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伦丰电子科技年产100万片大尺寸触控屏产业化基地 报告表.doc
《芜湖伦丰电子科技年产100万片大尺寸触控屏产业化基地 报告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芜湖伦丰电子科技年产100万片大尺寸触控屏产业化基地 报告表.doc(68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片大尺寸触控屏产业化基地 建设单位(盖章):芜湖伦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片大尺寸触控屏产业化基地项目代码2107-340208-04-01-969558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慧联系方式18164418565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支二路以东,经四路以西,泥埠路以南,长江南路以北地理坐标118度7分24.337秒,31度11分9.641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74显示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
2、980、电子器件制造 397显示器件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芜伦202102 号总投资(万元)6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3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7483.43(132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本项目使用的RTV胶、无水乙醇、清洗剂、贴合胶等均不含名录中污染物,因此本项目
3、不设置专项评价;本项目运营期工业废水不直排,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无涉及取水口工程,无需设置设置生态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审批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芜政秘20135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及环评文号:关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的审查意见、环行审201505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园区用地符合性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支二路以东,经四路以西,泥埠路以南,长江南路以北,根据2018年7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18134号)可知,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由原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整体并入安徽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使用“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名称,加挂“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项目场地位置实际属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对照芜湖长江大桥综
5、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项目建设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详见附图4)。(2) 行业符合性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物流和生产性服务贸易。下表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入园行业控制建议:表1-1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入园行业控制建议项目具体内容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3、符合安徽省产业政策4、符合芜湖市、三山区的产业政策5、符合开发区产业结构以及产业链的项目6、符合清洁生产国内先进的标准要求7、低风险、低污染或无污染项目禁止行业1、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技术低下、污染严重
6、的企业2、高风险、高污染化工项目限制行业1、与开发区产业链联系不密切,不利于完善开发区产业链的项目2、化工产品的基础加工3、在芜湖市及周围区域重复建设的项目允许行业1、能源利用率高,投入少、产出高、污染轻、潜在风险低的开发区产业结构的下游产品2、与开发区产业结构配套的工业3、废气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产业4、其他有利于完善开发区产业链的行业本项目属于显示器件制造产业,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采用高水平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项目污染物的治理工作,能够符合入区的基本条件,不属于禁止及限制行业名录部分,属于能源利用率高,投入少、产出高、污染轻、潜在风险低的开发区产业结构的下游产品的建设项目,符合园区规
7、划行业。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支二路以东,经四路以西,泥埠路以南,长江南路以北,属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范围内,根据关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行审2015055号)及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根据项目与关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行审2014368号符合性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如下:表1-2 项目与开发区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跟踪环评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开发区的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
8、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进区企业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应采用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进区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显示器件制造产业,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采用高水平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项目污染物的治理工作,保证整个项目的资源利用率等都能达到开发区要求。符合开发区毗邻三山开发区,区内地表水域,水环境敏感。开发区应优化园内产业结构,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提高项目准入门槛。进园区工业项目应为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国内先进水平
9、。园区内不得建设与国家和地方规定相违背的项目,并应按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园区核定的产业定位,对园区产业、行业结构进行优化。对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及电镀、化工、电子线路版等污染严重项目严禁入园区,产生生产废水量大的项目须从严控制。所有入园区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审批权限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批,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主要为显示器件制造产业,属于园区允许的建设项目,符合园区核定的产业定位,也不属于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及电镀、化工、电子线路板等污染严重项目,属于园区要求的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好、环境代价
10、低的项目,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名录和审批权限进行评价和报批工作。符合园区与三山经济开发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相邻,布局应统筹考虑。各产业间应合理连接,促使区域内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内规划的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与配套建设项目发展带周边应布局无污染或轻污染企业。以区域总量控制、保护水质为目标,合理控制园区规划区域的建设规模。严格执行功能分区规划,重视对区内和邻近居住区及其它功能区的保护。妥善安置区内拆迁居民,合理布局建设居民点。园区边界及各功能组团之间须建设绿化隔离带。本项目属于显示器件制造产业,能够作为园
11、区主导产业中新材料生产产业的下游产品入驻园区,作为相配套的建设项目,并且建设高性能高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园区规划区域控制要求。符合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所需供热设施必须使用电、天然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燃料,优化园区的能源结构,园区应优先考虑利用周边资源实施集中供热、供气,减少大气污染源。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全面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园区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源结构
12、调整等措施,实现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锅炉烟气、生产工艺废气、恶臭污染物外排分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时段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I4554-93)中相应标准。本项目使用高性能高效率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收集工作,并且能够达到达标排放的效果,能够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引用2020年芜湖市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能够符合园区新建项目要求。生产工艺废气能够符合现行要求的上海市大
13、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399-2015)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园内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建议规划建设过程中考虑落实“中水”利用项目。园区污水管网应与开发园区建设同步进行或适度提前,确保园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园区管理部门应尽快与有关部门协商,科学合理地规划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规模与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所有进区项目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待具备进入区域内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管网条件后,外排污水须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均经过化粪池处理之
14、后排入园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污水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符合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处置,园区应建立统一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运营管理体系,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同时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确立属危险废物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处理处置。本项目能够妥善的进行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将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危险
15、废物的处理工作。符合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全,制定并落实园区综合环境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体系,及时更新升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建立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入园区企业要在园区内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本项目设置有合理并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并建设有环境风险处理体系,满足相关园区要求,加强污染事故风险管理,确保不对当地水质、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3974显示器件制造。根据产
16、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可以视为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中禁止内项目,同时本项目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于2021年7月9日备案,项目代码:2107-340208-04-01-969558,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支二路以东,经四路以西,泥埠路以南,长江南路以北,对照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该地块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性质符合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中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
17、性质。项目东侧为长青藤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根据项目区规划图,南侧空地规划为邻里中心),西为芜湖锦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北侧为芜湖同源住产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且本项目未被列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皖发202119号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的符合性分析表1-3 项目与“皖发202119号”的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严禁1公
18、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本项目距离长江干流约3.87km,距离长江支流青弋江最近距离为7.6km,距离漳河岸线最近距离为17.8km项目选址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符合严控5公里范围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
19、,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项目属于显示器件制造,不属于5公里范围内严控项目符合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
2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距离长江干流3.87km,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详见表1-3),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要求符合(2)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4 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管理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
21、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不在“三线一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内,满足规划环评要求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为显示器件制造,不属于
22、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视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本项
23、目使用的胶粘剂为RTV胶和贴合胶,RTV胶和贴合胶的主要成分均为硅树脂、硅油及催化剂等,为有机硅本体型胶粘剂,原料成分中挥发性物质含量低,能够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33372-2020)中100g/kg的限值规定。通过两级活性炭+20m排气筒的方式处理,处理效率达90%,本项目使用的无水乙醇在收集后使用低温冷凝设备处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20m排气筒的方式处理,低温冷凝设备的处理效率为95%,两级活性炭的处理效率为90%(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序号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芜湖伦丰电子科技年产100万片大尺寸触控屏产业化基地 报告表 芜湖 电子科技 年产 100 万片大 尺寸 触控屏 产业化 基地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