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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800吨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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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800吨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年产9800吨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宝利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3 j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扫描全能王3亿人 都在用的扫描App公示版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9800 吨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 2310-320116-07-02-199921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江苏省(自治区)南京市六合(区)/乡(街道)后潘路 1 号 地理坐标(118 度 51 分 32.264 秒,32 度 18 分 30.693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929)塑

2、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 29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建设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六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六工信备202346 号 总投资(万元)3000 环保投资(万元)80 环保投资占比(%)2.67%施工工期(月)6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57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南京江北新区NJJBa050控制性详细规

3、划 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21151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规划环评文件名:南京雄州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审查机关: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雄州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六环规【2024】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NJJBa050控制性详细规划,雄州城市副中心规划位于江北新区雄州组团的东部、滁河及八百河以东。规划范围为:东至城东路、东环路,南至石庄路,西至滁河、八百河,北至宁启铁路,总

4、规划面积约19.55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后潘路1号,租用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11400m,属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的规划范围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2 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根据南京雄州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南京雄州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定位:构建“1+3+3”高端装备制造及配套研发特色产业体系,即1个核心产业(数控机床产业),3个主导产业(机电、环保、矿山机械设备产业)和3个延伸产业(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设备产业)。本项目生产汽车内饰件材料,不属于南京雄州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雄州工业园区限制、禁止类项目,项目符合南京雄

5、州工业区规划产业发展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后潘村1号,根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南京市生态红线已调整,经对比2023年3月版生态红线图,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根据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经对比,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位置关系详见附图2及附图3。项目与南京市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表 1-1 项目

6、与南京市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管控管控 类别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所在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生产汽车内饰材料,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居住区为120米外的龙虎营社区。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

7、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治理,有机废 气 采 用 干 式 过 滤+RCO 装置处理,可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将在投产前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制定并落实

8、企业污染源跟踪监测计划。符合 3 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质量底线相

9、符性 根据2023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299 天,同比增加 8 天,达标率为 81.9%,同比上升 2.2 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 96 天,同比增加 11 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66 天(其中,轻度污染 58 天,中度污染 6 天,重度污染 2 天),主要污染物为 O3 和 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 年均值为 29g/m3,达标,同比上升 3.6%;PM10年均值为 52g/m3,达标,同比上升 2.0%;NO2年均值为 27g/m3,达标,同比持平;SO2 年均值为 6g/m,达标,同比上升 20.0%;CO

10、 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为 0.9mg/m,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 8 小时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为 170g/m3,超标 0.06 倍,同比持平,超标天数 49 天,同比减少 5 天,本项目所在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南京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南京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控制,实施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防治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

11、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引用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根据质量公报内容,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 534 个。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3.5dB,同比下降 0.3dB;郊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 均值 53.0dB,同比上升0.5 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 247 个。城区昼间交通噪声均 值为 67.7dB,同比上升 0.3dB;郊区昼间交通噪声均值 66.1dB,同比下降 0.4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

12、测点位 28 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 99.1%,同比上升 0.9 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 94.6%,同比上升 1.6 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地目前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 4 量标准(GB3096-2008)3 类相关标准。本项目投产运营后,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预计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本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从其他企业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余量充足,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

13、面清单 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等要求进行说明,见表 1-2。表表 1-2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序号 文件文件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为汽车内饰件材料制造项目,经查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 2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 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 4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

14、目目录(2013 年本)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 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中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表 1-3 本项目与相关环

15、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序号号 文件文件 文件内容文件内容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情况情况 5 1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新、改、扩建 VOCs 排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料、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实现设备、装置、管线、采样等密闭化,从源头减少 VOCs 泄漏环节。本项目原料及辅料为低毒低挥发物,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所选工艺与设备最大限度密闭化,从源头减少了 VOCs 的泄漏。符合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强化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坚决淘汰落后

16、和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易挥发性物料,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本项目工艺和设备不属于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生产工艺可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的要求。符合 企业应确保 VOCs 处理装备长期有效运行,喷淋处理设施可采用液位自控仪、pH 自控仪和 ORP 自控仪等,加药槽配备液位报警装置,加药方式宜采用自动加药;热力燃烧装备应定期记录运行温度、气量、压力等参数;浓缩吸附+催化氧化应记录温度、运行周期及再生记录;对不可生物降解、污染物总量较大、恶臭、毒性较高的污染物等特征因子

