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510-2009 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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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T 50510-2009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renewal and renovationof pumping station2009-07-08发布2010-02-01实 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公 告第 3 5 7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10 2009,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
2、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七月八日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 计划(第二批)(建标2008105号),由水利部主管,水利部农村水 利司组织,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武汉大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水利工程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 的实践经验,吸取了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生 产中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开展了泵站的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 准,更新改造后的泵站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等指标,不同类型泵 站设计工况的装置效率指标,泵站规划复核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泵 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建
3、筑物及管理设施等的更新改造内容、标准 和改造方法等专题研究。同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生 产厂家、管理等部门及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复 核、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泵站建筑物、管理设施、施工安装及验收等。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 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2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
4、要审查人员名单:主 编 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武汉大学1 参 编 单 位 : 扬 州 大 学湖北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琪 陈 坚 闫冠宇 李端明 储 训 许建中 古智生 周龙才 秦昌斌 逢 辉 王 欢 魏 微 沙鲁生 徐占国 吕纯波徐成波 李 娜主要审查人员: 窦以松 王福军 兰才有 莫为泽 刘德祥朱华明 高盘林2 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3)3 基 本 规 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主要参数指标 (4)4 规 划 复 核 (7)4.1 基本情
5、况调查 (7)4.2 设计标准和设计流量复核 (7)4.3 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复核 (8)5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 (9)5.1 一般规定 (9)5.2 主水泵 (9)5.3 主电动机及传动设备 (10)5.4 辅助设备及设施 (11)5.5 金属结构 (12)5.6 电气设备 (13)5.7 自动控制与监测 (13)6 泵 站 建 筑 物 (16)6.1 泵房 (16)6.2 进水建筑物 (17)6.3 出水建筑物 (18)6.4 其他设施 (19)7 管 理 设 施 (20)7.1 一般规定 (20)1 7.2 工程观测设施 (20)7.3 交通设施 (20)7.4 通信设施 (21)7.5
6、 生产保障设施 (21)7.6 环境及绿化 (22)8 施 工 安 装 及 验 收 (23)8.1 工程施工 (23)8.2 设备安装 (23)8.3 工程验收 (24)本规范用词说明 (25)引用标准名录 (26)附:条文说明 (29)2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3)3 Basic requirement (4)3.1 General requirement (4)3.2 Main parameters and indexes (4)4 Planning and checking (7)4.1 Fundamental state su
7、rvey (7)4.2 Design standards and design capacity checking (7)4.3 Characteristic water level and characteristic headchecking (8)5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 and metallic structure (9)5.1 General requirement (9)5.2 Main pump (9)5.3 Main motor and transmission device (10)5.4 Auxiliary equipment and fa
8、cilities (11)5.5 Metallic structure (12)5.6 Electric equipment (13)5.7 Automatic controlling and monitoring (13)6 Structures of pumping station (16)6.1 Pump house (16)6.2 Inlet structure (17)6.3 Outlet structure (18)6.4 Other facilities (19)7 Management facilities (20) 1,7.1 General requirement (20)
9、7.2 Project observation facilities (20)7.3 Traffic facilities (20)7.4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21)7.5 Production assurance facilities (21)7.6 Environment and greening (22)8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23)8.1 Project construction (23)8.2 Equipment installation (23)8.3 Project accept
10、ance (24)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5)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2 1 总 则1.0.1 为规范泵站更新改造工作,统一更新改造技术要求,确保 更新改造后泵站安全、高效、经济运行,充分发挥效益,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工程大中型泵站的更新改造。1.0.3 泵站综合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四类的泵站应进行更新改造 。1.0.4 泵站更新改造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包括主水泵、主电动机及传动设备、辅助
