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新校区新建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版.pdf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新校区新建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新校区新建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版.pdf(75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审版)项目名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新校区新建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制日期:二 O 二二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2目目 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8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70七、结论.71附表:附表: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基础信息表附图: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
2、4 项目与红枫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图附图 5 项目与贵安新区综合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河流水系与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置关系图附图 7项目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8 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图附图 9 项目排水设计图附图 10 项目防渗分区及环保设施分布图附图 11 项目污水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管网图附件:附件:附件 1 环评委托书附件 2 立项批复附件 3 关于贵州医科大学等三所高校新校区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评估论证意见附件 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 5 中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二一年第三十一次专题会议纪要附件
3、 6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财经大学等 3所高校办学规模的批复附件 7 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的复函附件 8 规划选址位置示意图3附件 9项目节能批复附件 10项目社稳备案意见附件 11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 12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选址及环评手续情况说明的函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新校区新建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2-520000-04-01-295771建设单位联系人武斌儒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掌村、川心村及羊艾农场交汇处地理坐标( 1062827.962E, 262022.038N)国民经济行业类
4、别P8391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0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黔发改社会2021929号总投资(万元)3341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占比(%)0.0015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05578.3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5、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 审批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411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贵安新区总体规化(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 函,环办函2015139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贵安新区目标定位是以文化生态传承创新、国家高端科研和国际交往为特色引领,以 包容性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示范
6、,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国家发展模式示范效 应的新区。战略职能为“一平台、三基地、一中心”。即国际文化交往和内 陆开放展示平台、国际休闲度假和避暑养生基地、国家重要战略新兴产业和特色加工示范基地、国家高端科研和区域教育培训基地、区域综合性高端服务中心。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掌村、川心村及羊艾农场交汇处,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属于贵安新区的教育培训基地,本项目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相符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在贵安新区东部连接贵阳中心城区形成以城市功能提升和高端人才聚集为主的成片开发区域。主要涉及清镇城区、以湖潮为核心的贵安新区核心区
7、、以马场为核心的战略新兴产业区和以党武为核心的科教文化区。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掌村、川心村及羊艾农场交汇处,位于以湖潮为核心的贵安新区核心区。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应要求及措施规划。根据贵安新区用地规划布局,项目用地已获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详见附件 7),与新区用地规划不冲突。3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1)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 号),贵安新区直管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55.13km2
8、,主要包括红枫湖风景名胜区、花溪风景名胜区-天河潭景区-车田湖景区以及松柏山水 库、红枫湖水库、黔中水利枢纽(凯掌水库)三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掌村、川心村及羊艾农场交汇处。不涉及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及石漠化敏感区、各级各类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 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项目建设不在贵州 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要求。2)与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安办函202019 号),贵安新区直管区共划定13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
9、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7 个,占直管区国土面积的29.07%,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5个,占直管区国土面积的51.80%,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 个,占直管区国土面积的 19.1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掌村、川心村及羊艾 农 场 交 汇 处 , 属 于 贵 安 新 区 重 点 管 控 单 元(ZH52900020003);其空间约束执行贵安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普适性要求、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省级普适性管控
10、要4求,环境风险防范参照执行贵州省土壤环境分区普适性管控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执行贵安 新区能源利用普适性要求、土地资源执行贵安新区土地利用普适性要求,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要求后,可强化风险管控,符合重点管控单元对应的管控要求。通过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将本项目用地界线与贵安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进行重叠对比分析,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度贵安新区直管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
11、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同时本项目实施后,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的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项目使用的水、电等贵安新区均无资源利用上线的规定,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33号),本项目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禁止审批类(红线)清单内。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贵安新区生态环境空间管
12、控“三线一单”现有成果,贵安新区直管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中禁止行业为:“湖潮高端制造产业园区、马场先进制造与创意产业园区,5不在园区进行定位内,存在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高环境风险以及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如电解、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冶金、铁合金、电石、火电、焦化、炼油、皂素、水泥、多晶硅、采矿、铅蓄电池等。严格限制审批行业为:新、扩建纺织、造纸、化工、医药、食品发酵等高污染、高耗水行业项目,现有行业企业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且属于国家鼓励类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的除外)”。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且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和淘汰类之列。故
13、项目建设符合普适性准入要求,进一步对照ZH52900020003重点管控单元1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染料使用,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仅涉及一定量废气排放,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上均符合ZH52900020003重点管控单元1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依
14、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6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环境生态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依据。禁止引进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
