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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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制日期:二二二年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020-150105-84-01-003520 建设单位联系人 谭子文 联系方式 18686010299 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西侧,地块东邻 X004 乡道,北至炼油厂专用铁路线,南至规划道路 地理坐标 ( 40 度 44 分 16 秒, 111 度 51 分 4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8415 专科医院
2、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呼发改审批社字202017 号 总投资(万元) 28497.92 环保投资(万元) 72 环保投资占比(%) 0.25 施工工期 1 年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75426.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2020年8月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利
3、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版 ;2020年12月14日取得关于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内自然资字2020535号)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3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版 ,项目所在地属于耕地和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不符合赛罕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图 4)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呼自然资发2020107 号) ,文中“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
4、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15 号)“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拟占地面积7.5412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 7.5412 公顷(其中耕地 1.8596 公顷,林地 5.3391 公顷,农村道路 0.2839 公顷,沟渠 0.0586 公顷)。按照关于印发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开复工用地保障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40号)和市政府会议精神,鉴于疫情期间,赛罕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同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按规定完成规划修改相关程序。 ” 综上,本项目符合赛罕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同步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其他符合性分析
5、 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三十七、卫生健康”中“6、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 、护理院(中心、站) 、安宁疗护中心、 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 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取得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呼发改审批社字202017 号。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4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西
6、侧,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医院群建设地块内,该地块东邻 X004乡道,北至炼油厂专用铁路线,南侧和西侧均为未利用地,西侧和南侧紧邻规划道路,本项目精神卫生中心位于该地块的东南角, 西侧和北侧为拟建呼市第二医院 (四邻情况图见图 2-1) 。所在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就医。本项目为市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项目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通过一定的防治措施后, 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为医院项目,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周边环境目前以一般农田和未利用地为主,没有对其产生限制性的因素。综上,项目选址合理。 3、与水源地的关系与水源地的关系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
7、等敏感范围内,附近无风景名胜环境敏感区。 根据 呼和浩特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呼和浩特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2012年6月) ,项目与城区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6560m,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4、三线一单符合性、三线一单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2021年9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呼政发202115号),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为重点,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突出“三个治污”,聚焦重点区域的重点环境问题
8、,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大黑河、小黑河流域污染物排放管控,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黄河流域“几”字弯上下游、左右岸统筹治理。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高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5 用效率,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本项目为医疗卫生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环境污染采取了有针对性可行的防治措施,经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轻,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接受。所以本项目满足重点管控单元要求,不存在跨越生态红线的问题。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西侧,现场踏勘和调查本项目选址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 不占用基本
