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农家乐旅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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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明县农家乐旅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农家乐是以农村特色、农民参与、农民受益为宗旨,充分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文化及农民生活等资源,吸引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乡村旅游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旅游接待服务,根据市旅游委农家乐旅游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农家乐等级的标志及划分用星级表示农家乐旅游服务的等级。星用五角星表示。农家乐旅游服务划分为三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旅游服务的档次越高。第二条:接待户申请程序农户需办理农家乐接待,应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按有关规定上门预检,符合接待标准的
2、农户,再报县旅游局审批。县旅游局根据有关规定复检,验收达标的农户,颁发经营许可证。未经县旅游局颁发接待经营许可证的农户,一律不准对外接待游客。第三条:接待服务基本原则1、对游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一视同仁;2、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3、遵守职业道德,对游客礼貌、热情、友好、有良好的服务意识;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5、应亮证经营,公示收费标准。第四条:服务基本要求1、仪表端庄、大方,统一着装,佩戴工号;2、态度温和,文明用语,礼貌待客;3、服务热情,诚实守信,宾客至上;4、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5、服务人员应经过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具有相应的
3、业务知识和技能,并熟练运用;6、接待服务期间,不得索取和收受小费。第五条:接待程序及标准1、接待户及各住宿点的住宿、餐饮一律由村旅游接待部统一登记、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做到服务热情周到。2、接待程序:旅游接待部接团(散客)登记介绍住宿、餐饮、游览项目内容安排住宿、餐饮引导游览景点、参加游乐活动送团(散客)。3、接待准备接到接待部通知后:(1)检查自身仪容仪表是否干净整齐;(2)检查服务区域是否整洁,物品放置是否符合要求;(3)准备就绪面带微笑站在门口迎接客人。4、接待客人(1)热情地向客人介绍本户情况,并礼貌询问客人的要求;(2)客人进入房间休息,在问清客人没有其他需求后,即可离开,
4、并向客人告别;(3)如遇客人进出楼层,须笑脸相应,主动招呼;(4)客人要求在农户家用餐时,应主动向客人介绍农家特色菜肴和崇明土特产。5、点菜:(1)根据客人要求填写菜单,字迹清晰,易于辨认;(2)将客人点菜内容复述一遍,请客人确认;(3)客人如用餐时间较紧,所点菜肴烹饪时间较长,应提醒客人,征求客人意见;(4)如客人有特殊要求,应在菜单上注明。6、制作:(1)根据客人要求及时采购食品或采摘新鲜蔬菜;(2)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程序烹制。7、上菜:(1)上菜前先检查菜肴与客人点的是否相符;(2)上菜时报出菜名,并作简单介绍,放菜时手要轻,新上的菜要放在(或转到)主宾面前,上菜时要先撤后上;(3)菜上齐
5、后,应向客人告知“菜已上齐”,询问客人还有什么要求;(4)餐间勤观察,勤服务。8、结帐:(1)请客人核对帐单;(2)收受现金要当着客人面点清;(3)找零时报出找零金额数;(4)结帐完毕,向客人表示感谢。9、送客:(1)客人离开时,应提醒客人带好自己的物品;(2)微笑向客人道别,并再次表示感谢;(3)及时检查有否客人遗忘的物品,发现后及时送还客人。10、整理:送走客人后,要按标准及时做好清扫、消毒工作,随时准备迎接新的客人。第六条:客房管理1、客房应装饰整洁,每间配置、电视机、床头柜、衣架、空调或电扇等,游客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相应的星级标准面积;2、客房内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无杂物堆放,房间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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