15、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展改革委令 2019第 29 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不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产品。本项目产业政策上定为允许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掌村、川心村及羊艾农场交汇处,与贵安新区区域范围内的红枫湖、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红枫湖风景名胜区、 松柏山水利风景区、高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保护目标相隔较远, 评价区域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本项目属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不在贵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2014 年本)内;
16、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和许可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4、与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与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根据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项目位于红枫湖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不涉及一、二级保护区,只涉及陆域,不涉及水域;项目距红枫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8100m,距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 13200m,距水源取水口 22700m,详见附图4和附件12。根据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7新建、扩建在严重污染水体清单内的建设项目;改建
17、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使用农药、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炸鱼、电鱼、毒鱼,用非法渔具捕鱼;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从事网箱养殖、围栏养殖、投饵养殖、施肥养殖;其他破坏水环境的行为。本项目性质不属于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禁止行为,且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贵安新区龙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小甘河,项目不直接外排进入地表水体,项目不设置排污口,不占用水源涵养林,项目位于红枫湖下游对水环境影响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与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
18、规是相符合的。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场址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具备必要的给排水、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场址不在地震危险地段,地质塌陷、泥石流、洪涝及风口、悬崖边、崖底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项目场址红线已避开高压走廊和垃圾污染源,与铁路、轻轨、公路干道等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满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7-2019)关于选址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本项目场区地貌类型简单,地质构造简单,岩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复杂,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早期人为工程活动较强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
19、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工程建设遭受现状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项目周边200m范围无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居民点、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环境制约因素较小。鉴于学校应8与各类污染源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建议对场址西北角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异地重建。项目选址符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布局,综上分析,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垃圾转运站搬迁必要性分析:本项目场址西北角的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9844.03,总建筑面积1126.87,全部为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为0.133,建筑密度7.95%,建筑高度12.15米,绿地率60.39%,共两栋,转运规模为220t/d。目前,该垃圾
20、转运站主体建筑与本项目红线的直线最短距离约为30米。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2选址与规模2.1选址”:转运站不宜设在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转运站转运量150t/d,450t/d,与相邻建筑间距应15m。该垃圾转运站与本项目用地邻近,不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对选址的要求。同时该垃圾转运站对本项目用地形成了割裂,导致项目用地使用不便,另一方面,垃圾转运站会产生H2S、NH3等污染物,在垃圾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对学校的环境也会产生一定影响。鉴于以上原因,建议对该垃圾转运站进行异地重建,异地重建
21、后的垃圾转运站需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相关要求。6、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的符合的符合性分析性分析表表1-1与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与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规范内容符合性分析4 管理体系4.1 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维持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记录表单。安全管理手册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描述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管理及促进改进的必需文件。程序文件为安全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对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控制的有效依据。作业指导书
22、是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有效实施的辅助性文件,是对完成各项管理活本项目建成后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要求9动的操作规程;记录表单是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管理活动的原始证据,用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信息的记载、传递和运行情况的证实。7 化学品管理7.4.1 贮存危险化学品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7.4.2 实验室应设置符合安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房间贮存危险化学品,该房间内用电设备、通排风设施、输配电线路、灯具、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都应满足相关要求。7.4.3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应安装避雷设施,具体遵照 GB50057的要求。7.4.4 除贮存化学品房间外,每间实
23、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剧毒化学品和爆炸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 1L/m2 或1Kg/m2,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 0.5L/m2 或 0.5Kg/m2,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 25L或 25Kg。7.4.5 实验室除贮存化学品房间外,其他房间暂时存放在安全柜或试剂柜以外的危化品总量液体不得超过 0.2L/m2、固体不得超过0.2Kg/m2;实验台化学试剂架上应只暂放当天用量,用完后应放回安全柜或试剂柜中。7.4.6 危险化学品应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且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7.4.7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应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
24、离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应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7.4.8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存;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氧化剂应单独存放。7.4.9 有毒、有害物质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类物质;腐蚀性物品,包装应严密,严禁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7.4.10 实验室化学品柜上应有信息牌说明存放的类别、名称和数量。7.4.11 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发现化学品容器未关紧、破损、渗漏、标签不完整等时,应及时处理。7.4.12 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
25、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发现变化及时调整。7.4.13 贮存化学品的房间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且便于查看和索取;操作人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特性和应急处理方法。7.4.14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应符合GB/T34525-2017 的相关规定。7.4.15 气瓶应放置于阴凉处的气瓶储存区域中项目化学品贮存严格按照 7.4 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符合该规范要求10并牢固固定。7.4.16 气瓶宜配有防震圈。7.4.17 不同种类的气瓶放置在同一气瓶柜之前应考虑两种气体的相互影响。7.4.18 需要在气瓶柜外使用的气瓶应直立固定在专用支架上。7.4.19 氧气气瓶不能与乙炔、CO、CH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 轻工 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 新城 校区 新建 总体规划 一期 建设项目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