9、农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呼和浩特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别图见附图3。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废水经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原则。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水、电和天然气,项目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总量较少,项目建设满足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
10、清单相符性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项目编制组,2020年12月),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不开采地下水,满足准入清单要求。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6 图图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图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图 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精神疾患已成为当前我国疾病分类中较为严重的一类
11、疾病。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呼和浩特市现存精神疾病患者数量达 12500 余人,而目前呼和浩特市只拥有 820余张精神卫生床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床位供应存在严重不足,而且精神患者不同于一般疾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周期长,床位周转率慢,床位需求量大。受此次疫情影响,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保障方面的短板进一步突显,为提升呼和浩特市应急保障能力和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0 年第 8次常务会议纪要20208 号要求建设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二级精神专科医
12、院,床位规模 500 床,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床位 290 张,二期工程设床位 210 张。 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九卫生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 、社区医院、卫生院(所、站) 、血站、急救中心、 妇幼保健院、 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中 “其他 (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 ” ,需编制报告表。 本评价为一期工程,不包含辐射内容,项目中含射线装置等涉及辐射内容,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评价及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梁村,东侧厂界紧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南侧厂界为规划道路,西侧厂界和南侧厂界紧邻拟建呼市第二医院和其他
13、 5 个拟建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其具体地理位置为北纬 404416.43,东经 1115147.7。四邻情况图见图 2-1。 8 图图 2-1 项目四邻情况图项目四邻情况图 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定位为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西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75426.60m2,建设用地面积约 60666.089m2,总建筑面积39684.87m2, 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30201.23m2, 二期总建筑面积8679m2(二期预留) ,总床位 500 张,一期工程床位 290 张,二期工程床位 210 张,本环评为一期工程。 本次建设医疗综合楼和
14、门房、绿化、硬化、围墙、照明等配套室外工程等,为一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 30201.23m2,其中医疗综合楼地上总建筑面积 23125.19m2,地下总建筑面积 7076.04m2,地上 35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25.05m(女儿墙) ,23.85m(屋面面层) ;设置两座门房,单座建筑面积 28.29m2。本医院设置有急症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康复治疗中心、保障部门、行政管理部门、院内生活区域、教学用房及配套宿舍与停车场等建设内容,各功能区面积满足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的要求,具体建设见表 2-1。 本医院主要针对患有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狂躁
15、症、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失眠症、更年期综合症、脑器质性精神疾病、9 睡眠障碍、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所致精神障碍的病人进行治疗,不接纳除精神病人以外的病人,不开设传染病科,不设置手术室,不设置动物及生物实验室,无中药熬制等。 本期项目总投资 28497.92 万元,配置 290 张床位。医院年接纳精神病人300 人次,医院内精神病人长期保有量为 90 人。精神病人大部分均需要住院治疗,平均住院时间约 4 个月。 表表 2-1 各区功能及分布情况各区功能及分布情况 序号序号 各功能区各功能区 面积(面积(m2) 分布楼层分布楼层 一一 业务用房业务
16、用房 19304.78 1 急症部 364.45 一层 2 门诊部 2526.64 一层、二层 3 住院部 9963.74 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 4 医技科室 2767.31 一层、二层、三层 5 康复治疗 744.63 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 6 保障系统 1466.78 负一层、三层 7 行政管理 741.78 一层、二层、四层、五层 8 院内生活 729.45 负一层、四层、五层 二二 教学用房及配套宿舍教学用房及配套宿舍 1 教学用房 245.00 三层 2 配套宿舍 4089.28 五层 3 其他配套用房 573.8 三三 配套停车场配套停车场 6024 四四 合计合计