11、设备及设施、电气设备、金属结构、自动控制与监测等;2 建筑物,包括泵房、进出水建筑物、枢纽配套建筑物等;3 管理设施,包括工程观测、交通、通信、生产保障设施等。1.0.5 泵站更新改造应遵循下列原则:1 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效益,提高装置效率;2与受益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水利总体规划 相协调,科学合理地确定更新改造的规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在不影响泵站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及设备;4 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5 根据泵站的规模、地位和作用以及实际运行需要,采用计算机监控技术,实现泵站综合自动化,积极推行信息化;6 正确处理更新
12、与技术改造、拆除重建与除险加固的关系。1.0.6 泵站在进行更新改造的同时,应改革管理体制,建立良性1 运行机制。1.0.7 泵站更新改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 语2.0.1 更新改造 renewal and renovation泵站因原规划设计所依据的基本情况改变、工程设施设备老 化或损坏等,对机电设备进行的更新或技术改造,建筑物的除险加固或工程的配套、拆除重建等所进行的技术性活动。2.0.2 设备更新 renewal of equipment机电设备因老化损坏,失去功能,无法修复等而采用新设备的活动。2.0.3 技术改造 technical renov
13、ation泵站因设施、设备技术升级需要等,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的综合性改造活动。2.0.4 除险加固 eliminating potential danger and reinforce-ment为消除泵站建筑物的老化、损坏等不安全因素所进行的活动。 2.0.5 工程配套 engineering matching or equipment matc-hing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按照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和目标,对工程设施或设备进行完善的活动。2.0.6 拆除重建 reconstruction after backout泵站因建筑物失去功能、无法修复等,进行拆除后重新建设的活动。3 3 基 本 规 定3.1
14、 一 般 规 定3.1.1 泵站更新改造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SL 316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定泵站综合安全类别。3.1.2 对需要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应开展专题研究,并提出解 决措施。3.1.3 泵站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泵 站设计规范GB/T 50265 的规定确定;对于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 合组成的泵站工程,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等别,其中单 座泵站的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其单座的分等指标确定。3.1.4 经抗震复核计算,未达到地震设防标准以及原设计未考虑 抗震设防泵站,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 和水工建筑物抗震设
15、计规范SL 203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固和 处理。3.2 主要参数指标3.2.1 更新改造后的泵站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应符合表3.2.1的规定。表3.2. 1 更新改造后泵站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规定值指标类别规定值(%)工程完好率90设备完好率953.2.2 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泵站,根据所采用的泵型、净扬程和所 输送水流的含沙量,更新改造后设计工况下的装置效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4 表3 .2 .2 更新改造后泵站设计工况的装置效率规定值泵站类别装置效率(%)轴流泵站或混流泵站净扬程小于3m55净扬程为3m5m60净扬程为5m7m64净扬程7m以上68离心泵站输送清水60输送含沙水
16、553.2.3 以内燃机(柴油机)为动力的泵站,更新改造后能源(柴油) 单耗不宜大于1.35kg/(kt m)。3.2.4 在泵站更新改造设计和产品订货时,应选用质量稳定可靠 的节能产品。主水泵在其设计工况的效率,应符合表3.2.4-1的 规定。对超出标准规定范围或缺乏原型泵效率的主水泵,其模型泵的效率应符合表3.2.4-2的规定。表3 .2 .4- 1 更新改造泵站主水泵在其设计工况的效率规定值产品类别效 率(%)离心泵普通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效率GB/T 13007中 的规定单级双吸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单级双吸离心泵型式与基本 参数JB/T 1050中的规定多级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多级清水
17、离心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1051中的规定长轴深井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长轴离心深井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3564中的规定污水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离心式污水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6534中的规定轴流泵中小型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轴流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GB/T 9481中的规定大中型立式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立式轴流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6883中的规定混流泵大中型立式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立式混流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6433中的规定5 表3.2.4-2 更新改造泵站轴流泵或混流泵模型在其设计工况的效率规定值产品类别模型泵效率(%)轴流泵或混流泵净扬程小于3m
18、81.0净扬程为3m5m81.5净扬程为5m7m82.5净扬程7m以上84.03.2.5 更新改造泵站所采用的主水泵,应根据其使用条件不同, 满足抗汽蚀、抗磨蚀和耐腐蚀要求。在泵站设计工况下,主水泵的 汽蚀余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GB/T 13006 的规定。6 4 规 划 复 核4.1 基本情况调查4.1.1 泵站在更新改造前,应详细调查了解灌排或供水受益区基 本情况、泵站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4.1.2 灌排或供水受益区基本情况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自然地理、水文情况;2 受益范围、受益面积;3 农业结构调整或作物种植模式变化;4 受益区内现有的供、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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