17、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联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干式过滤+RCO 装置处置。企业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修与保养,以保证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符合 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10.1.2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运行后,废气处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如出现故障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

18、后同步投入使用。符合 10.3.1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16297 或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符合 11.1 企业边界及周边 VOCs 监控要求执行 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企 业 边 界 及 周 边VOCS监控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相关规定。符合 6 12.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 HJ819 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

19、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本次评价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 料 制 品 工 业(HJ1122-2020)要求提出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并按照规范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公布监测结果。符合 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一、设计风量 涉VOCs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无法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按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规定,设置能有效收集 废气的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

20、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 米/秒。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均设置为有效收集废气的集气罩,即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符合 二、设备质量 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所有螺栓、螺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用不锈钢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得有锈蚀、毛刺、凹凸不平等缺陷。排放风机宜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使装置形成负压,尽量保证无污染气体泄漏到设备箱罐体外。应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和出气管道上设

21、置采样口,采样口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3862007的要求,便于日常监测活性炭吸附效率。根据活性炭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应配备VOCs快速监测设备。项目挤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RCO 装置”处置,企业将安装符合文件要求质量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按要求设置采样口,根据活性炭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按危废处置,并配备VOCs 快速监测设备。符合 三、气体流速 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采用颗粒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0.60m/s,装填厚度不得低于0.4m。活性炭应装填齐整,

22、避免气流短路;采用活性炭纤维时,气体流速宜0.15m/s;采用蜂窝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0m/s。本项目使用蜂窝式活性炭,气体流速低于1.20m/s。符合 7 四、废气预处理 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颗粒物含量和温度应分别低于1mg/m3 和40,若颗粒物含量超过1mg/m3时,应先采用过滤或洗涤等方式进行预处理。活性炭对酸性废气吸附效果较差,且酸性气体易对设备本体造成腐蚀,应先采用洗涤进行预处理。企业应制订定期更换过滤材料的设备运行维护规程,保障活性炭在低颗粒物、低含水率条件下使用。本项目挤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RCO装置”处置,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颗粒物含量和温度分 别 低 于 1mg/m

23、3和40,定期更换过滤材料,维护活性炭装置。符合 五、活性炭质量 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比表面积850m2/g;蜂窝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0.9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650mg/g,比表面积750m2/g。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拟使用的活性炭碘值均650mg/g,比表面积均750m2/g,符合文件要求,企业将要求购活性炭厂家替换提供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 六、活性炭填充量 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

24、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挤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RCO装置”处置,采用蜂窝活性炭,脱附后的活性炭一年更换一次。符合 4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 号)相符性分析 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附表),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25、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 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符合 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本项目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主要为挤出工序,该工序在厂房内进行,通过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效率可达95%。符合 8 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

26、面最远处的V 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 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初始排放速率大于1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

27、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确,VOCs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采取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 治理设施旁路清单。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排放口VOCs起始排放速率大于1kg/h。本项目有机废气拟采取干式过滤+RCO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5%。同时,VOCs 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 符合 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

28、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VOCs 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 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 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 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建设单位将按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台账须记录前述内容。同时,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符合 9 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5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

29、、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经过与“三线一单”及规划相符性分析可知,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根据2023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及以上)比例为100%;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30、态破坏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达标,生态影响较小。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次评价以企业实际提供资料为前提,核实后进行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经初步审查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符合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后潘路,根据土地证,属于工业用地。符合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

3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项目将按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 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根据2023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符合 10 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及

32、以上)比例为100%;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滁河重要湿地(六合区),距离生态红线区边界1.3km,不在其管控范围内。符合 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符合 6 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 号)(十三)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依法依规

33、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对“两高一低”项目,要坚决遏制盲目发展,重点关注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有效性,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推进新污染物环评工作;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要重点关注与承接地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相符性;对“公园”类项目,要防止违规“圈水圈地”,重点关注用水用地的环境合理性,保障流域生态需水,对生态敏感项目,要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重点关注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各类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34、和对策措施;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要关注舆情、及时回应,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符合南京市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本项目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近期接管至雄州街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滁河;远期接管至六合区雄州污水处理二厂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可实现零排放。符合(十四)加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对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机场项目,应重点关注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环保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采取有效噪声振动控制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水利水电项本项目不属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符合 11

