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_d垃圾焚烧飞灰脱毒及资源化试验系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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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2t/d垃圾焚烧飞灰脱毒及资源化试验系统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t/d 垃圾焚烧飞灰脱毒及资源化试验系统项目代码2203-320206-89-01-174878建设单位联系人马斌斌联系方式15850576652建设地点江苏 省(自治区) 无锡 市 惠山 县(区) 堰桥 乡(街道) 仓桥头 88 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 120 度 26 分 10.163 秒,北纬 31 度 69 分 26.00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 工程和技
2、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惠行审备2022178 号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11.5环保投资占比(%)1.9%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关于惠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堰桥工业配套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批复;审批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锡政复201853 号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召集审查机关: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的批复 (惠环发200748号)-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惠山区堰桥街道仓桥头 88 号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联垃圾热电” )厂区内现有厂房,根据惠联垃圾热电的不动产权证(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317804 号) ,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市政府关于惠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堰桥工业配套区管理单元动态
4、更新的批复(锡政复201853 号) ,项目所在地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 6。2、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本项目试验周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氯化氢、NH3、SO2、NOX、二噁英等,通过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碱喷淋的工艺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最终产生的脱毒飞灰和布袋除尘器飞灰均送回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联固废”)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无锡上实惠投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的批复(惠环
5、发200748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的批复(惠环发200748 号)对照情况见下表。见表 1-1。表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落实报告提出的园区产业定位,非园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规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一、二类机械加工、电子组装为主的产业集群,与惠山经济开发区实现产业链接,限制引进排放含重金属废水和废气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禁止化工、电镀等三类工业项目入区。园区引进项目须符合国
6、家与地方政策的规定要求,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须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入区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利用惠联垃圾热电现有厂房进行研发试验,为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属于化工、电镀等三类工业项目,满足园区产业政策要求;废气通过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碱喷淋处置后可达标排放,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烟气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水接管至无锡上实惠投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2结合堰桥街道的发展,统筹优化园区用地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加强园区生态环境建设,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
7、的绿化系统。工业园区与园区内村庄、镇区之间须设置 100米以上的空间防护缓冲带。本项目 100 米范围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3对照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锡政发2007131 号) ,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落实重点污染源综合整治方案,对现有废气、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须实施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应责令其停止生产或关闭。根据现有项目监测报告,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均达标排放。符合4加快园区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2007年底前取缔园区所有工业废水排放口,工业废水均须经过预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65%以上的企业实现生活污
8、水接管集中处理;2008年园区内所有企业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实现接管集中处理。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实现全区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自建供热锅炉,园区已有企业制备锅炉须于 2008 年 12 月底前关停到位,确因工艺需要建设的加热设备必须使用天然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入区企业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须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本项目试验周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无锡上实惠投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试验周期内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 3 -排放。园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须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
9、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行管理制度。综上,本项目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的批复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的相关管控要求。表表 1-2 本项目与最近的生态红线位置关系本项目与最近的生态红线位置关系环境环境要素要素生态红生态红线名称线名称方方位位距离距离(km)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环境功环境功能能生态环境惠山国家级森林
10、公园南11.6惠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 ,包含惠山海拔 150 米以上及锡山山体范围,以及寄畅园、天下第二泉、三茅峰等景区自然与人文景观马镇河流重要湿地东北1.9地跨江阴市城南部地区青阳镇、徐霞客镇、祝塘镇、长泾镇,北起暨南大道,南至江阴市界,西至锡澄公路,东至河塘杨家浜一线;以及京沪高速以西、璜塘、峭岐部分区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 年度) ,评价区基本污染物臭氧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1 中
11、二级标准要求,根据通过审批的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 年可实现全面达标;本项目纳污水体锡北运河 2020 年水域功能目标类别为 III 类,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0 年度) ,无锡市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 13 个断面中(百渎港桥不考核) ,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 69.2%,达到年度考核目标;无劣 V 类断面。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 43 个地表水断面中(百渎港桥、漕桥不考核) ,年均水质符合类的断面比例为 86.0%,IV-V 类水质断面比例
12、为14.0%,无劣 V 类断面。与 2019 年相比,符合类断面比例上升 4.6 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要求。本项目废气经过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碱喷淋的工艺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产生的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为短期的试验,试验过程中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天然气和蒸汽等,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在设备设计时考虑了节能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
