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封边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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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年产2000万米PVC封边条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铭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2024 年 0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8六、结论六、结论.41附表附表.42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附图 2: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500m)附图 3: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 4:江山市水功能区划图附图 5:江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 6:项目四周照片附图 7:工程师现场照片附件:附件:附件 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 2、江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附件 3、营业执照附件 4、法人身份证附件 5、不动产证附件 6、水性油墨 VOC 检测报告附件 7、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2000 万米 PVC 封边条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308-330881-07-02-58696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金丰路 2
3、1-4 号等地理坐标(118 度 30 分 2.875 秒,28 度 39 分 31.78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中 53.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30881-07-02-586961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30环保投资占比(%)13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
4、m2)25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征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等,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气等。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经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否2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5、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危险废物,风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经计算 Q 值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500 米范围内没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山市贺村镇金丰路 21-4 号等,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周边大气、水能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评价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各项污染物对周
7、边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088120063),本项目符合其管控要求,不属于该管控单元负面清单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环境准入管控要求。1.2与江山市与江山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
8、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属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088120063),管控单元详细情况详见下表,环境管控单元功能区见附图。表表1-3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所在区域“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省市县3ZH33088120063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产业聚集重点控单元“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求管控
9、措施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机制,控制三类工业项目数量。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功能区范围内,项目产品、设备、工艺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值的产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隔离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
10、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执行雨污分流制度,废水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管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
11、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用水量不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1.3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表表1-4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内容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原辅料替代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行业特征、现有技术,对涉异味的原辅材料开展源头替代,采用低挥发性、异味影响较低的物料,从源头上减
12、少自身异味排放。本项目采用水性油墨,实现了源头替代,减少了自身异味排放。符合2过程控制企业优先对储存、运输、生产设施等异味产生单元进行密闭,封闭不必要的开口。由于生产工艺需求及安全因素无法密闭的,可采用局部集气措施,确保废气收集风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化。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废气循环化利用实现异味气体“减风增浓”。对异味影响较大的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加盖或密闭措施,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确保异味气体不外泄。本项目设有独立密闭印刷车间,对整个印刷生产线进行了密闭处理,印刷废气进行了密闭收集处理。符合3末端高效治理企业实现异味气体“分质分类”治理。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采用吸收
13、等工艺处理,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氧化吸收、吸附等工艺处理,非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吸附、燃烧等工艺处理,实现废气末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本项目不涉及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废气收集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可以达到预期效果。符合4治理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工本项目对废气治理符4设施运行管理作状态,吸收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换循环液并添加药剂,吸附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换或再生吸附剂,燃烧类治理设施需设定有效的氧化温度和停留时间,确保设施运行效果。重点企业运用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智慧化手段管理废气治理设施设施进行有效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工作状态;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合
14、5排气筒设置企业合理设置异味气体排气筒的位置、高度等参数,降低异味对周边区域影响。本项目环保处理设施设置在厂房楼顶,且实现有组织排放,尽可能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6异味管理措施企业设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产生异味的重点环节加强管理,按照 HJ944、HJ861 的要求建立台账。本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员,按要求建立台账,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符合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1.4浙江省浙江省“十四五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表1-5与浙江省与浙江省“十四
15、五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 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本项目印刷采用水性油墨,水性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 1 中“水性油墨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5%的要求;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
16、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新增 VOCs 按 1:1 替代削减。符合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
17、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项目采用柔版印刷工艺,为鼓励类工艺;生产设
18、备为行业先进全自动化印刷设备,具有行业领先性。符合4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项目柔印生产线采用局部集气罩,同时对整个印刷车间做单符合5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 VOCs 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
19、展专项治理。独隔间,密闭收集,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米/秒,生产过程中保持印刷车间微负压,符合规范要求;企业 VOCs 物料全流程密闭存储、输送,减少无组织逸散。5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
20、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5 年,完成 5000 家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项目废气治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吸附装置和活性炭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VOCs 综合去除效率满足60%以上的要求符合6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O3污染高发时段(4 月下旬6 月上
21、旬 和 8 月下旬9 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 VOCs 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企业拟制定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符合7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 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
22、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本项目不设置非必要的含VOCs 排放的旁路符合根据上表对照分析,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各项要求。1.5项目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 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 2015 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5141 号),项目挤出废气收集及治理需参照执行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判定情况详见下表。表表1-6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
23、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污染防治总图布置易产生粉尘、噪声、恶臭废气的工序和装置应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楼的厂界以及厂区上风向,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满足环保要求。项目远离居民区,距离最近的居民点超过 100m。符合原辅物料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作为生产原辅料。项目均采用新购环保型原辅材料,不涉及废塑料。符合6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16487.12-2005)要求。项目不涉及废塑料,工序中产生的废塑料经粉碎后回用。/现场管理增
24、塑剂等含有 VOCs 组分的物料应密闭储存。项目设有物料仓库,各物料按要求储存。符合涉及大宗有机物料使用的应采用储罐存储,并优先考虑管道输送。项目不涉及大宗有机物料的使用。符合工艺装备破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项目破碎采用干法破碎。符合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及生产线。本项目采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设施。符合废气收集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包括注塑、挤塑、吸塑、吹塑、滚塑、发泡等)等生产环节中工艺温度高、易产生恶臭废气的岗位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系统,集气方向应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使用塑料新料(不
25、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设置相应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项目挤出工段设有废气收集系统且集气方向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符合破碎、配料、干燥等工序鼓励采用密闭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法做到密闭部分可灵活选择集气罩局部抽风、车间整体换风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破碎设有独立车间,减少了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塑化挤出工序出料口应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段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挤出机出料口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风冷段采取密闭化。符合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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