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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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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1、 山东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报批版版) 建设单位:山东建设单位: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山东启宸环保工程山东启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十十二二月月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 1.1 项目背景及特点 1.1.1 项目背景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于 2020 年 7 月进行

2、了公司名称变更,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 203 亩,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电解液溶剂(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电子级碳酸乙烯酯、电子级碳酸甲乙酯、电子级碳酸丙烯酯及电子级碳酸二乙酯)、丙二醇(医药级和食品级)、异丙醇(食品级) 等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烟草、化妆品、涂料、油墨等领域,属绿色化工产品。 综合公司历史变革情况对项目升级改造后进行整合汇总, 目前现有项目统计共 3 套生产装置,分别为异丙醇及其衍生产品装置(正在拆除);碳酸二甲酯、丙二醇及其衍生产品装置;碳酸二甲酯及其衍生电子级产品装置。在建水合法 PG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目前配套供热设备为 1

3、 台 2400 104kcal/h 高效煤粉有机热载体炉、 500kg/h的焚烧炉、 1台3600 104kcal/h 高效煤粉有机热载体炉项目。 碳酸乙烯酯(EC)是聚丙烯腈、聚氯乙烯的良好溶剂。可用作纺织上的抽丝液;也可直接作为脱除酸性气体的溶剂及混凝土的添加剂;在医药上可用作制药的组分和原料;还可用作塑料发泡剂及合成润滑油的稳定剂;在电池工业上,可作为锂电池电解液的优良溶剂。随着动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电解液的需求量将会出现爆发式的增长,未来电子级 EC 产品需求将迅速扩大。国内电子级 EC生产厂家有:海科新源、石大胜华、营口恒洋、奥克化学。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

4、酸乙烯酯项目达产后, 不仅在能缓解供求紧张的局面,还能够对高质量电解液产品不稳定的高价起到限制作用, 良好的产品质量可以进一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及经济效益。 拟建项目为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可年产碳酸乙烯酯 10 万吨,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年运行时间 8000h。本项目新增生产装置及相应环保措施,新建一座区域性变配电室,其他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1.1.2 “三废”处理 1.1.2.1 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装

5、卸区废气和危废间废气。无组织废气为装置区、储罐区和循环水场无组织挥发。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艺废气、装卸区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管网进行收集,交由 RTO 装置(处理效率99%)处理,处理后经 2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装置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从生产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开始,到日常管理、采取控制和治理技术入手,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切实地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 (3)罐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原料罐区与产品罐区。环氧乙烷、二氧化碳采用球罐储存;碳酸乙烯酯产品储罐采用固定顶罐,采取氮气密封保护措施。在储罐的维护保养管理上,控

6、制来料温度,在夏季气温高时为罐体表面降温,防止罐内超压;定期检查罐的密封情况,特别是机械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等,发现漏洞,及时修理;收料时,采用大流量,使物料来不及大量蒸发;发料时,采用小流量,避免呼吸阀吸入空气过快造成发料终了时的回逆呼出;在人工检尺时应注意时机,减少蒸发。 (4)循环水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新建两台除雾凉水塔,两台除雾凉水塔处理量均为 1000m3/h,共计处理能力为 2000m3/h,循环水场采取检测及修复控制措施,每 6 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总有机碳(TOC)浓度进行检测,若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 10%,则认定发生了泄漏,应按照规定进行泄漏源

7、修复与记录。 1.1.2.2 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进入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出水中 COD、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 级 A 的标准,后进入新广蒲河。 1.1.2.3 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催化剂,属于危

8、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1.2.4 总量情况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VOCs 11.266t/a。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启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立即组织人员到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实地调查,收集有关项目基础资料并制定监测计划,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区域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9、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对工程投产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做出系统分析和评价,论证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完成相关的报批工作。为此,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边地区的环境进行了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根据建设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生产工艺、污染源排放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拟建项目不属

10、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建设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为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海科新源为省政府认定的重点监控点。厂址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山东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拟建项目所在地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 在确定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前提下,进行了以下工作: (1)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另同时在网站进行了公示。 (2)在仔细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同

11、时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了解项目厂址周围情况。在此基础上,完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评价重点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等工作,并以此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3)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后,在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情况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分析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4)以项目工程分析为依据,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制完成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结果,确定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技术可行, 并论证

12、是否经济可行。 在此基础上, 提出更为合理的环保措施要求。 (6)综合政策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环保措施经技术经济论证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等的基础上,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7)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 (8)项目组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送审版。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图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 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13、,为允许类,故项目符合国家及产业政策要求。 2、用地及规划符合性 项目所在厂区位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根据鲁政办字2019207号文,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根据山东东营胜利工业园区准入条件,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本项目选址不位于东营市生态红线范围内。 本项目在装置北侧新增一座区域性变配电室,以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项目消耗电能和水资源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

