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诊断设备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总投资4000万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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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的电子光盘或优盘和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启用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两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评标时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标的,采购人将对电子、纸质响应文件进行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
2、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3、,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允许导入电子光盘或优盘中未加密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或优盘,且电子光盘或优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供应商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
4、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竞争性谈判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
5、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
6、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
7、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购买下载文件、交纳谈判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九、其他如本要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5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
8、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内容及需求、交货时间和地点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
9、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
10、投标均无效。(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7)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3) / 。 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
11、自理。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 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响应和偏差1.9.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9.2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12、内容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响应。1.9.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1.9.4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10 定义1.10.1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以及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1.10.2 采购单位
13、: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2. 竞争性谈判文件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
14、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
15、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竞争
16、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6)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7)服务方案;(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9)第二轮报价表;(10)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
17、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 响应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
18、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5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6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3.2.7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 谈判有效期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60天。3.3.2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
19、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谈判保证金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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