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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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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pdf

1、 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olar Qingtian Technology Co.,Ltd.(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九峰街(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九峰街 139 号号 2 号楼)号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号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

2、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

3、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2,165.6632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662.6527 万股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晴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丁一波、股东晴中投资、晴和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4、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实际控制人丁一波进一步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

5、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上述承诺。2、其他股东承诺、其他股东承诺 股东共青城道合、宁波智道、王春燕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6、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王春燕进一步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亦遵守上述承诺。股东何东挺承诺:

7、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与自本人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晴阳管理承诺:就本企业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增资取得的发行人 30 万股股份(以下称“特定股份”),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与自取得特定股份之日起的 36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特定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特定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特定股份

8、之外的剩余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通过晴阳管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孙婷玉、余振伟、金丽斌、赖侃宁、吕果果及孙越明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与自发行人直接股东晴阳管理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晴阳管理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宁波蓝利、粤民投、疌泉景世丰、华桐恒泰、申毅创合、王宇翔、陈永建、华桐恒越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9、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申报前 6个月内从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投资人李燕珍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晴阳管理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丁一波、王春燕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莎、杜侃、赵振宇、黄恒葛、方卉、周恬烨作出以下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10、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其中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保

11、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12、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

13、锁定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丁一波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14、月。如遇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本条关于减持限制的承诺。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15、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该等必要程序前不得减持。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晴科控股、股东晴中投资、晴和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

16、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

17、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该等必要程序前不得减持。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其他股东承诺(二)其他股东承诺 股东共青城道合、宁波智道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18、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4

19、、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股东、董事王春燕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

20、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其中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本条关于减持限制的承诺。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

21、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 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该等必要程序前不得减持。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股东何东挺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与自本人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

22、1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该等必要程序前不得减持。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

23、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股东晴阳管理承诺:1、就本企业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增资取得的发行人 30 万股股份(以下称“特定股份”),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与自取得特定股份之日起的 36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特定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特定股份;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特定股份之外的剩余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

24、报稿)1-1-8 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该等必要程序前不得减持。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过晴阳管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孙婷玉、余振伟、金丽斌、赖侃宁、吕果果及孙越明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与自发行人

25、直接股东晴阳管理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晴阳管理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宁波蓝利、粤民投、疌泉景世丰、华桐恒泰、申毅创合、王宇翔、陈永建、华桐恒越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2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3、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企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9 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申报前 6 个月内从

27、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人李燕珍承诺:1、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晴阳管理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三)

2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诺 除丁一波、王春燕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莎、杜侃、赵振宇、黄恒葛、方卉、周恬烨作出以下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其中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本条关于减持限制的承诺。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29、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0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30、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该等必要程序前不得减持。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晴科控股承诺:1、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31、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2、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4、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首发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价

32、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5、如果本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丁一波承诺:1、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33、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4、本人减持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且在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

34、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5、如果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其他股东承诺(二)其他股东承诺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股东晴中投资、晴和投资,以及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蓝利、共青城道合、宁波智道、王春燕承诺:1、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2、本企业/

3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2 等。3、本企业/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4、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减持首发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36、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5、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丁一波外,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莎、王春燕、杜侃、赵振宇、黄恒葛、方卉、周恬烨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节之“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37、。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及措施案、承诺及措施(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了关于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首发上市后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

38、司将根据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3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

39、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40、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在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41、)1-1-14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A.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C.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D.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与第三项指标有冲突的,以不超过 2%为准。E.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42、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公司未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

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自公司上市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44、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

45、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自首发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促使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首发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

46、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6(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

47、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最终回购预案方案通过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日内实施完毕。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后至该方案实施完毕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

48、施完毕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7(2)继续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未能履行规定义务的承诺及约束措施、未能履行规定义务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公司未履行或未按期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49、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晴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丁一波承诺: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或未按期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0、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有权将与本企业/本人拟根据上述预案中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未按期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一波、陈莎、王春燕、杜侃、周恬烨承诺:如本人属于负有增持股票义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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