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pdf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pdf(51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管,长度宜 为2.5m;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镑的扁钢或困钢;因钢直 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角钢等型钢截面不应小于90mm2,其厚 度不应小于3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mm;人工接地体不得采用 螺纹钢筋。 3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埋设间距不宜小于5mo 4 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接,搭接长度等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为其宽度的2倍,不应少于三面施焊; 2)困钢与圆钢搭接为其直径的6倍,应双面施焊; 3)困钢与扁钢搭接为困钢直径的6倍,应双面施焊;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3/4钢管表面或角 钢外侧两面,上下两侧施焊; 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以外,焊接
2、部位应做防腐 25 处理。 5 当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时,应保证其有完好的电气通路。 6 接地线应直接接至配电箱保护导体CPE)汇流排;接地线 的截面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8. 1. 9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受干燥、冻结等季节因素的影 响,并应使接地电阻在各季节均能保证达到所要求的值。 8. 1. 10 保护导体(PE)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8. 1. 11 用电设备的保护导体(PE)不应串联连接,应采用焊接、 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 8. 1. 12 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 管道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导体(PE)。 8. 1. 13 发电机中
3、性点应接地,旦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发电机 组的金属外壳及部件应可靠接地 8.2防雷 8. 2.1 位于山区或多雷地区的变电所、箱式变电站、配电室应装 设防雷装置;高压架空线路及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避雷器;自室外 引人有重要电气设备的办公室的低压线路宜装设电涌保护器。 8. 2. 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钢脚手 架、幕墙金属龙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井子架、施 工升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设有防雷保护措施;当以 上设施在其他建筑物或设施的防雷保护范围之内时,可不再设置。 8.2.3 设有防雷保护措施的机械设备,其上的金属管路应与设备 的金属结构体做电气连
4、接;机械设备的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的保 护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 26 9 电动施工机具 9.1 般规定 9.1. 1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动施工机具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 准规定。 9.1.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动施工机具的防护等级应与施工现 场的环境相适应。 9.1. 3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动施工机具应根据其类别设置相应 的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 9. 1. 4 .应对电动施工机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教育和培训。 9. 1. 5 应根据电动施工机具产品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相 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9.2 可移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9. 2. 1 施工现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
5、现行国家标准手持 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 的有关规定。 9. 2. 2 施工现场电动工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施工场所可选用I类或E类电动工具。 2 潮湿、泥泞、导电良好的地面,狭窄的导电场所应选用E类 或皿类电动工具。 3 当选用I类或E类电动工具时,I类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与 保护导体(PE)应可靠连接;为其供电的末级配电箱中剩余电流保 护器的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大于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 时间不应大于0.ls。 27 4 导电良好的地面、狭窄的导电场所使用的E类电动工具的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E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及其配电 箱应设
6、置在作业场所外面。 5 在狭窄的导电场所作业时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9. 2. 3 1台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得控制2台及以上电动工具。 9. 2. 4 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绝缘橡皮护套铜芯软电 缆。电缆应避开热源,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9. 2. 5 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工具的可旋转部 分。 9. 2.-6 电动工具使用完毕、暂停工作、遇突然停电时应及时切断 电源。 9. 3起重机械 9. 3. 1 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的有关 规定。 9. 3. 2 起重机械的电源电缆应经常检查,定
7、期维护。轨道式起重 机电源电缆收放通道附近不得堆放其他设备、材料和杂物。 9. 3. 3 塔式起重机电源进线的保护导体(PE)应做重复接地,塔 身应做防雷接地。轨道式塔式起重机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轨道两端头应各设置一组接地装置; 2 轨道的接头处做电气搭接,两头轨道端部应做环形电气连接; 3 较长轨道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9.3. 4 在强电磁场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戴绝缘 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与吊物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 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线。 9.3. S 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和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 9.3.6 起重机上
8、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28 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9.4焊接机械 9. 4.1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 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 4. 2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串联接地。 9. 4. 3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 9. 4. 4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发电机式宣流电焊机械 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9 . 4. 5 电焊把钳绝缘应良好。 . 4. 6 施工现场使用交流电焊机时宜装配防触电保护器。 9. 4. 7 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电缆应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Sm., 9. 4. 8 电焊机的二次线
9、应采用橡皮绝缘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 缆长度不宜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 的地线。 9.4.9使用电焊机焊接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冒雨从事电焊 作业。 9.5 其他电动施工机具 . s. 1 穷土机械的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绝缘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9. s. 2 使用穷土机械应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 调整电缆,电缆长度不宜超过50m。电缆不应缠绕、扭结和被穷土 机械跨越。 9. s. 3 秀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应绝缘可靠。 9. 5. 4 潜水泵电机的电源线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橡皮绝缘橡皮 护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承受外力。电缆在水中不得有中间接头。 9. s. s
10、 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 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 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29 10 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 10.1 办公、生活用电 10. 1. 1 办公、生活用电器具应符合国家产品认证标准。 10. 1. 2 办公、生活设施用水的水泵电源宜采用单独183; (4) 5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 (5) 5.1 控制项 (5) 5.2 一 般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a
11、ir defence basement GB 500382005 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 GB 500382005 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6年3月1日施行日期:200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9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12、GB 500382005,自2O06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3、 3213、 3215、 331(1)、 336 (1、2)、 3318、 33 26、 366 (2、3)、 372、 413、 417、 491、 4117、 41117、 5 216、 533、 541、 626、 6213 ( 1、2、3)、 659、 729、 72 10、 7211、 734、 7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 计规范GB 5003894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1月30日 前 言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
13、建设部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 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八个附录,其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建筑;4 结构;5 采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6 给水、排水;7 电气。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依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本规范将防空地下室划分为 甲、乙两类,对有关战时防御的武器以及防护要求、平战结合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全面地修改和补 充;并且根据有关的现行国家强制性
14、标准的规定,对本规范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了修改。 页码,1/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 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集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
15、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主要起草人:王焕东 张瑞龙 郭海林 丁志斌 葛洪元 陈志龙 姚长庆 范仲兴 柳锦春 曹培椿 夏弘正 于晓音 邵筠 梁敏芬 王安宝 陆饮方 宋孝春 肖泉生 贾苇 朱林华 方 磊 孙兰 程伯轩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 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
16、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 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 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 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 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给水排水和供电 照明等方面,应采取相
17、应措施使其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4 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 页码,2/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求。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105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页码,3/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页
18、码,4/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页码,5/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页码,6/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页码,7/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页码,8/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07-2-2file:/E:aa.htm 页码,9/2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 计量 技术规程 JGJ173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