14、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通过预测厂界废气浓度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项目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混合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排放标准要求及纳管标准后,排入山东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然后排入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广蒲河。厂界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

15、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4、相关政策符合性 符合国家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文)等相关要求;符合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5149号)等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1.4 环境影响评价关注重点 (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 1)重点关注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的

16、影响,关注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等章节,分析对环境的影响。 2)关注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通过论证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两方面全方位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2)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II时段标准要求,环氧乙烷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

17、。无组织VOCs逸散,厂界废气浓度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 2)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混合后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 1中B排放标准要求及纳管标准后,排入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然后排入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广蒲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泵及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为废机油和废催化剂,均

18、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相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目目 录录 1 总则1-1 1.1 编制依据1-1 1.2 评价原则、指导思想及评价重点1-12 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13 1.4 评价标准1-14 1.5 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1-19 1.6

19、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19 1.7 环境敏感目标1-22 1.8 环境功能区划1-26 1.9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26 2 现有及在建项目工程分析2-1 2.1 建设单位概况2-1 2.2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2-9 2.3 在建项目工程分析2-88 2.4 现有及在建项目污染物汇总2-123 2.5 企业排污许况可执行情况2-124 2.6 全厂平衡性分析2-126 2.7 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与整改措施2-129 3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3-1 3.1 工程概况3-1 3.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21 3.3 平衡性分析3-28 3.4 污染防治措施3-36 3.5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

20、况3-39 3.6 拟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3-56 3.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3-59 3.8 清洁生产3-61 4 区域环境概况4-1 4.1 自然环境概况4-1 4.2 环境敏感区调查4-11 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11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1 5.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 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21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1 5.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59 5.6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64 5.7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69 5.8 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5

21、-80 6 环境风险评价6-1 6.1 评价目的和重点6-1 6.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6-1 6.3 现有工程环境风险回顾性评价6-2 6.4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6-21 6.5 环境风险管理6-51 6.6 环境风险措施“三同时”检查内容及投资6-84 6.7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6-85 6.8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6-87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1 7.1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1 7.2 运营期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3 7.3 环保竣工验收7-12 7.4 小结7-13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1 8.1 经济效益分析8-1 8.2 环境效益分析8-2 8

22、.3 社会效益分析8-4 8.4 小结8-5 9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9-1 9.1 环境管理规划9-1 9.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公开信息 9-5 9.3 环境监测规划9-12 9.4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9-15 9.5 化工视频探头9-15 9.6 信息公开9-15 9.7 小结9-17 10 绿化工程10-1 10.1 绿化现状调查10-1 10.2 总体绿化方案10-1 10.3 具体绿化方案10-2 10.4 绿化管理10-4 10.5 绿化功效10-5 10.6 小结10-5 11 结论与建议11-1 11.1 结论11-1 11.2 建议11-1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修订)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24、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施行)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 3 月 1 日)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6 年修订)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 2018 年第 8 号)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主席令 2018 年第 16 号修

25、订) 。 1.1.2 国家规章、政策及规划 (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 号) ;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33 号) ; (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 591 号修订) ; (6) 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 (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

26、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号) ; (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2134 号) ; (9)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14号) ;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11)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3104 号) ; (12)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 号) ; (13)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办函2014

27、119 号) ; (1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环保部令2015第 34 号) ; (15) 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 号) ; (16)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环发2014177 号) ; (17) 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 (环发201592号) ; (1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2015 年 4 月,环保部令第 34 号) ; (19) 国务院关于印发 (国发201517 号) ; (2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163号) ; (21) 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8、审批的通知 (环办2015112 号) ; (22)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242 号) ; (23)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5号) ; (24)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环保部公告 2016年 第 74 号)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25)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 防治领域) (环保部公告 2016 年 第 75 号) ; (26)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29、 ; (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1 号) ; (28)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 ; (29)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 (30) 关于加强化工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通知 (环办监测函20161686 号) ; (31)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017 年 11 月) ; (32)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784 号) ; (33)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

30、作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 ; (34)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大气2017121 号) ; (35)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7 年 2 月) ; (36)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 (37) 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环环评201811 号) ; (3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0 年版) ; (39)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号) ; (40) 关

31、于印发的通知 (环大气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201953 号) ; (41)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 (试行) ; (42) 石化行业 VOC 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 ( 2015104 号文) ; (4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 (44)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部令第 11 号,2019年 12 月 20 日施行) ; (45)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 (生态环

