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国家种质资源红原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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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国家种质资源红原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红光基地实验室)建设单位(盖章):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编制日期:2021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2六、结论.75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家种质资源红原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红光基地实验室)项目代码2019-510000-03-01-402021建设单位联系人陈莉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地理坐
2、标(103 度 57 分 53.248 秒,30 度 45 分 57.19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30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专业实验室、研发(实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发改农经2020116 号总投资(万元)148.6环保投资(万元)29.7环保投资占比(%)19.99%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58
3、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M7330)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且选用的生产工艺和主要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此外,本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国家种质资源红原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20116 号)。综上,
4、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 号)可知,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14.80km2,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四轴”指大巴山、 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南山地以及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屏山,以水系、山系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
5、。根据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见附图6)可知,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 年成都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 年)(成府函2018120 号),成都市将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深化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 VOCs 污染防治、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全面推进其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等措施,
6、确保到 2027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水域标准,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本项目通过在生产运营中采取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级别/类别。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触及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相关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分析)与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分析3本项目能源主要依托市政电网供电,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用水用电能源消耗较小符合要
7、求;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包括:表表 1-2 四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容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容本项目本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
8、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不涉及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不涉及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不涉及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
9、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不涉及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施肥养鱼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不涉及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不涉及禁止在水产种
10、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挖沙采石。不涉及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以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不涉及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不涉及禁止在长
11、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不涉及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不涉及4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施、
12、军事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严格论证后依法依规报批。不涉及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包括:岷江干流、沱江干流、赤水河干流、嘉陵江干流、雅砻江干流)1 公里指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 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涉及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高污
13、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执行。不涉及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项目。不涉及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不涉及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
14、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不涉及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不涉及禁止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 30 万吨年的煤矿。不涉及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二)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三)外省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本省(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四)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
15、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不涉及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的类别,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区域禁止准入产业,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管理要求。(5)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五大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如下:表表 1-3 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类型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
16、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表表 1-4 五大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五大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5成都平原经济区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加快地区生产总值(GDP)贡献小、污染排放
17、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级,结构优化。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川南经济区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
18、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水资源准入要求。川东北经济区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攀西经济区提高金沙江干热河谷和安宁河谷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水平。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合理控制钢铁产能,提高钢铁等产业深度污染治理水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限制工业开发等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严控“小水电”开发,合理控制水电、旅游、采矿、交通等建设活动,引导发展生态经济。保障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治理。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郫都
19、区红光镇,属于成都平原经济区,符合环境准入要求,满足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因此,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合。综上综上,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中相关规定相符合资源利用上限中相关规定相符合,不属于环境准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上的项目。入负面清单上的项目。(6)与)与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
20、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成都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133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详见图 1-1。6图图 1-1 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由图 1-1 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镇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重点管重点管控单元中控单元中,针对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对环境质量不达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
21、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本项目属于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采取倍量替代。成都市生态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表 1-5 成都市生态管控要求一览表成都市生态管控要求一览表区域区域总体管控要求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成都市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未列入负面发展清单符合协同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推进其绿色转型,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逐步优化扩大高污染燃
22、料禁燃区范围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大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货运“公转铁”运输比例本项目使用电能符合提升产业能级。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GDP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局,严控项目属于实验室项目,不属于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符合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7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降低工业消耗。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高要求等能耗、物
23、耗、水耗均满足相应要求符合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不属于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符合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项目大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符合建立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项目在采取相
24、应的防渗等措施后不会对土壤 造成污染符合西控区域坚持“提质增效、绿色成长”,塑造充分彰显川西风貌的生态之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保护性要求,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保障人居饮水安全。本项目在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占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占用耕地符合严守耕地红线,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格保障人居粮食安全。符合提升生态功能,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管控红线内所有建设行为;城镇建设区及制造业产业园区不能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符合强化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升城镇品质,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
25、。符合新、改、扩建电子信息企业应满足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中有关要求。3、与、与原原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实验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实验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环管(成环管2012313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原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实验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环管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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