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康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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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7六、结论.109附表.11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10附图:附图一 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二 洧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调整完善附图三 尉氏县洧川镇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图附图四 尉氏县静脉产业园总体布局图附图五 开封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附图六 本项目引用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七 本项目与尉氏县乡镇级地下水井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八 本项目周边环境及跟踪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九 本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
2、图十 本项目分区防渗示意图附图十一本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照片附件:附件:附件一 环评委托书附件二 备案确认书附件三 租赁协议附件四 营业执照附件五 兴达公司次氧化锌焙烧废气在线监测报表附件六 兴达公司关于脱硝工艺的说明附件七 环评确认书附件八 尉氏县静脉产业园批复附表: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南康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110-410223-04-01-665659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国勇联系方式15736817777建设地点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静脉产业园 8 号地理坐标(114度1分38.680秒,34度18分50.860 秒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7723 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10-410223-04-01-665659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334环保投资占比(%)5.57施工工期5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333.4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尉氏县静脉产业园规划情况如下
4、:规划名称规划名称: 尉氏县静脉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件名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辉县市、林州市等12个市(县)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的复2函审批文号:审批文号:豫发改办环资函20199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尉氏县静脉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尉氏县静脉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尉氏县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根据尉氏县静脉产业园总体布局图,本项目位于畜禽无害化处理片区,与园
5、区主导产业不冲突,符合集聚区用地规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租赁开封市华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后文简称 “华普金属”)闲置土地和车间进行建设。开封市华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为铸造企业,华普金属入驻前,该地块无其他企业入驻,目前华普金属的厂区正在建设。考虑本项目周边无食品、饮料等产品通过食用或其他方式进入人体的企业,且本项目 500m 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 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与周边企业具有相容性。1其他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分析1、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豫环函、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豫环函2021171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
6、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豫环函2021171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表表 1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的相符相符性性分析分析项目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河南省产业发展总体准入要求通用1.不断促进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持续巩固提升装备、食品、新型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优势地位;做好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制度链“五链”耦合,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2.禁止新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7、19 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3.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4.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强度、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约束性要求, 按照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
8、综合标准体系 (2020年本),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淘汰类及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2020)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焦化、 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行业;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 不属于“两高”中的8个行业及22个细分行业。项目生产使用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产业集聚区(园区)5. 限制发展并逐步退出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一般制造业, 打造引领性强的高新产业集群或与城市功能相协调的产业集群。6. 加快完善产业集聚区(园区)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管2网和垃圾收集储运
9、体系,推进环保治理、喷涂、印染、电镀等设施集中布局和共享,促进企业间资源循环链接和综合利用。7.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一律不批,对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不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整治提升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园区) , 对达不到安全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大幅提升化工园区废水、废气、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和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以及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等标准。河南省大气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集中供暖区禁止新改扩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期限内拆除;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
10、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30 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 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改造升级无望的污染企业,依法依规停产限产、关停退出。2.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1、项目不涉及锅炉。2、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
11、氏县洧川镇英外村静脉产业园, 不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且生产过程中无VOCs产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实施工业低碳行动。推进钢铁、水泥、铝加工、平板玻璃、煤化工、煤电、有色金属等产业绿色、减量、提质发展,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对具有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煤化工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治理;水泥企业生产工序达到超低排放标准。4.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综合整治 VOCs 排放,新改扩建涉 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
12、目, 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力等清洁能源; 所有产生颗粒物或 VOCs 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本项目锌渣研磨废气、 锌焙砂原料投料废气、 筛分废气、 锌焙砂产品研磨废气、 次氧化锌原料投料废气、 次氧化锌原料混料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选铁线投料废气、 选铁线破碎、 筛分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 然后与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的符合3处理装置; 县级以上建成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5.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达到 B 级以上要求。6
13、.积极发展铁路运输, 完善干线铁路布局, 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铁路专用线直通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实现“点到点”铁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利用公路运输; 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为重点,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电解铝、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支持煤炭、钢铁、建材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7.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大力推广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使用。选铁线干燥废气共用 1 根15m
14、排气筒达标排放。 锌焙砂焙烧废气经沉降室+二级喷淋塔+双碱脱硫+湿法低温脱硝+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次氧化锌焙烧废气与锌焙砂焙烧废气共用双碱脱硫+湿法低温脱硝+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 然后与锌焙砂焙烧废气一起经 2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使用能源为天然气和电能, 均为清洁能源, 严格环评及“三同时”管理, 绩效分级达到通用行业 B 级要求。二、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2+26”城市地区1.关停退出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热效率低下、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的工业炉窑;清理整顿燃煤锅炉。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限期整改,采用清洁能源替代
15、。3.强化电力、煤炭、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全面落实超低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4.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治理。5.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执行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 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
16、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6.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标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要求;落实 VOCs 无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静脉产业园, 回转窑采用天然气为燃料。 本项目锌渣研磨废气、 锌焙砂原料投料废气、 筛分废气、 锌焙砂产品研磨废气、 次氧化锌原料投料废气、 次氧化锌原料混料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选铁线投料废气、选铁线破碎、 筛分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 然后与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的选铁线干燥废气共用 1 根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锌焙砂焙烧废气符合4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实现 VOCs 集中高效处置;加
17、快淘汰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7.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8.落实“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营运黄标车治理、道路扬尘治理、“公转铁”政策实施等。9.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退城入园和优化布局,改变“小、散、乱”状况,加快企业规模化、产业集群和装备大型化。经沉降室+二级喷淋塔+双碱脱硫+湿法低温脱硝+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 次氧化锌焙烧废气与锌焙砂焙烧废气共用双碱脱硫+湿法低温脱硝+湿式电除尘装置处
18、理, 然后与锌焙砂焙烧废气一起经 2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省辖淮河流域1.深入开展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2.严格执行流域洪河、惠济河、贾鲁河、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排放总量。3.加强跨界污染风险防范,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对具有通航功能的重点河流加强船舶污染物防控,防治事故性溢油和操作性排放的油污染。4.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水资源置换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 继续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改善贾鲁河、 惠济河、黑河等流量保
19、障情况;开展其他断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5.推进沙河、颍河等淮河重要支流和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沿线水环境综合治理。6.重点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加快公共供水管网建设,逐步关停自备井。7.积极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组织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实现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8.完善鼓励和淘汰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项目用水采用自备井, 主要为生活用水,不属于高耗水企业。符合5进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9.大力推进
20、雨水、再生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省辖淮河流域钢铁、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满足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豫环函2021171 号)的相关要求。2、本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本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汴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汴政202115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静脉产业园 8 号,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
21、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贮存和处置方式,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本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汴政202115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2。表表 2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单元名称管控管控单元单元分类分类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开封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禁止禁止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域内建
22、设防洪防汛和湿地保护之外的工程项目。3、严禁严禁在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4、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禁止新建、扩建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 已本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静脉产业园8号,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本项目不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域、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不在开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6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求无关的码头, 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 城市垃圾、粪便
23、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港口。5、 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新建、改建、 扩建“两高”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满足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三线一单”、相关规划环评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环评审批原则要求。6、“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7、严格执行炭素、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
24、放行业淘汰标准。8、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市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重点对建材、铸造、有色、化工、医药(农药)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9、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城市中心城区内人口密集区、 环境脆弱敏感区周边的高排放、 高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搬迁、 升级改造或者转型、 退出。本项目满足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炭素、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废气可达标排放。
25、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当地总量减排要求。2、“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全市 PM2.5、PM10年均浓度持续改善,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3、控制农业源氨排放,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总量减排要求。本项目生产工序无废水排放;近期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远期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尉氏县静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74、按照“控源截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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