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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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MULU 1 6 6 10 11 17 19 27 38 38 38 70 84 94 108 108 111 178 178 203 209 227 264 265 271 273 概 述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2 评价原则 1.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5 相关环境功能区划 1.6 环境保护目标 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简介 2.2 工程概况 2.3 工程环境影响及污染源强分析 2.4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2.5 线路与相关法律、规章的相符性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自然环境概况 3.2 环境质量概况
2、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4.2 环境振动影响预测与评价 4.3 水环境影响评价 4.4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4.5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4.6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4.7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目目 录录 2 MULU 273 284 286 294 311 312 312 313 313 315 318 318 319 320 320 323 325 328 328 328 328 329 335 335 343 5.1 噪声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2 振动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3 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4 生态环
3、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5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6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7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8 施工期放射性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9 环保措施汇总及其可行性论证 5.10 环保措施“三同时”验收清单 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1 环境效益分析 6.2 小 结 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7.1 环境管理计划 7.2 环境监测计划 7.3 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 8 环境风险评价 8.1 环境风险分析的目的 8.2 环境风险识别 8.3 事故类型及成因分析 8.4 风险防范措施 9 通过环境敏感区线路方案唯一性及可行性论证 9.
4、1 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笔架岭森林公园段线路方案唯一性及可行性论证 9.2 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段线路方案唯一性及可行性论证 目目 录录 3 MULU 349 349 351 356 358 359 359 369 370 371 373 373 373 373 374 375 10 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陆域)论证 10.1 项目涉生态保护红线(陆域)的不可避让性 10.2 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10.3 项目涉生态保护红线(陆域)的减缓和补偿措施 10.4 结论及建议 11 结 论 11.1 生态环境 11.2 声环境 11.3 振动环境 11.4 地表水环境
5、 11.5 电磁环境 11.6 环境空气 11.7 固体废物 11.8 公众参与 11.9 总结论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目目 录录 西江高要金利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明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海第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西江永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恒泰水厂取水口永安水厂取水口西江水厂取水口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 1 概概 述述 一、项目概况及特点一、项目概况及特点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工程位于广东省内,粤港澳大湾区西北部,线路南端起自规划的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站,经佛山市高明区、肇庆市高要区和鼎湖区,北端至既有贵广铁路肇庆东站。
6、本项目在高明站通过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衔接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以及远期规划的深珠城际铁路,在肇庆东站衔接贵广铁路,可形成珠江西岸、深港地区至川渝黔、桂北、湘西等地区间便捷、通畅铁路通道。 本项目功能定位是珠江西岸衔接贵广铁路的便捷通道,同时是深港地区衔接贵广铁路的辅助通道;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高铁布局,实现湾区客运铁路能力协调的重要线路;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践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交通设施; 是一条以中长途客流为主, 兼顾大湾区内部城际客流的高速铁路。 本项目的建设是践行“一带一路” 、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增强大湾区
7、辐射我国西南地区能力的需要;是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高铁布局,充分发挥既有对外铁路通道作用的需要;是肇庆市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城市沟通的城际通道,融入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的需要;是加快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推动珠江西岸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的需要。 2021 年 12 月 24 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佛明环审2021136 号)出具了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DK0+000DK2+668.710段站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上述已批复工程内容包含: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DK0+000DK2+668.710 段站前工程新建正线长度 2.669 公里
8、(以左线计) ,其中含左线高明河特大桥(全部) 、右线高明河特大桥(全部) 、跨广明高速公路特大桥(部分)桥梁工程。先开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线下工程(含征地拆迁、桥梁下部工程、连续梁及现浇简支箱梁、梁面无砟轨道预埋件等工程,不含预制架设简支箱梁、铺轨工程等工程) 。先开段环评评价内容主要为施工期影响,运营期噪声、振动具体污染防治措施数量和投资纳入全线环评考虑。 因此,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正线全长41.221km, 其中引入高明右线绕行长2.976km, 引入肇庆东右线绕行长2.945km。此外,还包括广湛上下行联络线全长 6.545km、南广上下行联络
9、线全长 6.496km 等相关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本工程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采用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全线设高明(不含) 、金利站(新建)和肇庆东(改建)三座车站。其中高明站为规划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架站,在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进行评价,本次环评不包含。此外,DK0+000DK2+668.710段施工期影响已在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 DK0+000DK2+668.710 段站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进行评价,本次环评不包含。 全线需征地 173.91hm2;土石方工程 211.21 万 m3。 工程投资估算总额
10、 96.73 亿元。总工期 4 年。 二、环评的工作过程二、环评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建设单位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接受环评委托后,评价组人员在熟悉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进行了认真踏勘和调查,在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筛选的基础上,实施现场监测和类比调查与监测,开展资料收集等现场工作。在现状、类比调查与监测的基础上进行现状评价、预测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22 日在广
11、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2021 年 8 月 23 日和 9 月 1 日在羊城晚报两次刊登了征求意见稿相关公示材料。公示期间,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沿线敏感点所处社区、村委张贴了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告。在此基础上,环评单位于 2021 年 11 月编制完成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经专家审查后,于 2022 年 5 月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是珠江西岸衔接贵广铁路的便捷通道,同时是深港地区衔接贵广铁路的辅助通道。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
12、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分析本项目的选址选线、规模、性质等与沿线的城市总体规划相符,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相符。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 3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本次评价范围内,线路穿越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笔架岭县级森林公园等 3 处生态敏感区。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新建铁路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穿越沿线环境敏感区线路方案唯一性论证报告 ,并于 2020 年12 月 29 日通过了专家的评审。 具体如下: 工程正线 DK26+060DK26+094、 DK26+