13、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 号) ,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 4 -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锡环委办202040 号) ,本项目所处的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要求主要包括: “ (1)先进装备制造限制类:1、40 吨及以下液压挖掘机制造;2、叉车制造项目;3、轮式装载机制造项目;4、汽车拆解项
14、目;5、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6、单一的水洗、涂装、喷塑项目。 (2)生物医药限制类:1、单一实验动物养殖;2、微生物开发利用;3、抗生素中间体生产。 (3)新材料限制类:1、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2、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及玻壳制造;3、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4、单一印刷电路板。 (4)其他限制类:1、产品工艺配套热镀锌(锡)项目;2、高耗能、高排污的企业;3、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 (5)先进装备制造禁止类:1、禁止引入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漆)的项目;2、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3、4 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
15、箱(AT) ;4、电镀项目;5、排放含氮磷废水的项目(符合战略新兴产业且完成总量平衡替代的项目除外);6、未达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4 年第 8 号令)规定的投资主体资格条件及项目准入标准的新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 (6)生物医药禁止类:1、禁止引入含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的专业实验室;2、禁止医药中间体和含化工合成工艺的医药项目;3、排放含氮磷废水的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完成总量平衡替代的项目除外)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5、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 2 亿支/年
16、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6、不符合 GMP 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塔式重蒸馏水器,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其他禁止类: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改建印染项目、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水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安全环保方面的改造工程除外;3、原料未使用低 VOCs 量的涂料、粘胶剂、清洗剂、油墨的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项目;
17、4、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II 类禁燃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 ;5、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禁止类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文件列出的禁止类项目,符合其提出的空间环境准入的要求,本项目能够满足准入要求。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的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 号) ,本项目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 5。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
18、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分别见表 1-3 和表 1-4。- 5 -表表 1-3 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 控管 控类别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相符性空 间布 局约束1.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
19、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属于方案中禁止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试验周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无锡上实惠投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污 染物 排放 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 。本项目为 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
20、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中涉及的行业。环 境风 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物质的船舶,不涉及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废酸、碱等污水,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资 源利 用效 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化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2020 年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用水水源
21、为周边市政给水管网,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表表 1-4 与无锡市与无锡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管控类别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相符性空 间布 局约束(1)先进装备制造限制类:1、40 吨及以下液压挖掘机制造;2、叉车制造项目;3、轮式装载机制造项目;4、汽车拆解项目;5、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6、单一的水洗、涂装、喷塑项目。(2)生物医药限制类:1、单一实验动物养殖;2、微生物开发利用;3、抗生素中间体生产。(3)新材料限制类:1、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
22、、制造;2、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及玻壳制造;3、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4、单一印刷电路板。(4)其他限制类:1、产品工艺配套热镀锌(锡)项目;2、高耗能、高排污的企业;3、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5)先进装备制造禁止类:1、禁止引入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漆)的项目;2、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3、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 ;4、电镀项目;5、排放含氮磷废水的项目(符合战略新兴产业且完成总量平衡替代的项目除外) ;6、未达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4 年第 8 号令)规定的投资主体资格条件及项目准入标准的新建汽车产业投资项
23、目。(6)生物医药禁止类:1、禁止引入含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的专业实验室;2、禁止医药中间体和含化工合成工艺的医药项目;3、排放含氮磷废水的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完成总量平衡替代的项目除外)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5、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 2 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6、不符合 GMP 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塔式重蒸馏水器,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本项目为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对外服务,满足空间布局要求。- 6 -其他禁止类: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
24、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改建印染项目、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水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安全环保方面的改造工程除外;3、原料未使用低VOCs 量的涂料、粘胶剂、清洗剂、油墨的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类禁燃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 ;5、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禁止类的项目。污 染物 排放 管控严格
25、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无锡上实惠投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排放的废气不会突破园区总量控制要求。环 境风 险防控加强突发性事故特性及实例的研究;设立环境监控室;对于未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的重点企业,开发区督促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加强绿化防护隔离带建设,减轻不同功能区之间影响。制定科学、可行的搬迁方案,将区内原农村居住点居民逐步搬迁。公司全厂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资 源利 用效 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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