35、 目,应重点关注生态流量泄放、过鱼、增殖放流、分层取水、栖息地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及其落实情况。对煤炭、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化学矿采选类项目,应重点关注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煤炭、油气开采类项目还应关注禁采限采、煤矸石、泥浆及污水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态修复、甲烷控制及利用、清洁运输等措施及其落实情况。对涉尾矿库项目要强化选址论证,应重点关注防渗、排水(回水)、扬尘对周边及下游土壤、水体、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对涉危险废物项目,应重点关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利用处置情况。对港口码头项目,应重点关注水生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推动清洁集疏运体系建设,减少运输

36、造成的排放污染。加强生物多样性评价和保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要求,加强生态本底现状调查,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调查监测与影响分析,关注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完整性、稳定性的影响,针对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和极小种群物种及其栖息地等提出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敏感目标的监测。沙化土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评中应依法纳入有关防沙治沙内容,减少对沙化土地的影响。鼓励对生物多样性评价方法、保护措施开展探索研究,强化保护成效。(十五)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环评、排污许可与执法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环评批复落实的可操作性,探索涵盖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生态

37、环保设施及对策措施、污染物排放量等内容的重点执法清单。夯实属地监管责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生态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及运行效果应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执法,加大环评、“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不落实环评要求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省际交界地带的产业园区和钢铁、本项目将严格履行环评手续,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符合 12 焦化、火电等项目,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和执法监管。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栖息地保护、生态调度、环保搬迁等对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进度缓慢的,依法实施通报、约谈或限批。区域性、行业

38、性问题突出的,规划环评要求落实不力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的,按有关要求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鼓励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推动水利水电项目及时将生态流量、分层取水、过鱼等监测数据接入有关信息平台。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南京宝利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企业于 2005 年建设 400t/a 工程塑料项目,该项目租赁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钱仓社区 4.2 亩土地进行工程塑料生产、销售等。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目前企业拟投资 3000 万元建设“年产 9800 吨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将原厂区搬

39、迁至南京市六合区后潘路 1 号,同时将产能扩大至 9800 吨/年。项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取得南京市六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证号:六工信备202346 号,项目代码:2310-320116-07-02-199921。本项目为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第 1 号修改单中“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二十六、塑料制造业 292”中“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中“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40、10 吨及以上的”应编制报告书,“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10 吨以下的除外)”的应编制报告表。建设项目使用原料尼龙、聚丙烯、玻璃纤维、滑石母粒及添加剂,不涉及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胶粘剂和涂料,属于其他类,应编制报告表。2、建设内容及组成、建设内容及组成(1)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 9800 吨汽车内饰件材料项目;总投资:3000 万元;工作时数:两班制生产,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平均工作 260 天,共 4160 小时;职工人数:共有员工 30 人,其中管理人员 6 人,操作工人 24 人;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9800 吨汽车内饰件材料的规模;建设周期:

41、3 个月。(2)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1。表表 2-1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规格规格 设计能力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年运行时数 备注备注 汽车内饰件材料 25kg/包 9800t/a 4160h 外售 3、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见表 2-2。14 表表2-2 项目主体及公辅工程项目主体及公辅工程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及建筑面积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5000m2 位于生产厂房一层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建筑面积:700m2/配电房 建筑面积:21m2/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建筑面积:

42、3000m2 位于生产厂房二层 成品仓库 建筑面积:2000m2 位于生产厂房二层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200 万 kWh/a 供电管网 给水系统 3390m3/a 供水管网 排水系统 312m3/a 化粪池预处理,近期接管至雄州街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最终排入滁河;远期接管至六合区雄州污水处理二厂,最终排入滁河 循环冷却系统 循环量 300000m3/a/空压系统 1m3/h/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设施 混料废气、破碎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挤出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RCO”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43、新建 污水处理设施 5m3化粪池 依托现有 噪声防治 建筑隔声、减振措施、种植绿化等 厂界达标 固废 处理 危废仓库 20m2 新建 一般固废仓库 24m2 新建 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1)原辅料及理化性质原辅料及理化性质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见表 2-3,理化性质见表 2-4。表表 2-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成分 消耗量(t/a)形态 来源及运输 包装储存方式 1 尼龙 聚酰胺塑料 4000 固体 国内汽运 袋装、仓库储存 2 聚丙烯 聚丙烯 1240 固体 国内汽运 袋装、仓库储存 3 玻璃纤维 无机非金属材料 3000

