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评分表基本情况风景名胜区名称所在省(市)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及职务电话传真第一部分基础项(共40分)检查内容评分项分值标准得分1.总体规划编制情况(10分)编制完成且已批准实施的10分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审批的8分正组织编制的6分未编制总体规划的0分2.遥感图斑监测情况(10分)遥感监测未发现疑似违法违规建设图斑的10分遥感监测发现疑似图斑,能查处或整治到位的8分遥感监测发现疑似图斑,大部分能有效查处或整治的6分遥感监测发现疑似图斑,未有效查处或整治的0分
5、3.监管信息系统情况(10分)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上报符合规定的10分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基本符合要求的6分未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或不上报数据的0分4.年度报告上报情况(10分)2011至2013年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上报及时、规范、完整的10分上报不及时或内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6分未按要求上报的0分第二部分检查项(共60分)检查内容评分项分值标准得分1.制度建设(12分)机构职能有编办批文,机构、人员、职能到位的4分机构职能基本到位的2分无机构,无人员或者将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的0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的4分各项管理制度较完善的2分没有配套管理制度的0分违规行为不存在将门票交由企业收取
6、或违规出让转让景区资源或土地情形的4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0分2.规划管理(16分)详细规划编制建设活动区域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的6分建设活动区域详细规划覆盖面不高的3分未编制详细规划即从事建设活动的0分规划实施严格实施规划,并实现规划目标的6分规划实施较好,基本实现规划主要目标的3分规划实施较差或未有效实施的0分规划公开、公示批准实施的规划能及时公开和公示,方便组织和个人查阅的4分公开公示不及时或不能方便查阅的2分不公开、公示且公众无法查阅的0分3.建设管理(12分)审批能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的4分部分项目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2分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报批核准的0分禁止类行为不存在风景名胜区条例第
7、26、27条规定的禁止类建设行为的4分存在禁止类建设行为,能积极查处和改正的2分违反禁止类建设行为规定,情节严重的0分违法违规建设无违章建设或能有效查处和整治的4分基本能查处或整治的2分不能有效查处或整治的0分4.服务管理(12分)环境环境整洁、协调,卫生状况良好的4分环境及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的2分私搭乱建、乱放乱堆,卫生状况差的0分安全安全责任措施到位,无安全隐患的4分基本符合要求的2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0分游览游客容量调控符合规划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游览路线,景区游览活动井然有序的4分基本符合要求的2分不符合要求的0分5.形象宣传(8分)标牌徽志依规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和必要的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碑界桩的4分基本符合要求的2分不符合要求的0分公共宣传广告宣传、标识标牌、展览展示、讲解、印刷出版物、影音影像等能规范使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的4分基本符合要求的2分不符合要求的0分总分及检查结论检查组成员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