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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5G_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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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5G_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1、1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 5G/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107-441303-04-01-982160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一帆联系方式1343779*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西区南 SHN-05-04-05 地块地理坐标( 114 度 26 分 11.787 秒, 22 度 43 分 35.79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19 其他计算机制造;C3921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13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78 计算机制造 391; 82 通信设备制造 3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

2、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7050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8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605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3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从事路由器、交换机和摄像头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中的“C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C3913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和“C

3、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中禁止准入类及许可准入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9年),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9第29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二十八信息产业”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定。2、用地性质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内,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2),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3、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4、、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惠府函201647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2)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惠府函2017445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3)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以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

5、位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4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选址相符性分析选址相符性分析项 目 位 于 惠 州 市 大 亚 湾 西 区 新 兴 产 业 园 西 区 南SHN-05-04-05地块,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惠府函2016472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M1一类工业用地,且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定位为深惠双城联动、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基地,本项目产品属于电子信息高技术产业,故项目选址符合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要求。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

6、”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表 1-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对照分析情况“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惠府 2021 23 号)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0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的版本。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位于ZH44130330002大亚湾西区-澳头-霞涌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12),根据2020 年9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本项目不位于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大气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7、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 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0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为达标区;根据引用敏华家居产业 (惠州) 有限公

8、司海绵发泡生产线扩建项目 于 2020 年 10 月 23-10 月29 日对石化大道西 32 号的TVOC 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TVOC满足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 D.1 标准值, 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 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废气的排放不5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会对周边造成不良影响, 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 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水项目纳污水体为坪山河, 根据2020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坪山河断面水质为

9、类,故项目纳污水体坪山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水质优良,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故坪山河不会因本项目建设而导致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超标。土壤本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和总 VOCs,不涉及重金属大气沉降, 也不涉及地面漫流和垂直渗入,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面全部硬化, 且本项目拟对危废间进行防腐防渗防泄漏处理, 危废残液等不会渗透进土壤里。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 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10、。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 消耗一定量的电能, 由当地市政供电, 区域电资源较充足, 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 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 “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3 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 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6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根据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对比企业所在区域现状如下: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 项目不属于环

11、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不属于禁止新建、 扩建水泥、 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 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 未涉及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能, 不存在影响环境的其他能源;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排放重点污染物及重金属污染物, 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6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12、危废间落实防渗防腐防漏等要求。(二)一般管控单元要求(二)一般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 (见附图 1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通过加强尾端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续表续表1-1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环境管控管控单元单元名称名称管控要管控要求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结性结论论ZH44130330002 大亚湾西区-澳头-霞涌一般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外的区域,重点发展总部研发、科技创

13、新、交易平台、智能制造等产业。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 不属于石化、 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项目,主要属于智能制造产业;本项目总 VOCs 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 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本项目使用电为能源,不存在影响环境的其他能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先进治污措施, 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含锡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4、”处理后排放,从而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符合7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废水、 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 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且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的要求。5、相关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项目项目与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5、2021 年年 1 月月 1 日实日实施施) 及及 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1 日实施)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

16、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按照规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的要求需要进行初期雨水收集的企业,应当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8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

17、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 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部分内容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

18、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 号)部分内容I.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II.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a.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b.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

19、做到增产不增污、9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c.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III.对 通知 附件“东江流域包含的主要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c.惠州市的适用区域调整为除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阳区沿海地区、惠东县沿海地区(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平海镇、巽寮办事处)之外废水排入东江及其支流的全部范围;本项目从事路由器、交换机和摄像头的生产,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属于禁止审批和限制审批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尾

20、水中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 类标准、 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坪山河。故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中的要求。(2)与与广东省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

21、东广东省省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和广东省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治工作方案(粤粤办办函函202158 号号)的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摘录.“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推动10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规划与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广

22、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摘录.(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省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料”;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推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摘录“(二)加强工业污染

23、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本项目落实了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的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使用无铅清洗剂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详见表2-5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分析。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4、(GB37822-2019)相关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锡膏印刷、11钢网清洗工序总VOCs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回流焊、波峰焊和修补工序总VOCs经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企业DA001排气筒和DA002排气筒生产过程活性炭年用量为25.784t和5.744t、更换频次分别为12次/年和6次/年;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储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 危险废物暂存于做好防渗防漏防腐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设置各类型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便于环卫部门分类运输及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广

