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双菱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kk新型精密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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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 120kk 新型精密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抚州市双菱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120KK 新型精密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105-361099-04-05-478205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小和 联系方式 18079473177 建设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纵四路 地理坐标 (东经 116230.738,北纬 275643.621)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821 变压器、整
2、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五-077 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105-361099-04-05-478205 总投资(万元) 516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0.97%
3、 施工工期 3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亩) 18.1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专项评价的类价的类别别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设置情设置情况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 不展开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不开展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未超过临界量 不展开
4、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不展开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 不展开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 C。 规划情况 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8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以赣发改外资函2012
5、202号文同意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并于2012年12月18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更名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5年2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2013190号文)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2013190 号文),其规划范围为:东至文昌大道、科技大道,南至纬十一路,西至金巢大道、金鹏大道,北至迎宾大道所围合区域
6、的用地。规划区总用地为 24.52km2。其中一二三期组团:位于迎宾大道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 占地面积为 7 平方公里, 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 四期组团:位于安石大道以南、金鹏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 3.13 平方公里。 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与居住功能。 五期组团:位于金鹏大道以南、崇岗大道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 3.2 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
7、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 六期组团:位于崇岗大道以南、环城南路以北、金鹏大道以东、 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 4.34 平方公里, 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为主的主导产业。 东二区组团:位于金巢大道以南、纬七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技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 2.7 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及分区公共中心。 东三区组团:位于纬八路以南、纬十一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园纵四路西的区域, 占地面积约 4.15 平方公里。 现状基本为丘陵地,用地条件较好,主要发展一、二类工业,该组团主要发展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
8、。 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纵四路,属于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业,位于一二三期组团,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本项目建设符合其产业发展规划。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和 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 (第一批) (赣环督字 200545 号),本项目采用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
9、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对该项目没有明确作出禁止和限制用地的规定。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用地的性质 本项目为年产 120kk 新型精密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运行期产生的废气经妥善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对环境影响很小; 产生的噪声较小, 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3)项目选址与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纵四路,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厂址不处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
10、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的范围内,与抚州市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相符。 项目处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纵四路,该项目北侧紧邻钧天汽车有限公司,西侧临园园纵四路,南侧为民生机电有限公司和惠泉路,东侧为交警检测中心,项目周围主要为汽车及零部件、轻工建材,为一二三期组团区域内,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企业无明显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4)与抚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 46876.00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 28.06%。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为 “一湖五河
11、三屏” :“一湖”为鄱阳湖(主要包括鄱阳湖、南矶山等自然保护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及重要水域,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三屏”为赣东赣东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怀玉山、武夷山脉、雩山)、赣西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罗霄山脉、九岭山)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南岭山地、九连山),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主要类型和分布范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按主导生态功能分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 3 大类,共 16 个片区。 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 号)及生态红线分布图,项目不
12、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项目建设与 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 是不冲突的。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本项目与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关系见附图。 (5)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抚州市高新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 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项目
1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 市政管网进入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后排入凤岗河,对外界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6)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
14、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7)与抚州市高新区(编号:ZH36100220014)“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表 1-2 与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维维度度 清单编制清单编制要求要求 准入清单准入清单 相符性相符性 1 空间布局约束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配套完善的开发建设活动。 本项目符合要求 2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
15、、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 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开发建设项目 3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项目 4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内涉及的居民尽快落实搬迁。 本项目符合要求 5 污染物排放管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现有企业(活动)提标改造或企业转型升级。 / 6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6、 7 控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标准。 符合要求 8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医药、食品、农产品加工、高新电子、 电子商务达到相应行业准入要求和清洁生产二级及以上水平。 本项目符合要求 9 环境风险防控 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已污染地块, 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 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项目用地不为污染地块 10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 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 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项目不属
17、于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 由表1-2可知, 本项目符合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8)与挥发性有机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环保)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部2013年年31号公告)的符合性分析号公告)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1-3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项目 具体要求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1.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
18、、 油墨、 胶粘剂和清洗剂;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 高固份涂料、 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 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 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 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 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使用采用浸漆工艺,浸漆在封闭式室内进行,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外排 符合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 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
19、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 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 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喷漆废气浓度较低,浸漆在封闭式室内进行,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符合 (十四) 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 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 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 不宜回收时, 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 生物技术、 吸收技术、 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
20、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十七) 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 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 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 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 氮、 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 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十)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 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 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 标 后 外排;
21、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由表1-3可知,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 1#厂房建设年产 120kk 新型精密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负一楼建设泵房,消防池、发电间;1 楼建设成品仓库、展示厅;2 楼建设原料厂库,3 楼建设 1#生产车间;4 楼建设 2#生产车间;5 楼建设办公室;项目建筑内容和规模见表 2-1。 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序号 类别类别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 备注备注 1 主体 工程 1#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为 266
22、8.8m2(位于 1#厂房 3F) 新建 2#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为 2668.8m2(位于 1#厂房 4F) 新建 2 辅助工程 成品仓库 建筑面积为 2268.8m2(位于 1#厂房 1F) 新建 原料仓库 建筑面成品积为 2668.8m2 (位于1#厂房 2F) 新建 办公室 建筑面积为 2668.8m2(位于 1#厂房 5F) 新建 展示厅 建筑面积为 400m2(位于 1#厂房1F) 新建 消防池 建筑面积为 442m2(位于 1#厂房-1F) 新建 泵房 建筑面积为 300m2(位于 1#厂房-1F) 新建 发电间 建筑面积为 150m2(位于 1#厂房-1F) 新建 宿舍 建筑面积
23、为 1460m2 已建 3 公用 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取自市政管网, 年用水量为 6345m3/a。 / 排水 雨污分流管网,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经预处理后达到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 。 / 绿化 厂区周边建设绿化带 / 供电 园区供电, 年用电量为 80 万 kWh/a / 4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雨污分流管网,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经预处理后达到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抚州高新区(金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24、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 。 / 废气处理 焊锡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6)排放、浸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烤胶废气、烘干废气经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新建 噪声处理 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封闭隔音、距离减噪等 固废处理 设置 1 间危险废物暂存间(5m2)、1 间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 新建 其他 将厂区东面池塘用作景观池 / 表表 2-2 公辅设施依托合理性分析公辅设施依托合理性分析一览表一览表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设施规模
25、情况设施规模情况 原有项目使原有项目使用情况用情况 本项目本项目 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 宿舍 建筑面积为1460m2 76 人住宿 扩建项目 90 人住宿 宿舍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 1460m2、总住宿人数为 166 人,可行 化粪池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能力为 40m3/d 现有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12m3/d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16m3/d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能力为 40m3/d, 总污水排放量为34.28m3/d, 新增污水处理可行 供水系统 通过自来水管网供水 6240m3/a 6345m3/a 自来水管网可以满足扩建项目供水需求 供配电系统 通过市政供电 50 万 kW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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