17、 30201.23 4、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表见表 2-2 所示。 表表 2-2 项目组成表项目组成表 工程类型工程类型 单项工程单项工程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急症部 位于精神卫生中心一楼, 面积 364.45m2, 临近院区主出入口,便于急救车入院后的到达。并在入口处设置急救车临时停靠处,急救患者可通过担架车直接进入患者抢救绿色通道。针对特殊患者设置强制观察隔离室。 门诊部 分布于精神卫生中心一层、二层,面积 2526.64m2,其中发热门诊 316.36m2, 设置在一层东南侧区域, 有独立的出入口,设有诊室、检查、留观室,医护人员设有独立的区域。 住院部 分布于精神卫生中
18、心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面积9963.74m2,设置床位 290 张 医技科室 分布于精神卫生中心一层、二层、三层,面积 2767.31m2 10 康复中心 分布于精神卫生中心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面积744.63m2 检验科 分布于精神卫生中心二层,设置集中采血、体液收集窗口,生化、免疫检测设备、凝血相关检验仪器检验区采用大空间格局,布置模数化、标准化化验台、通风柜,具有较强的适应灵活性,部分实验区域通过设置轻质铝合金玻璃隔断,形成独立空间。污染严重的实验室独立成区。 影像中心 位于精神卫生中心一层,设置 DR、CT、MRI 等大型医学影像设备。并于急诊科同层设置,便于特殊急
19、诊患者的到达。影像中心按功能分为普放区、CT 区、核磁区、医护生活区几个部分。 辅助工程 保障系统 面积 1466.78m2 行政管理用房 分布于精神卫生中心三层,面积 741.78m2 院内生活用房 位于精神卫生中心三层,面积 729.45m2 配套宿舍 位于精神卫生中心五层,面积 4089.28m2 教学用房 位于精神卫生中心三层,面积 245m2 停车库 地下停车库,占地面积 6024m2,共建设 400 个停车位。 门卫 门卫 2 个,各 28.29m2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项目给水水源由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统筹考虑,接入距离是 300 米,市政供水压力 0.28MPa,室外给水管管材
20、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管径为DN300, 沿各道路埋地敷设在冻深 1.6 米以下。项目医疗和生活总用水量为 153.75m3/d。 排水系统 项目 X 光片采用干法定影技术,因此没有显影废液产生;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等所用的试剂不含氰化物及含铬试剂,因此不会有含氰、含铬废水产生;项目设置口腔科仅作体检,不产生含汞废水。 传染病门诊、病房、医护人员的污水单独收集,污水先排入消毒池,经预消毒后进入化粪池。消毒设备采用次氯酸钠。 实验检验污水用专用废水收集桶进行收集,经酸碱中和、消毒等相应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经医院污管网排入附近二医院的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食堂废水经位于地下一层的一体化隔油设备处
21、理后排入化粪池,再经医院污水管网排入附近二医院的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隔油池采用一体化机械隔油设备,隔油池设在室内的隔油间内,处理能力为 10m3/h。 一座一体化消毒池 1.84.32.8(m),有效容积 20m3,内设消毒设备(埋地)。 项目共设置 4 座化粪池,其中 3 座为 1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有效容积 100m3) , 1 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有效容积 4m3) 。项目在每个化粪池处均安装消毒设备,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排水管网 本项目排水管道由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统筹考虑,接入距离 350m,接入排水管管径为 DN400,项目区内的排水管径为 DN300,排水管长为 1500m。
22、 制冷 本项目采用集中冷源的供冷方式,在设备用房设空调制冷机房,选用 3 台 1500kW 离心式机组制冷机组。本项目制冷站制冷机组采用环保冷媒 R134a。 供热系统 由市政统一进行供暖。 11 通风系统 本项目各房间夏季以自然通风为主,部分位置设机械通风,加装空调设备。对于散发有害物质、腐蚀性物质、带刺激性气味的物质的房间及封闭空间等地方设通风设施。 供电系统 本项目引入电源电压为 10KV,低压系统配电电压为380/220V。供配电系统简单可靠,变压器设置于变电室内,使变压器深入负荷中心, 缩短低压供电半径, 降低电能损耗,减少电压损失, 提高供电质量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检测实验室有机
23、废气经通风柜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炉灶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厨房炊事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于楼顶 0.5m 的排气筒排放。 地下车库共设废气排风口 4 个,排风井高度设计为 3.0m,排风井均采用方型,换气次数按 6 次/h 计,汽车尾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排风井达标排放。 地上通过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降低车速,并进行绿化利用植物吸收、净化废气等措施减小汽车尾气影响。 地下一层垃圾间、隔油间排风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治理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水依托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
24、传染病房污水经预消毒处理、实验室废水经相应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医院污水管网排入附近的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噪声治理 各设备分别置于独立封闭房间内,机房隔声门窗,墙壁加装隔声材料;各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减振垫,水泵的减振软管等。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地下一层设置 1 座 14m2暂存间,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餐饮垃圾及废油脂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装置和暂时贮存设施,暂存于医院医疗废物储存间,暂存间设在门诊病房综合楼地下一层的医废暂存间内,建筑面积 24.3m2,定期
25、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医废暂存间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定期运往医疗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达到 1 10-10cm/s。 防渗工程 医废暂存间、实验室、柴油发电机间及储油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活垃圾暂存间、隔油池、化粪池、消毒池及污水管网等为重点防渗区,混凝土水池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混凝土防渗等级不应小于P8,且水池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涂聚脲等防水涂料,或在水泥中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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