25、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3 ) 项 目项 目 与 广 东 省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实 施 方 案与 广 东 省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实 施 方 案(2018-2020) 、 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 (2019-2020年)的年)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

26、、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重点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 2020 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 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根据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12产、造

27、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天然气管道到达区域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 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本项目属于其他计算机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及通信系统设备制造行业,不在上述禁止审批的行业类别中。本项目使用无铅清洗剂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无使用锅炉,且项目产生的总VOCs通过有效收集处理后极大的减小了排放。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年)中的要

28、求。(4)项目项目与与印发印发的通知(粤环的通知(粤环201218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规定:“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 禁止新建 VOCs 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海岸生态防护带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限制可能危害生态功能的产业发展。新建 VOCs 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相应规划要求。 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或

29、扩建VOCs 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 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 VOCs 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 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 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13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 80%, 所有排放 VOCs 的车间必须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大于应 90%。新建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区新型产业园内,属于其他计算机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和通信系统设备制造行业,不在上述禁止、限制建设的区域和管控行

30、业,且产生的总VOCs通过有效收集处理后极大的减小了排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规定。(5)项目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大气201953号号)、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年)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根据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53号)要求:“.(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

31、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 (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

32、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14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 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 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3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要求:“.3.印刷和制鞋行业 VOCs 综合治理。落实源头控制措施。推广使用低毒、低(无)VOCs 含量的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等原辅材料,2019年底前, 低 (无)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在纸制品包装领域推广使用水性溶剂、无溶剂复合的工艺,在塑料软包装等领域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凹印、柔印、无溶剂复合等工艺。.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规范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的调配和使用环节,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提高VOCs产生环节的废气收集率。优化烘

34、干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因地制宜采用回收、 焚烧等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技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其他计算机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及通信系统设备制造行业,不属于该治理方案中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的重点行业。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使用的无铅清洗剂15均为低VOCs原辅料,针对产生总VOCs的设备,建设单位拟拟在锡膏印刷、钢网清洗工序安装集气管对总VOCs进行收集,废气收集汇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根7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在波峰焊接、回流焊工序和修补工序设备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管和集气罩对总VOCs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汇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

35、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根7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极大的减小了排放。 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中的要求。(6)项目与项目与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发(国发201822号)和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由关于印发 (国发201822 号)摘录.“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二十五

36、)实施 VOCs 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 VOCs 治理技术指南。 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 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 VOCs 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 排放总量较 2015 年下降 10%以上。”.根据 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37、号)(摘录):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采16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 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

38、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 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 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 低温等离子、 一次性活性炭吸附、 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

39、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由前述相符性分析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无铅清洗剂为低 VOCs原辅料,针对产生总 VOCs 的设备,建设单位拟在锡膏印刷、钢网清洗工序安装集气管对总 VOCs 进行收集, 废气收集汇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 1 根 70m 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在波峰焊接、回流焊工序和修补工序设备17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管和集气罩对总 VOCs 进行收集,

40、废气经收集汇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 1根 70m 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极大的减小了排放。故项目与关于印发 (国发 2018 22 号) 和 关于印发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7)项目与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第十二)项目与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第 4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摘文“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围挡外围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

41、,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工期等信息; (二)城镇主要路段、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分别设置不低于二点五米、一点八米的硬质、连续密闭围挡或者围墙,管线敷设工程施工段的边界设置不低于一点五米的封闭式或者半封闭式围栏; 围挡或者围墙底部设置不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顶部均匀设置喷雾、喷淋等有效降尘设施;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以及防溢座的,设置警示牌,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三)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将车轮、 车身清洗干净, 不得带泥上路, 工地出口外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 城镇施工工地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四)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

42、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以及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设备, 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和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九)实施土石方、地下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第九条 贮存砂土、水泥、石灰、石膏、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18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喷淋、洒水等防尘措施。”“第十条 道路保洁推行高压清洗、洗扫一体等机械化低尘清扫作业方式;在干燥气候及污染天气等条件下,应当增加洒水、喷雾次数。”本项目施工期在主要进出入口位置设置公示栏, 公示企业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

43、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及工期等。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档,围档应当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并符合下列要求:A、主要路段2.5m;B、一般路段1.8m;C、围挡底部防溢座0.3m;D、围挡顶部均匀喷雾、喷淋等。车辆驶出前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不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外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出入口、材料堆放和加工区、生活区、主干道等区域的地面要硬化,并洒水抑尘等。裸露地面需覆盖:A、裸露地面要定时洒水,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要覆盖;B、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要绿化、铺装、遮盖等;C、以分段开挖、分

