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集分拣3000吨废旧金属(不含危废)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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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收集分拣 3000 吨废旧金属(不含危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民吉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收集分拣 3000 吨废旧金属(不含危废)项目 项目代码 2111-321023-89-01-111761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创业路 地理坐标 ( 119 度 29 分 28.653 秒, 33 度 35 分 74.47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2、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文号(选填) 宝行审投资备2021540号 总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 (万元) * 环保投资占比(%) *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宝应县泾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 审批机关:宝应县人民
3、政府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 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 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召开审查机关: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原宝应县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宝环【2008】56号)、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1 跟踪评价报告书(宝环审查【2015】159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概况 园区范围: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分东区和西区两个区块,东区规划范围东至经一路,西至经五路,南至纬三路,北至泾张河,规划用地面积 5200 亩; 西区规划范围东至经六路, 西至
4、沿运南路,南至金禾路, 北至泾张河,规划用地面积 300 亩。 工业集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5500 亩,审批面积 5500 亩,工业集中区符合镇总体规划。 产业定位: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是以金属制品、橡塑制品、电工电器、食品、建材、纺织服装(不含印染)等产业为主。工业集中区内工业用地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三类工业项目进入。 本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相符。 (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批复的相符性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规划环评及批复的对比情况见表 1-1。 表 1-1 规划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序号 规划环评及批复要点 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 1 根据
5、宝应县泾河镇总体规划(2000-2015)、 京沪高速宝应北道口发展控制性规划和宝应县政府宝政发200786 号文件,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分东区和西区两个区块,东区规划范围东至经一路,西至经五路,南至纬三路,北至泾张河,规划用地面积 5200 亩;西区规划范围东至经六路,西至沿运南路,南至金禾路, 北至泾张河, 规划用地面积 300 亩。 工业集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5500亩,审批面积 5500 亩,工业集中区符合镇总体规划,选址可行。 * 符合 2 根据报告书意见,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是以金属制品、橡塑制品、电工电器、食品、建材、纺织服装(不含印染)等产业为主。工业集中区内工业
6、用地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三类工业项目进* 符合 2 入。 3 工业集中区执行环境标准: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96)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标准;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 45 米区域内执行 4a 类标准。 * 符合 4 工业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二级排放标准;水污染物近期排入类水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级标准,远期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三级标准。 * 符合
7、 5 工业集中区内必须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道,集中排放。同时,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进区企业污水在污水处理厂营运前,必须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 符合 6 做好集中区工业噪声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工业噪声达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置,以便综合利用,危险固体废物按国家规定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排放。 *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规划及其环评批复相符。 (3)环境功能区划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大
8、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附近水体大溪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划 3 根据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 (1)生态红线相符性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
9、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京杭大运河(宝应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为4.5km, 与区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相符。 生态功能区域保护见表1-2。 表1-2 生态红线区域表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方位 距离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总面积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京杭大运河(宝应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 京杭大运河在宝应境内长 40.75 平方公里,宽度70-100 米,河东岸有夏集、范水、安宣、泾河 4个镇, 西岸有范水、山阳镇。 从大运河西岸向东延伸 180 米范围为清水通道维护区 6.12 /
10、 6.12 本项目位于生态红线东侧,距离生态红线4.5km (2)环境质量底线 大气环境:根据宝应县 2020 年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 1 小时平均浓度、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一氧化碳六项指标年均值均能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 PM2.5年均值超标。本地区空气环境质量中 PM2.5年均值超标,主要是由于施工扬尘造成。 区域整治方案:* 4 地表水环境:根据宝应县 2019 年环境质量公报,项目附近水体大溪河七倾塘监测断面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值除生化需氧量、化 学 需 氧 量 外 其 余 因 子
11、 均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类水体功能区划标准。 区域整治方案:*。 声环境:根据本项目噪声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 3 类标准要求。详见附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和土地,不新征建设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水资源:项目运营期全厂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量120m3/a
12、,水源为宝应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供水量为 13 万 m3/d),用水量较小,不会突破当地水资源利用上线。 能源:项目设备使用均采用电能,用电量为 5 万度/年,能耗较低,不属于高耗能的项目,当地能源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3。 表 1-3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 是否属于 5 1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
13、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禁止投资项目 不属于 2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限制投资中的新建项目 不属于 3 属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中规定的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管控区内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不属于 4 属
14、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中规定的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不属于 5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 护规划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6 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不属于 7 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 不属于 8 国家、江苏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9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不属于 10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不属于 11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19 年 1 月 12 日)负面清单中的项
15、目 不属于 发现本项目不在上述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5)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淮河流域,本项目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 1-4。 表 1-4 本项目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 6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
16、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
17、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符合。* 对照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20212 号),本项目位于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创业路,本项目与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 1-5。 表1-5 宝应县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序号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相符性 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 1 空间布局约束 (1)优先发展金属制品、橡塑制品、电电器、食品、建材、纺织服装(不含印染)等主导产业。 (2)限制发展有“三致”物质、恶臭气体排放企业。 (3) 禁止发展化工、 造纸等重污染项目。 (4)禁止发展生皮制革、制浆造纸、
18、电镀和表面处理等重污染行业和工艺。 (5)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项目。 *。符合 2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 *。符合 7 3 环境风险防控 (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
19、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 *。符合 4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 吨标煤/万元,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0.6。 (2)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9 立方米/万元,新鲜水耗弹性系数0.5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2. 与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1)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及关于印发扬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发201711号),要求削减煤炭消费
20、总量、治理水太湖水环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本项目为废旧金属(不含危废)回收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项目,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二六三”专项的相关要求。 (2)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22 号)相符性 表1-6 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照分析结果一览表 序号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 符
21、合 2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 符合 8 3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 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 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 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 符合 4 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检测和污染排放数据、 污染治理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22、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 符合 3.土地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宝应县泾河镇总体规划及用地证明,本项目位于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创业路,地类用途属性为工业用地。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建设项目用地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的范围。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主要从事废旧金属(不含危废)回收,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7 年本)中“C4210 金属
23、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1) 本项目使用设备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设备;同时也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 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也不属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法2015118 号文)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 9 2
24、)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 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也未采用该目录中的重污染工艺。 3)本项目已经取得宝应县行政审批局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证 ( 宝 行 审 投 资 备 2021 540 号 ) , 项 目 代 码 :2111-321023-89-01-111761。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1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 2-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类别 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 * * 贮运 工程 * * * 公用辅助工程 * *
25、* * * * * * * 环保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2.主要产品及产能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2。 表 2-2 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规格型号 年运行时数 备注 1 * * * * * 2 * * * * * 3.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及见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11 见表 2-3。 表 2-3 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表 序号 主要生产单元 主要工艺 主要生产设施 数量 设施参数 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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