44、固体 国内汽运 袋装、仓库储存 4 滑石母粒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680 固体 国内汽运 箱装、仓库储存 5 添加剂 颜料等,用来着色的粉末物质 840 固体 国内汽运 袋装、仓库储存 表表 2-4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性质 毒理毒性 燃烧爆炸性 尼龙 聚酰胺塑料,分子主链上含有重复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包括无毒 可燃 15 脂肪族PA,脂肪-芳香族PA和芳香族PA。尼龙强靭、耐磨,有适度的弹性,且化学性质稳定。聚丙烯 聚丙烯,白色粉末,外观透明而轻。化学式为(C3H6)n,密度为0.89-0.91g/cm3,可燃,熔点189,在155左右软化,使用温

45、度范围为-30140。在80以下能耐酸、碱、盐液及多种有机溶剂的腐蚀,能在高温和氧化作用下分解。无毒 可燃,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玻璃纤维 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无固定熔点,一般认为它的软化点为500750,沸点:约1000;密度2.42.76g/cm3。无毒 可燃 滑石母粒 是一种塑料改性填料,外观为白色颗粒状,主要成分为滑石粉,滑石的化学式为 Mg3(Si4O10)(OH)2,密度:2.72.8g/cm3 无毒 不燃 添加剂 外观为白色粉末,有略微气味,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氧化铝,pH 值5(20)

46、,熔点约 1800,密度:41.g/cm3,不溶于水。无毒 不燃 聚乙烯蜡,外观为白色粉末,基本无气味,熔点 100-125,不溶于水。无毒 不燃 5、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建设项目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 2-5。表表 2-5 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1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HJ101-4 2 2 双螺杆挤料机 CTE65/CTE52 18 3 空气压缩机 W-0.9/8 2 4 冷切粒机 LQ-500 18 5 破碎机 YM30-7510-6 3 6 箱式电阻炉 1010 2 7 打包机 GK26-1A 20 8 封口机 SF-B80

47、0 18 9 混料机 HLJ200 18 10 烘干机 HGJ-1000 4 11 振动筛 ZDS-300 18 12 吹干机 CGJ-2200 40 13 塑形检测仪 ZYK128S 3 14 均化仓 LSH500 20 15 批混机 PHJ-1000 5 16 马弗炉 SX2-10-12 2 合计 193 16 6、建设项目水及能源消建设项目水及能源消耗量耗量 表表 2-6 能源消耗情况能源消耗情况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3390 电(万千瓦时/年)200 燃气(万立方米/年)-燃煤(吨/年)-燃油(吨/年)-其他-7、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建设项目水平衡分析 8、厂区平面

48、布置、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赁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包括 1 栋办公楼和 1 栋生产厂房,生产厂房共两层,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房外西侧。厂区总平面布置布局紧凑、节约用地、经济合理,并能满足工艺生产需要。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4。生活污水 312 78 化粪池 1312 循环冷却水 2000 3390 自来水 390 3000 近期接管至雄州街道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远期接管至六合区雄州污水处理厂二厂 图图 2 2-1 1 拟建项目水平衡图(拟建项目水平衡图(t/at/a)300000 1000 17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拟建

49、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2-2。工艺流程简述工艺流程简述:(1)混料:混料:将外购的原料尼龙、聚丙烯、玻璃纤维、滑石母粒、添加剂等物料按比例投入到混料机中,设备密闭后开启电源将物料混合均匀。此工序产生粉尘 G1 和噪声 N。(2)烘干:烘干:物料混合均匀后,利用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加热到 7080,烘干物料表面的水分。此工序产生噪声 N。(3)挤出:挤出:将烘干后的物料加入双螺杆挤出机,采用电加热的方式加热到 250,使物料呈熔融状态后经双螺杆挤出机挤出。挤出温度为 250,低于树脂的分解温度,不尼龙、聚丙烯、玻璃纤维、滑石母粒、添加剂 混料 烘干 挤出 冷却 切粒 入库 过筛 图图

50、2 2-2 2 汽车内饰件工艺流程汽车内饰件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及产污节点图 G1、N G2、N 均化 检验 包装 S3 S4 G 废气 S 固体废物 N 噪声 S2 S1 破碎 G3、N N N N 18 会产生分解废气。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 G2、噪声 N、废边角料 S1。废边角料 S1 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工序产生破碎粉尘 G3。(4)冷却:冷却:挤出后的物料经冷却水进行冷却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损耗情况定期补充损耗。(5)切粒:切粒:利用冷切粒机对挤出成型的物料进行切粒,得到所需尺寸的塑料。此工序产生废边角料 S2、噪声 N。废边角料 S2 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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