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奶茶配料6410吨改建项目环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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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41312024131202413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安立司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奶茶配料 6410 吨改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华文彬联系方式18675070808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创业路 11 号地理坐标(N22度33分41.598 秒,E113 度 9 分33.99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制造;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分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
2、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6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7219.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同意,粤工信园区函2019693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2 年 8 月 30 日审批,江环函2022245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一、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名称: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粤工信园区函2019693号)规划范围:江
3、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位于江海区中南部区域,四至范围为东至西江,南至会港大道,西至滘头工业园,北至五邑路。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1年至2030年。规划目标及定位:紧抓广东省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和促进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充分利2评价符合性分析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区域优势和五大国家级平台的品牌优势,依托现有产业配套环境优势,以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为主攻方向,重点深化“深江对接”,整合资源,加大平台、招大项目,加快江海区工业发展和区域开发步伐,推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重点发展新材料、机电、电子信息及通讯等产业集群,努力打造产业转
4、型升级示范区,形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产城良性互动、互促发展的格局。产业发展:结合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的支柱产业和区党委政府以高端机电制造、新材料和新一代电子信息及通讯产业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确定以电子电器、机电制造、汽车零部件为主的高附加值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集聚发展区的主导产业。其中,以崇达电路、建滔电子、金羚电器、福宁电子等企业为代表加快电子电器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以维谛技术、奥斯龙、华生电机和利和兴等为首支持机电制造产业加速集聚发展;以科世得润、安波福、大冶等为龙头加快汽摩及零部件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以优美科长信、科恒、奇德
5、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成为新集群。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范围内,主要为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符合集聚区的发展定位。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江环函2022245号):本次规划环评的主要评价范围为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位于江海区中南部区域,四至范围为东至西江,南至会港大道,西至滘头工业园,北至五邑路。规划总面积为1926.87公顷。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确定以电子电器、机电制造、汽车零部件为主的高附加值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集聚发展区的主导产业。其中,以崇达电路、建滔
6、电子、金羚电器、福宁电子等企业为代表加快电子电器产业集群不断壮大。根据规划环评中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基本符合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和能源资源利用的要求。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本项目的建设已落实规划环评中的布局要求,与环境敏感区之间设置合理3的防护距离,废水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将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表表1-1项目与项目与广东省广东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类别类别准入要求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符合性符合性空间布局管控1、产业集聚发展区未审查区域重点发展符合规划定位的电子电器、机
7、电制造、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引进与规划主导产业无关且高耗能、高耗水及污染排放量大的工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现有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汞、铬、六价铬重金属。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
8、属冶炼等项目。严格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管控。工业企业禁止选址生活、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禁止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与集中居住区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禁止在居民区、幼儿园、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用地内禁止新建储油库项目;禁止在西江干流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本项目选址位于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范围内,主要奶茶配料,产品属于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9、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产业政策文件,本项目不属于政策中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铬、六价铬重金属,不涉及锅炉。本项目厂区红线范围内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周围不涉及居民区、幼儿园、医院等明感点;不涉及储油库。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集聚区未审查区域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本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江海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未来考虑废水收集处理的实际需要、区域水体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10、,建议江海区提高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分阶段启动江海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及提标改造,建议将来排水主要污染物逐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3、严格限制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加强涉VOCs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严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企业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1、本项目污染物仅为颗粒物,无需申请总量。2、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11、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末端进入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3、本项目不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产生VOCs,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4、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的使用。5、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企业设置符合4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规定;涉VOCs重点行业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4、严格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江府告20222号)
12、要求,现有燃气锅炉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燃气锅炉全面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建的工业窑炉,如烘干炉、加热炉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5、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6、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VOCs两倍削减量替代
13、。新、改、扩建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且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固废间,贮存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设置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6、本项目生产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区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2、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重点监管企业应在有土壤风险
14、位置设置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和周边监测。1、根据关于发布的通知(粤环201844 号),本项目不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用途变更。3、项目不属于重点监管企业。项目全面硬底化,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及隐患排查。符合能源资源利用1、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集聚区内新引进有清洁生产审核标准的行业,项目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一级水平。3、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公共供水管网内月均用水量 5000立方米以上的非
15、农业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4、逐步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5、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1、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侵占基本农田。2、本项目的生产用水量、废水产生量等指标均能满足清洁生产一级水平。3、本项目的用水符合“节水优先”方针。4、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的使用。5、本项目不符合5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6、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涉及高污染燃料。6、本项目运营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
16、控”。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海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江环函2022245号)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 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所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准入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法性分析根据附件 3 不动产权证,本项目用地范围为工业工地,根据附图 12 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实完善图,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是
17、合理合法的。(3)与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项目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江门市水功能区划,纳污水体礼乐河为地表水 III 类功能区;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江环2019378 号),声环境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废水、废气禁排区域,选址可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表1-2项目与
18、项目与广东省广东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类别类别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符合性符合性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本项目属于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符合6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落实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保障主要河
19、流基本生态流量。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项目使用自来水,节约用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地江门市江海区创业路11号,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
20、、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与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江府20219 号)的的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门市三线一单图集,项目属于江海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70420002),环境管控要素为生态保护红线、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项目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江府20219
21、 号)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表1-3与与江门市江门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要求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项目为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项目所在地江门市江海区创业路 11 号,为不达标区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项目使用相符7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
22、烯生产、造纸、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加快谋划建设新的专业园区。电能,不使用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不属于要求内禁止新建的项目。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合理发展气电,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完善天然气储备体系,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能源使用电能,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
23、(VOCs)等)总量控制。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 VOCs 减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 VOCs 关键活性组分减排。涉 VOCs 重点行业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相符“三区并进”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大力推动滨江新区、江门人才岛与周边的工业组团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引导造纸、电镀、机械制造等战略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发
24、展,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西江干流禁止新建排污口,推动水生态环境 持续改善。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市政网管供水,提高用
25、水效率,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加强对 VOCs 排放企业监管,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 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废气聚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相符江海区域布局管控:项目位于江海产业相符8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ZH44070420002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新材料、大健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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