44、段回填方式施工的,对已回填的沟槽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D、路面开挖后未及时回填、硬化的,采取遮盖等措施。综上,项目符合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19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建设内容内容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建设单位选址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西区南 SHN-05-04-05 地块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约 70500 万元,总占地面积为 36053m2,建筑面积约为169323.19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126185.50m2),主要从事路由器、交换机和摄像头的生产。工程组成详见下表:项目所在厂址中心项目所在厂址中心经纬度经纬度坐标坐标: E: 1142611.787, N: 22

45、4335.793 (E:114.436607,N:22.726609)。)。表表2-1项目项目工程一览表工程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1#厂房位于厂区南侧区域,占地面积 5785.95m2,建筑基地占地面积 3952.12m2,建筑面积 54730.10m2,包含 1#厂房 A 栋和 1#厂房 B 栋,分别为 22 层和 20层、楼高分别为 97.9m 和 86.1m。其中第 1F、15F、16F、17F 局部架空,1#厂房 A 的 122F 为预留厂房;1#厂房 B 的 14F 为办公区域,520F 为预留厂房新建,尚未建设2#厂房位于厂区西北侧区域,占地面积 3059.66

46、m2,建筑基地占地面积 3059.66m2,建筑面积 45356.25m2,含 15 层,楼高 69.15m。其中第 1F 为周转区、来料检验区和危险化学品仓;第 2F 为员工更衣区域和娱乐休息场所;34F 为成品仓;5F 为电子材料仓;67F 为 SMT 车间,包含 FLASH 烧录、锡膏印刷、SPI 检测、贴片、首件检验、回流焊、AOI 检测、装箱/转板等工序;89F 为 DIP 车间,包含 DIP 备料、 插件、 炉前目检、 波峰焊接、 修补等工序; 1011F为 WIFI 车间,10F 含路由器产品生产的检验和测试工序、11F 含路由器产品生产的包装和测试工序等;12F 为 PON 车

47、间,含交换机产品生产的检验、测试和包装等工序;13F 为摄像头车间,含摄像头产品的检验、测试和包装等工序;14F 为原材料仓库(存放机壳等);15F 为包装材料仓库新建,尚未建设4#厂房位于厂区东南角区域,占地面积 2596.11m2,建筑基地占地面积 2596.11m2,建筑面积 8267.25m2,含4 层,楼高 20.2m。其中 4#厂房的 1F4F 均为预留厂房新建,尚未建设辅助工程办公区域位于 1#厂房 B 栋的 14F,用于办公,面积约7451.20m2新建,尚未建设3#宿舍楼位于厂区东北侧区域,占地面积 2180.79m2,建筑基地占地面积 2180.79m2,建筑面积 1781

48、4.90m2,新建,尚未建20含 19 层,楼高 77.8m。其中 1F、15F、18F 架空,23F 为食堂,4F 为员工活动场所,617F 和 19F为宿舍区设门卫室位于厂区西面进出入口区域,1 栋 1 层的构筑物,占地面积 17m2,建筑面积 17m2新建,尚未建设储运工程原料仓电子材料仓位于 2#厂房的 5F、包装材料仓库位于2#厂房的 15F、机壳材料仓库位于 2#厂房 14F、化学品仓位于 2#厂房 1F新建,尚未建设成品仓位于 2#厂房的 34F新建,尚未建设公用工程给水依托现有项目市政集中供水系统供应-排水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供电由市政供电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项

49、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新建,尚未建设废气处理系统锡膏印刷、钢网清洗工序废气锡膏印刷、钢网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管收集汇集后通过 1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 根 70m 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新建,尚未建设回流焊、波峰焊接、修补工序废气回流焊、波峰焊接工序产生的含锡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与修补工序产生的含锡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集后通过同 1 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 1 根 70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尚未

50、建设食堂厨房油烟废气厨房油烟经收集后通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新建,尚未建设产品擦拭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直接排放新建,尚未建设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增 1 个占地面积为 1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项目厂区厂区 2#厂房外北侧, 废包装材料和无铅锡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新建,尚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增 1 个占地面积为 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 2#厂房外北侧,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钢网清洗废渣、 废 PCB 板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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