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5G_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5G_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5G_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书.pdf(87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1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乙辰新一代信息技术 5G/局域网和物联网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107-441303-04-01-982160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一帆联系方式1343779*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西区南 SHN-05-04-05 地块地理坐标( 114 度 26 分 11.787 秒, 22 度 43 分 35.79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19 其他计算机制造;C3921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13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78 计算机制造 391; 82 通信设备制造 3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
2、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7050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8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605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3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从事路由器、交换机和摄像头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中的“C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C3913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和“C
3、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中禁止准入类及许可准入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9年),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9第29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二十八信息产业”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定。2、用地性质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内,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2),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3、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4、、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惠府函201647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2)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惠府函2017445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3)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以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
5、位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4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选址相符性分析选址相符性分析项 目 位 于 惠 州 市 大 亚 湾 西 区 新 兴 产 业 园 西 区 南SHN-05-04-05地块,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惠府函2016472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M1一类工业用地,且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定位为深惠双城联动、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基地,本项目产品属于电子信息高技术产业,故项目选址符合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要求。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
6、”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表 1-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对照分析情况“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惠府 2021 23 号)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0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的版本。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新兴产业园,位于ZH44130330002大亚湾西区-澳头-霞涌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12),根据2020 年9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本项目不位于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大气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7、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 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0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为达标区;根据引用敏华家居产业 (惠州) 有限公
8、司海绵发泡生产线扩建项目 于 2020 年 10 月 23-10 月29 日对石化大道西 32 号的TVOC 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TVOC满足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 D.1 标准值, 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 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废气的排放不5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会对周边造成不良影响, 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 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水项目纳污水体为坪山河, 根据2020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坪山河断面水质为
9、类,故项目纳污水体坪山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水质优良,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故坪山河不会因本项目建设而导致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超标。土壤本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和总 VOCs,不涉及重金属大气沉降, 也不涉及地面漫流和垂直渗入,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面全部硬化, 且本项目拟对危废间进行防腐防渗防泄漏处理, 危废残液等不会渗透进土壤里。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 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10、。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 消耗一定量的电能, 由当地市政供电, 区域电资源较充足, 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 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 “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3 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 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6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根据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对比企业所在区域现状如下: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 项目不属于环
11、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不属于禁止新建、 扩建水泥、 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 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 未涉及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能, 不存在影响环境的其他能源;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排放重点污染物及重金属污染物, 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6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12、危废间落实防渗防腐防漏等要求。(二)一般管控单元要求(二)一般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 (见附图 1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通过加强尾端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续表续表1-1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环境管控管控单元单元名称名称管控要管控要求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结性结论论ZH44130330002 大亚湾西区-澳头-霞涌一般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外的区域,重点发展总部研发、科技创
13、新、交易平台、智能制造等产业。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 不属于石化、 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项目,主要属于智能制造产业;本项目总 VOCs 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求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 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本项目使用电为能源,不存在影响环境的其他能源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先进治污措施, 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含锡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4、”处理后排放,从而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符合7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废水、 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 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且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的要求。5、相关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项目项目与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5、2021 年年 1 月月 1 日实日实施施) 及及 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1 日实施)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
16、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按照规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的要求需要进行初期雨水收集的企业,应当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8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
17、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 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部分内容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
18、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府函2013231 号)部分内容I.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II.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a.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b.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
19、做到增产不增污、9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c.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III.对 通知 附件“东江流域包含的主要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c.惠州市的适用区域调整为除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阳区沿海地区、惠东县沿海地区(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平海镇、巽寮办事处)之外废水排入东江及其支流的全部范围;本项目从事路由器、交换机和摄像头的生产,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属于禁止审批和限制审批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尾
20、水中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 类标准、 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坪山河。故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中的要求。(2)与与广东省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
21、东广东省省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和广东省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治工作方案(粤粤办办函函202158 号号)的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摘录.“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推动10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规划与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广
22、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摘录.(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省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料”;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推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摘录“(二)加强工业污染
23、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本项目落实了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的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使用无铅清洗剂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详见表2-5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分析。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4、(GB37822-2019)相关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锡膏印刷、11钢网清洗工序总VOCs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回流焊、波峰焊和修补工序总VOCs经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企业DA001排气筒和DA002排气筒生产过程活性炭年用量为25.784t和5.744t、更换频次分别为12次/年和6次/年;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储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 危险废物暂存于做好防渗防漏防腐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设置各类型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便于环卫部门分类运输及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广
25、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3 ) 项 目项 目 与 广 东 省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实 施 方 案与 广 东 省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实 施 方 案(2018-2020) 、 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 (2019-2020年)的年)的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一代 信息技术 G_ 局域网 联网 平台 项目 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