13、452DK28+568 以隧道形式穿越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约 2150m。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新建铁路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穿越沿线环境敏感区线路方案唯一性论证报告 。2021 年 11 月 5日,广东省林业局(粤林复函2021123 号)复函同意工程穿越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工程正线 DK31+786DK32+792 以桥梁形式跨越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约 1006m,其中跨越核心区约 258m,跨越缓冲区约 475m,跨越实验区约 273m。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新建铁路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穿越沿线环境敏感区线路方案唯一性论证报告 。2021 年 6 月 29 日,
14、肇庆市鼎湖区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综合论证报告 通过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2021 年 11 月 5 日,广东省林业局(粤林复函2021123 号)复函同意项目办理用地报批,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完成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2022 年 3 月 21 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粤自然资函2022209 号)出具了关于同意肇庆市鼎湖区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复函 ,调整后线路 DK32+165DK32+532、DK32+600DK32+792 以桥梁跨越保护区约 559m,在保护区范围内无地面工程。 工程正线 DK25+457DK27+546 以隧道
15、、路基形式穿越笔架岭县级森林公园范围约 2089m,其中隧道约 1936m,路基约 153m。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新建铁路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穿越沿线环境敏感区线路方案唯一性论证报告 。2021 年 6月 9 日, 笔架岭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通过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2021 年 8 月 9 日,肇庆市林业局以(肇林函2021102 号)出具了关于对关于调整笔架岭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请示的批复,调整后线路DK25+651DK27+546 以全隧道经过森林公园 1805m,在森林公园范围内无地面工程。 (2)工程沿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沿线主要分布有农田生态系
16、统、森林生态系统和城镇生态系统,局部路段为分布有草地、园地及湿地水网。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其次是林地和建设用地。本工程建设完成后,被占用的土地类型变环境影响报告书 4 为无生产力的道路和建设用地,使评价区植被净生产力由现状的 752.67gC/(m2.a)降低到 727.81gC/(m2.a) ,说明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自然生产力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甚微,远不会使本区域植被自然生产力下降一个等级。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工程沿线保护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在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笔架岭森林公园内,工程在保护区范围内无施工场地,因此不会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破坏,
17、沿线野生动物受人为活动影响,主要为小型常见物种,工程对常见野生动物的影响只涉及在施工区域,范围较小,而且整个施工区的环境与施工区以外的环境十分相似,施工区的野生动物较容易就近找到新的栖息地和活动空间,这些野生动物不会因为工程的施工失去栖息地而死亡,种群数量也不会有大的变化。 (3) 评价范围内涉及现状声敏感目标 26 处、 振动敏感目标 12 处以及噪声敏感地块 2 处、振动敏感地块 2 处。本次评价对预测超标的噪声敏感点采取了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措施后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可达标或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运营期沿线振动敏感点预测均达标,无需采取额外的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
18、4) 既有肇庆东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污水排入站址周边既有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肇庆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金利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污水排入站址周边既有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在建金利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与金利站规划建设局签订纪要,执行“三同时”规定) 。 施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工程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车辆进出工地产生的扬尘和废气等环境空气污染、施工机械作业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噪
19、声污染、施工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影响;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干扰;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等产生的水土流失及景观影响;特别是施工期对沿线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报告书提出施工期按照文明施工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组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或声屏障、定时洒水降尘和场地清洗;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及时清运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至指定场地处置;及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等。 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列车运行产生的噪声、振动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沿线车站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物等影响; 牵引变电所内电气设备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
20、、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对沿线景观的影响。报告书提出,对噪声超标的保护目标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保护目标处环境噪声可达标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 5 或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肇庆东站和金利站的污废水均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既有或规划市政污水管网;工程产生的一般生活性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牵引变电所围墙四周产生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程采用电力牵引,且不新建锅炉,无废气排放。工程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 五、主
21、要结论五、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选线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环保规划和沿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工程建设将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工程涉及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黄沙蚬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笔架岭县级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已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
22、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20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7)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通过,2011 年 3 月1 日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2011 年 01 月 08 日修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正施行;
24、(14)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4 年 3 月 1 日施行;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18 年 3 月 19 日修订; (16) 风景名胜区条例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18 年 3 月 19 日施行; (18)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施行;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25、修订施行;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施行;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7 年 11 月 5 日起修订施行;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 7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正施行; (2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2017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7 年 10 月 07 日修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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