32、境部大气环境司编) ; (46)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公告 2019 年第 4 号,2019 年 1 月 23 日施行) ; (47)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大气201988 号) ; (48)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文) ; (4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50)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的通知(鲁环字20218 号) ; (51)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 号) ; (52)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 ;

33、 (53)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环执法202170 号) ; (54) 关于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 号) (5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2日)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1.1.3 山东省法规、条例及规划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9 年 1 月 16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5 号) ; (2)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 1

34、2 月 1 日施行) ; (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 (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 11 月 30 日施行) ; (5)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18 年 1 月23 日施行) ; (7)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 1 月 23 日修订) ; (8)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令第 311 号,2018 年 1 月 24日) ; (9)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2010 年 11 月 1 日) ; (10)关于

35、印发 山东省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鲁发改地环2011678 号) ; (1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的通知 (鲁环函2012509 号) ; (12)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监管的通知 (鲁环函2013162 号) ; (1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试行) 的通知 (鲁环办函201412 号) ; (1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4126 号) ; (15)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鲁环办201523 号) ; (16)山东

36、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1531 号) ; (17)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势头的通知 (鲁环办函2015181 号)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1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鲁环办函2016141号) ; (19)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 (20)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79 号) ; (21)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

37、治理方案等 5 个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6162 号) ; (2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鲁政发201637 号) ; (2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鲁应急发201966 号) ; (24)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1715 号,2017 年 6 月 30 日施行) ; (25)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09 号,自 2017 年 8 月 1日起施行) ; (2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7

38、10 号) ; (2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729 号,2017 年 2 月 6 日施行) ; (2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 年本)的通知(鲁环发2017260 号,2017 年 11 月 3 日施行); (29)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7331 号) ; (30)山东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严把环评关口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鲁环函2017561 号) ; (31)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

39、182020 年)的通知 (鲁政字2018166 号) ; (32)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鲁环发2019112 号)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33)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 (3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的通知 (鲁政发201817 号) ; (35)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8 年 9

40、月 5 日) ; (36)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 (鲁环函2018481 号,2018 年 8 月 17 日) ; (37)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发2018191 号,2018 年 8 月 6 日) ; (38)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鲁环发2019126 号) ; (39)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鲁环发2019113 号) ; (40)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 (鲁环发2019132 号) ; (4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 (鲁环发2019134 号) ; (42)山东省生态环境

41、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发2019146 号) ; (43)山东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9150 号) ; (44)关于批准发布 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市监字2019227 号) ; (4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环发202030 号) ; (46)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0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环发202020号) ; (47)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42、 环发 202029 号) 。 (4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十四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2112 号 (4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57 号) ; (50)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高耗能、 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 (鲁环发20215 号) ; (5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环字2021192 号) ; (52)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字2021193 号) ; (53)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 (发

43、改办产业2021635 号) ; (54)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 号) 。 1.1.4 东营市相关规章与规范 (1)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 (2)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东政发201813 号) ; (3) 东营市环境功能区划 (2003 年) ; (4)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东

44、政字200311 号) ; (5)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政字200314 号) ; (6)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政字200321 号)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7)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营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2019 年 6 月 6 日) ; (8)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东发201825 号) ; (9)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东发201825 号) ; (1

45、0)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 年 4 月) ; (11)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8109 号) ;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东办发201514 号) ; (13)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 (东政字201844 号) ; (14)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1616 号) ; (15)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714 号)

46、 ; (16)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知 (东政发20171 号) ; (17) 东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东政发201616 号) ; (18) 东营市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东环发20165 号) ; (19)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东政发20171 号文) ; (20)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水气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东环发201825 号) ; (21)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东营市石化行业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环发20165 号)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

47、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0 (22)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东环发201722 号) ; (23) 推进“四减四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 年 01 月 28 日) ; (24)关于印发等五项危险废物技术导则的通知 (东环办发20194 号) ; (25)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指导意见 ; (26)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177 号) ; (27) 东营市人民政府

48、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78 号) ; (28)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东政字201862 号) ; (29)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东环发202042号) ; (30)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通知 (2019 年 8 月 28 日) ; (31)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工作的通知(东环发201925 号) 。 (32) 关于印发东营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

49、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明电202045 号) ; (33)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政字202123 号) ; (34)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两高”行业和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东政办字202156 号) 。 1.1.5 技术导则依据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50、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 (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169-2018) ;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35-2013) ; (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1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12)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 (13) 石化建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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